死之,是不仁也。此圣人制礼明乎幽明之故,仁智合而理义全也。既已送形而往安於地下,迎精而反主於庙中,而又致隆於陵园,如元会仪,上食奏乐,郡国奏计,言民疾苦,是反易陵庙之理,以体魄为有知,虚庙┙而不重设,复举庙中之主而祭於陵,所皆违礼也。夫丧葬即远,岂得已而为之?不可沐浴而不敛也,故为之敛;不可敛而不殡也,故为之殡;不可殡而不葬也,故为之葬。首为中制,以节贤者之过,而引不肖者之不及也。若遂孝子思慕无穷之心,则葬之之不得见,曷若存之於殡之为近,殡诸客位之为近,曷若勿敛勿浴、勿饮、勿含之可以称吾之不忍也。原情至此,则大圣至愚,均於不行,故不若循礼中节之为当也。明帝此举,盖生於原庙,蔡邕不折衷以圣人之制,而直论其情,情岂有既哉!使明帝移此情於四时太庙之祭,簋笾豆、尊彝鼎俎,惟礼之循,而兢兢业业监於光武成宪损益修明之期乎?至治其为孝也,虽圣主何以晏驾诏曰:“加诸。”
永平七年,阴太后崩,柩将发於殿,群臣百官陪位,黄门鼓吹三通,鸣钟鼓,天子举哀。女侍史官三百人皆着素,参以白素,引棺挽歌,下殿就车,黄门宦者引以出宫省。太后魂车,鸾路,青羽盖,驷马,龙九旒,前有方相,凤凰车,大将军妻参乘,太仆妻御,悉导。公卿百官如天子郊卤簿仪。後和熹邓后葬,按以为仪,自此皆降损於前事也。
阴太后崩,帝追慕无已,当谒原陵,夜梦先帝、太后如平生欢,悲不能寐,即按历,明旦吉,遂率百官上陵,其日降甘露於陵树,令百官采取以荐,帝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感动悲涕,令易脂泽,装具,左右悲泣,莫敢仰视。
明帝葬显节陵,山方三百步,高八丈。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在殿北,提封田七十四顷五亩。《帝王世记》曰:“故当寿亭也,西北去雒阳三十七里(帝以永平十八年八月壬子崩,其月壬戌葬)。”
帝初作寿陵,制令流水而已,石椁广一丈二尺,长二丈五尺,无得起坟(《东观记》曰:“陵东北作庑,长三丈五步出外为小厨,裁足祠祀。”)。万年之後,扫地而祭,于水脯Я而已(于,饮器。《方言》曰:“碗谓之盂。”《说文》曰:“Я,干饭也。”)。过百日,唯四时设奠,置吏卒数人,供给洒扫,勿开修道。敢有所兴作者,以擅议宗庙法从事。”
章帝欲为原陵、显节陵起县邑,东平王苍上疏谏曰:“窃见光武皇帝躬履俭约之行,营建陵地,具称古典,诏曰:‘无有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孝明皇帝奉承无违。至於自所营创,尤为俭省。古者邱垄且不欲其著明,况筑郭邑建都郛哉?”又以吉凶俗数言之,亦不欲无故缮修邱墓。帝从而止。
章帝敬陵、山方三百步,高六丈二尺。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ね在行马内。寝殿、园省在东。园寺吏舍在殿北。提封田二十五顷五十二亩。《帝王世纪》曰:“在雒阳东南,去雒阳三十九里(帝以章和二年正月壬辰崩,三月癸卯葬)。”
和帝慎陵,山方三百八十步,高十丈。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ね在行马内。寝殿、园省在东。园寺吏舍在殿北。提封田三十一顷二十亩二百步。《帝王世纪》曰:“在雒阳四十一里(帝以元兴元年十二月辛未崩,次年三月甲申葬)。”
殇帝康陵,山周二百八步,高五丈五尺。行马四出司马门。寝殿,钟ね在行马中。因寝殿为庙。园吏寺舍在殿北。提封田十三顷十九亩二百五十步。《帝王世纪》曰:“高五丈四尺。去雒阳四十八里(帝以延平元年八月辛亥崩,九月丙寅葬)。”
安帝恭陵,山周二百六十步,高十五丈。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ね在行马内。寝殿、园吏寺舍在殿北。提封田一十四顷五十六亩。《帝王世纪》曰:“高十一丈,在雒阳西北,去雒阳十五里(帝延光四年三月丁卯幸叶,崩於乘舆。辛未发丧,四月已酉葬)。”
顺帝宪陵,山方三百步,高八丈四尺。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ね在司马门内。寝殿、园省寺吏舍在殿东。提封田十八顷十九亩三十步。《帝王世纪》曰:“在雒阳西北,去雒阳十五里(帝以建康元年八月庚午崩,九月丙午葬)。”
冲帝怀陵,山方百八十三步,高四丈六尺。为寝殿行马,四出门。园寺吏舍在殿东。提封田五顷八十亩。《帝王世纪》曰:“西北,去雒阳十五里(帝以永嘉元年正月戊戌崩,其月己未葬。)”
冲帝崩,将北卜山陵,李固议曰:“今处处寇贼,军兴用费加倍,新创宪陵,赋发非一,帝尚幼小,可起陵於宪陵茔内,依康陵制度其於役费三分减一。”乃从固议。
质帝静陵,山方百三十六步,高五丈五尺,为行马,四出门。寝殿、钟ね在行马中,园寺吏舍在殿北。提封田十二顷五十四亩。因寝为庙。《帝王世纪》曰:“在雒阳东,去雒阳三十二里(帝以本初元年闰六月甲申崩,七月乙卯葬)。”
桓帝宣陵,《帝王世纪》曰:“山方三百步,高十二丈。在雒阳东南,去雒阳三十里(帝以延熹九年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