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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656页

日,诏新授资政殿学士、知郑州张璪不许辞免明堂大礼支赐。以璪为中书侍郎,以疾在告,礼毕执政官例赐,不与祭者停赐,特给之。
十二日,诏以大礼特赐左武卫大将军郭逵银、绢、羊、酒。以逵尝任同签书枢密院事故也。
十一月十四日,太师文彦博言:「明堂大礼,以病在假,不获陪祀宿卫,其锡赐乞依例半给。」从之。
四年九月十八日,诏观文殿大学士、知永兴军韩缜,观文殿学士、知(颖)[颍]昌府范纯仁,并依大礼令赐物外,加赐缜器币三百匹两,纯仁半之。
二十二日,诏太子太保致仕张方平依大礼令赐器币。
七年十一月二一日,三省言:「郊礼毕,徐王加恩,
当赐剑履上殿,缘虚文已删去,请岁增公使缗钱。」太皇太后曰太皇:原无,据《长编》卷四七八补。:「尝有例耶 」吕大防等对曰吕:原无,据《长编》卷四七八补。:「仁宗时荆王元俨增至五万缗,徐王昨亦增赐,今为三万缗今为三:原作「为之」,据《长编》卷四七八补、改。。」于是诏许增三千缗。
绍圣二年十月九日,诏诸司使以下差新旧城里都同巡检南郊宿卫,依大礼令,内管勾事加赐银绢,御厨、翰林仪鸾司应奉官,武臣诸司使、文臣朝奉郎以上,诸司副使通直郎以上,内殿承制以下并小使臣、宣德郎至承务郎银绢有差。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四月二十六日,户部状:「准都省批下广西路转运司奏:本路地瘠民贫,赋入微薄,边面阔远,支费浩瀚,年计阙钱,自来并是上烦朝廷资助。所有今年南郊在近,合用赏给钱物,乞于本路提刑、提举司钱内拨赐本司应副。」诏令本路转运司于本路朝廷封桩钱内特借钱一十万贯,应副大礼赏给支用,仍分作五年拨还今借钱司分拘收,依旧封桩。
五月二十三日,户部状:「勘会大礼河北路赏给见钱并折银钱,依久来条例,户部应副一十五万贯。今来本部除已从京支银三万两计价钱外,余少钱数令本路先次 刷收簇上供系省钱贴数应副。如不足,特于诸司封桩钱内借支,却将向去接续收到上供系省钱拨远。」从之。
高宗建炎二年二月三日,户部言;「建炎二年大礼赏给银十一万七千两,昨为金人取去,无可指拟。乞依宣和六年以前大礼申降指挥,下诸路转运
司,用有额上供和买银四十万两到阙应用。」诏逐路共买发银二十万两,内江东路九万,荆湖南路六万,福建路五万。仍限今年五月末到京。
三月十九日,诏:「诸路 刷今年大礼合用金银钱帛等,或擅行支用,依擅支朝廷封桩钱物法加一等,不以去官、赦降原减。」
八月二十三日,端明殿学士黄巘厚言:「 刷到诸路合起钱物桩办大礼赏给数目:江浙、淮南、福建路,计都钱二十万四千六百九十八贯,金三百七十一两八钱,银一十九万二千四百一两,紬一十四万二千六百六十二匹,绢四十万八千四百一十匹,绫一千五百四十匹,罗五万五千二百四十匹,丝六万二千三十一(匹)[两],绵七十万五千七十九两,布二十疋」。诏行下诸路监司、郡守,催督起发。
绍兴元年二月六日,诏:「今岁大礼,江南东西路、福建、荆湖东西路,各令提点刑狱司躬亲诣所部州县 刷应干合起金银钱帛,疾速计纲起发,限七月以前到行在左藏库送纳。」从户部侍郎孟庾之请也。
七日,诏:「今岁明堂赏给,令户部限十日条具诸司今岁并以应未起钱物,合以何窠名、若干数目桩充赏给,开具申尚书省置籍。今后起到合充赏给钱物,郊时申赏勾销。仍令本省不时督责户部,如起发(远)[违]慢去处,令户部按劾闻奏,重行贬黜。户部有失按劾,尚书省觉察取旨。」
十三日,户部侍郎孟庾言:「大礼赏赐金银钱帛等,
乞转委诸路交通并本路转运使副同共计置,并限今年七月终起发到行在送纳。限满,具逐州军已纳到钱物,从户部比较。最多去处官吏,乞行推恩;(远)[违]慢数少,乞行黜责。」从之。
六月二十五日,户部言:「据诸路粮料院申,大礼礼毕支赐,本院自来执用宣和重修大礼令格。其上件令格,昨为扬州渡江散失,今批录到大观重修大礼令格,来执使行执用此句文字似有误,或当作「未许便行执用。」,乞朝廷详酌,降付本部遵执,参照前次大礼合支数目,逐旋申请施行。」诏依大观格支赐,如有该载不尽处,令户部参酌比拟,申尚书省。
四年二月十九日,户部尚书黄叔敖等言:「检会前例,越州榷货(物)[务]都茶场应收到钱物,并桩充大礼使用。今年大礼,仍欲将都茶场见在及以后收到钱物,依例收桩准备,至日遣给。」从之。
六月二十九日,诏:「应诸军班直大礼赏给等,并(尊)[遵]用自京抄录到政和间御笔修定条格令式,并礼毕赐外路诸军赏给格全文施行。」
七月四日,荆湖南路转运司言:「本路安抚司见屯大军,所管统制、统领、将佐、使臣、 用、民兵民兵:原倒,据后文所述乙。、水军等通计二万一千七百余人,该遇大礼,合支赏给,未有降到逐等则例。」户部勘当,官员、使臣、将佐大礼赏给,外路不合支破。其民兵、 用遇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