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依已定筵会,以男家为主,会请女氏诸亲为客,先入坐。男家至门外,陈例币物等,令媒氏通报,女氏主人出门迎接。相揖,俟女氏先入,男家以次随币而入,举酒,谓纳币,饮酒,受币讫,女氏主人回礼,婚家饮酒。毕,主人待宾如常礼,许婿氏、女子各各出见,并去世俗出羞之币。 【 [四] 「拟合………出羞之弊」,《通制条格》卷三《户令?婚姻礼制》纳币项下作正文。】
亲迎。前期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其婚之室,质明,婿家设位于室中,女家设次于外。初婚, 【 姻】 【 婿】 【 [五] 据同[二]改。】 盛服,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子,而命之迎。婿出, 【 乘】 【 [六] 据同[二]改。】 马至女家,俟婿次女家,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女而命之。主人出迎,婿入奠雁,姆奉女出登车, 【 婿】 【 [七] 据同[二]补。】 乘马先行。妇车至其家,导妇以入,婿妇交拜,就坐饮食。毕,婿出,复入,脱服,烛出,主人礼赞。
前件议得:拟照依此例而行,所据登车乘马,设次奠雁之礼,近下贫穷之家不能办者,从其所便。
妇见舅姑:明日夙兴,妇见舅姑,次见于诸尊长。若 【 妇家】 【 冢妇】 , 【 [八] 据以下《文公婚礼》条改。】 则馈于舅姑,舅姑飨之。前件议得:合依此例而行。
庙见:三日,主人以妇见于祠堂。前件议得:合依此例而行,如无祠堂,或悬影像及写位牌,亦是。
婿见妇之父母:明日,婿往见妇之父母,次见妇党诸亲, 【 妇】 【 [九] 据同[二]补。】 家礼婿如常仪也。前件议得:酌古准今,妇之父母受婿拜礼,余依上仪。窃见自今作赘召婿之家,往往盖是贫穷不能娶妇,故使作赘,虽非古礼,亦难拟革。此等之家,拟合今权依时俗见行之礼而行。
至元聘礼
至元八年二月,据中书省奏定民间嫁娶婚姻聘财等事,仰遍行诸路,照会一体施行。婚姻聘财表里头面诸物在内,并以宝钞为财,以财畜折充者,德君和同不拘此例。
品官:一品、二品,五伯贯。三品,四伯贯。
四品、五品,三伯贯。六品、七品,二伯贯。
八品、九品,一伯二十贯。
庶人:上户,一伯贯。中户,五十贯。
下户,三十贯。
筵会高下,男家为主。
品官:不过四味。
庶人:上户、中户,不过三味,下户,不过二味。
为婚已定,若女年十五已上,无故五年不成, 【 故谓男女未及婚年甲,或服制之类。】 其间有故,以前后年月并之,及夫逃亡五年不还,并听离,不还聘财。
同姓不得为婚,截自至元八年正月二十五日为始,已前者,准已婚为定,已后者,依法断罪,听离之。
有妻更娶妻者,虽会赦,犹离之。
妇人夫亡服阕守志,并欲归宗者,听。其舅姑不得一面改嫁。
大德聘礼
大德八年正月一款:男女居室,人之大伦。近年聘财无法,奢靡日增,至有倾资破产,不能成礼,甚则争讼不已,以致嫁娶失时。除蒙古、色目人各依本俗,品官别行定夺,其民间聘财,令中书省从宜定立等第,以男家为主,愿减者听,亲礼筵会, 【 务】 【 [一○]据同[二]补。】 从省约。上户:金一两,银五两,彩段六表里,杂用绢四十疋。中户:金五钱,银四两,彩段四表里,杂用绢三十疋。下户:银三两,彩段二表里,杂用绢十五疋。
文公婚礼
议婚: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乃可成婚。必先使媒氏往来通言,俟女氏许之,然后纳采。
纳采:主人具书,夙兴,奉以告于祠堂,乃使子弟为使者如女氏。女氏主人出见使者,遂奉书以告于祠堂,出以复书授使者,遂礼之。使者复命婿氏,主人复以告于祠堂。
纳币:纳币具书,遣使如女氏,女氏受书,复书,礼宾,使者复命,并同纳采之仪。
亲迎:先期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其婿之室,厥明,婿家设位于室中,女家设次于外。初婚,婿盛服,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子,而命之迎。婿出乘马至女家,俟于次,女氏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女而命之。主人出迎,婿入奠雁,姆奉女出登车,婿乘马先。妇车至其家,导妇以入,就坐饮食。毕,婿出后入,脱服,烛出,主人礼宾。
妇见舅姑:明日夙兴,妇见于舅姑,舅姑礼之。妇见于诸尊长,若冢妇,则馈于舅姑,舅姑飨之。
庙见:三日,主人以妇见于祠堂。
婿见妇之父母:明日,婿往见妇之父母,次见妇党诸亲,妇家礼婿如常仪。
皇庆开科
皇庆天子,作新文治,革万代科举之弊。圣朝宗世之规,凡所取士,崇尚德行,禁绝浮华,得贤立太平之基,猗欤盛哉。今将颁降条制并文公贡举私议开列于后,并诵一封天子诏「四海状元心」之诗,以为天下学士勉。幸鉴。
皇庆科举诏
皇庆二年,诏行科举,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其贤者能者充赋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师。
一、科场。每三年一次开试,举人从本贯官司于路、府、州、县学及诸色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