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10-政书

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68页

国姓,恐非所宜。」故有是诏。
七月二十五日,诏:承议郎详之,三经进士及第,特与升擢,可除见阙在京合入差遣。
八月十九日,诏:「外官宗室不着姓,自降指挥以来,凡官司行移、文券帮书之类,虽侍从至一命,皆以名别之,殊失国体。熙宁、元丰中,宗室任外官,惟辞见牓子并不着姓,余依外官法。此制甚明,可依前降不着姓指挥改正,并依熙丰旧制。」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应外官宗室未有差遣,及已授三路差遣,愿别授者,并令吏部不依名次,注近阙近便差遣。应宗室年幼未合出宫人,并与依见今官序支破请给。」
六月四日,中书省勘会:「宗室先因臣僚陈请,不令书姓,后已改正仍旧。至今往往尚有不书姓者。」诏今后宗室衔位不书姓名,官司不得收接。
十二月二十三日,诏:「昨降指挥罢添差官,访闻诸路将宗室例罢,致各失所。可令已罢添差宗室各还旧任。」
三年三月十日,诏:宗室有才能者,令三省擢用。
六月八日,诏:「宗室,国之枝叶。自艰难以来,有不得已从事军旅之人,可限指挥到日,应在军中充参谋、统领之类,并发遣赴都堂审量,与升等差遣。如不即发遣,其主兵官及合发遣人并重行黜(贡)[责]。」
十一月十二日,宰臣吕颐浩言:「乞令宗室赴吏部自陈,未有添差官处指定添差监当一次。仍须年及二十以上。其添差员数,每州不许过七员,县不过三员。
并不厘务。人从供给各减半。」从之。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诏仍通注八路,亦不通计已前添差员数。
四年五月十一日,诏:「国家宗枝凋零,侍从之间有子栎,近已除在外宫观,令所至按月支行请给,无令失所,以称朕敦睦宗族之意。」
六月五日,尚书省言:「勘会宗室陈乞添差差遣,于格法之外每州添七员、诸县三员。今吏部不参照朝廷已差员数,又复拟差,致溢额者众,州县无以应副。」诏:「今后陈乞添差宗室,并已经朝廷陈状及召保、经都司审验、未曾注授之人,并赴吏部投状。内已经审保人更不召保。仰本部遵依已降指挥差注,不得过立定员额之数。其已前朝廷添差宗室虽溢额,特许赴任,仍不厘务。」
九日,诏:「昨在京师南班宗室留下新妇,见随大宗正司人数,有子孙见食禄人外,余缌麻亲新妇每月特支料钱八贯;春冬衣罗、大绫各二疋,小绫各四疋,绢各六疋,冬加绵八十两。袒免亲新妇每月料钱五贯;春冬衣大罗、大绫各一疋,小绫各二疋,绢各三疋,冬加绵四十两。并许随司批勘。仍令大宗正司具的实合该请给南班宗室妇数目、各人服属,申尚书省。其逐人旧请并罢,止依今来则例支破。」从大宗正司之请也。
十五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袭封节度使、信都郡王孝参身亡,合系孝参嫡子袭封。今右监门卫大将军、忠州防御使安时乞依孝骞等例袭封。昨系朝廷特降指挥,
所乞难行。其益王祭祀即合专差官主奉。」诏安时差权主奉祭祀。
七月十五日,知枢密院事、宣抚处置使张浚言:「应在外宗室,不因赃私罪犯,许召保官具脚色保明申缴赴本司,许令赴本路参部注合入差遣。未有差遣人,取见告札付身照验,与注近里差遣。如曾犯赃私罪,不许注授。」从之。
八月十九日,诏故景王宗汉男仲儡力回切特转武功大夫、忠州防御使,差主管江州太平观,〔任〕便居住。从其家所乞也。
九月十九日,诏宗室伯瑜令不隔班上殿。上问宰执:「伯瑜何如 」参政张守对:「恐是士所荐十人之数。」上曰:「宗子果贤,便须奖用,不惟可以激劝,亦示朕敦睦九族之意。」
绍兴元年正月二十三日,诏曰:「朕念太祖皇帝创业垂统,德被万世万:原作「五」又删去,据《建炎要录》卷四一补。,神祖诏封子孙一人为安定郡王,世世勿绝。乃者宣和之末,以太常、礼部各有所主,依违不决,使安定之封至今不举,朕甚悯之。有司其上合袭封人名,遵依故事施行。」先是上谓宰执曰:「神祖尝诏太祖子孙一人袭封郡王。自宣和末年废此事,可以讨论施行。太祖功德如此,世袭王爵,当不为过。」故降是诏。
三月二十五日,宰执进呈子砥之规切乞差遣。上曰:「宗室有行艺者当留之朝廷,有才干者当与郡县,其不足收用者亦当存恤,不可同之外人。」
六月三日,臣僚言:「伏见累降德音,令存恤所在宗室。缘州县支费滋广,廪给不继,遂致奸弊多端,真
伪无别,多有饥寒流落者。乞令所在州军选委尊属,按月类聚券历,点勘无伪冒,保明赴州帮支。」从之。
七月二十九日,诏:皇伯右武卫大将军、信州防御使令话可特授宁州观察使、安定郡王。先是五月三日,上促袭封,曰:「得一贤宗室承袭为佳。」参政张守对曰:「降诏旨当以属近行尊者,若曰择贤,必启争端,谁肯以不贤自处 顷行在宗室(因)[固]尝有进状,乞推令话者。」既以礼部言:「据燕王德昭之后则称:太祖皇帝之长子,燕王为大宗。熙宁诏书令考大宗之籍,以属近而行尊者一人裂地而王之。今令话系大宗之后,当封;而令庇虽长,系太祖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