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明:原无,据本书礼二四之四二复文补。。』又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国朝典礼循唐之旧,真宗、仁宗皆祀于明堂以配上帝。今季秋大享明堂,伏请以英宗皇帝配神作主,以合严父之议。」诏恭依此下原本尚有九四页尾部至九七页若干文字,因与本卷八四至八七页重复,故删。。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二六 郊祀
宋会要辑稿 礼二六
郊祀
真宗景德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内出《脽上后土庙图》,令陈尧叟量加修饰,仍诏汾阴坛后土黄琮、神州地祇两圭有邸,令文思院以美玉制之。
袍,设香、酒、时果、牙盘食,遥拜诸陵,命大臣以香币酒脯诣致告,后陵即别差官。」并诏恭依。 十二月二十四日,详定所言:「所用玉币,望下太府寺、少府监制造供用。又车驾还巩县日,道次设幄殿,皇帝服
神宗元丰六年十一月五日亲郊,命吏部尚书奉玉币,从皇帝至昊天上帝神座前奠镇圭、奠玉币,次诣太祖神座前奠圭币,一如元丰四年礼院(言)[官]仪。
【宋会要】
高宗绍兴元年二月五日,诏礼天玉以苍璧,皇地祇以黄琮,感生帝以四圭有邸,神州地祇、太社、太稷以两圭有邸,止依方色奠币,权不用玉。时阙玉,权宜也。
八月七日,诏祀神玉令文思院制造苍璧、黄琮,尚虑数少,更降玉璧一块,可相度添用。
八日,参知政事张守奏:「蒙降出苍玉璞,已送文思院。」上曰:「所从买家知是大礼所用,颇邀厚价,朕以祀天,不可计费。」
四年四月十六日,太常寺言:「大礼依仪合用礼神真玉,除昊天上帝、皇地祇已有苍璧黄琮外,其余五方帝、日、月等玉,依天圣故事用 。」从之。
以臣僚言明堂大礼如非祀礼、赏军,其它冗费每事减节故也。
【宋会要】
绍兴十三年十月,礼部太常寺修立郊祀礼仪:祀日丑前五刻,太府卿帅其属入,陈币于篚,少府监陈玉,各置于神位前。昊天上帝以苍璧,皇地祇以黄琮,青帝以青珪,赤帝以赤璋,黄帝以黄琮,白帝以白琥,黑帝以黝即玄,避圣祖讳。璜,神州地祇以两圭有邸,日、月以珪璧,五岳以两圭有邸,皆盛于匣。昊天上帝、配帝币皆以苍,皇地祇以黄,日、月、内官以下各从其方色。祀日质明行事,皇帝升坛,诣昊天上帝神位前,跪,奠镇圭,兴,又跪。内侍加玉于币,以授吏部尚书,吏部尚书以授左仆射,左仆射西向跪以进。礼仪使奏请受玉币,皇帝受。奠讫,吏部侍郎东向跪受以兴,进于昊天上帝神位前。次诣皇地祇、太祖、太宗神位前,奠镇圭、玉璧,并如上仪。配位唯不奠玉。皇帝东向受币,左仆射北向进,吏部侍郎南向受,以奠于配帝神位前。至赐胙,再拜讫,吏部侍郎帅太祝执篚进,取币。降,诣柴坛,升,置燎柴,诸大祝又以神位币帛从燎。
【宋会要】
孝宗干道六年闰五月十四日,中书门下省检正左右司言:「郊祀事务合归有司者,乞并不申三省。其礼部备申朝廷降旨者,如检举排办事务,依前郊大礼,左藏库
供应币帛。望自今本部径下太常寺,照例报所属排办。」从之。
宁宗嘉泰四年十月九日,吏部侍郎兼侍读颜棫等言:「臣等近因进读《高宗皇帝圣政》,至绍兴元年八月辛未降出苍玉璞付文思院,上曰:『卖者知是大礼所用,颇邀厚价,朕以祀天,不当计费。』上喜见玉色。臣读毕,因奏曰:『近者窃闻有以四圭有邸来献陛下者,陛下即以付之奉常,其事正与光尧相类。』陛下顾谓臣曰:『卿曾见来,此中原旧物,极大且厚,色甚温润。』又顾臣棫等,天颜悦甚。臣又奏:『高宗皇帝得苍璧而喜,陛下得圭邸而喜,岂以得玉为喜,盖诚于奉天,故喜于得祀天之器。况又中原故物,漂没七十年间,陛下一旦得之,正以至诚所感耳。』乞降付史馆,书之简策。」从之。
【宋会要】
七年正月十三日,礼仪院言:「南郊合祭天地,太府寺供币七十八段,除正位十三段外,自余施于内官则有余,用于中外(宫)[官]、岳渎则不足。窃寻礼制,内外官、海岳币从方色,欲望皇帝亲祠昊天上帝、皇地祇、配帝、五方帝、日、月、神州、天皇、北极及内官五十四、中官百五十九、外官百六、岳镇海渎十八,请并供制币,各如方色,着为定制。」从之。
【宋会要】
徽宗大观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议礼局言:「《周官》肆师立
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币,立小祀用牲。牲之有币,致酬酢之义,以饮酒之有酬币也。七祀在《周官》亦祭于宫中,盖 小祀之比,则祀不用币亦可知矣。先儒谓小祭祀,王玄冕所祭也。今祭七祀用特牲,而所服止于玄冕,乃有奠币之仪,于礼不称。夫币之通制,一丈八尺,大祀、次祀、小祀无不用焉,则祭飨之间何以别之 望依《开元》、《开宝通礼》,七祀不设奠币、焚币之仪,他小祀准此,以合《周官》肆师立祀之意。」从之。
【宋会要】
政和四年四月十四日,礼制局言:「古者祭祀礼神,无不用玉。《周官》典瑞掌玉器之藏,盖已事则藏,有事则出而复用,未尝有燔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