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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62页

昭成太子、鲁王、陈王、蔡王、韩王、吴王下各为一祖。其连名者,随祖宗支子而下,虽兄弟数多,并以一字相连。庶分祖取字稍宽,不至乖僻。」从之。
二十六日,管干亲贤宅所言:「故魏王男孝诒等并系皇孙,乞定祗应人,各随本官见任官关所属依条例差。今后有来赴朝参人,并依孝诒等例。」从之。
六月五日,吏部言:「忠州防御使仲廪、右监门卫大将军、资州刺史劳之卒,各曾有罪情重,合与不合赠官 」诏各赠一官。
七月十一日,礼部言:「乞宗室袒免、非袒免亲授外官人,若未曾参部者,并依宗室例,令大宗正司管辖。」从之。
十二月五日,诏宗景落开府仪同三司,罢判大宗正事。以三省言:「宗景乞与杨应宝第二女成亲。按宗景贵兼将相,任专宗正,不能正身律下。杨氏乃生子妾,欺罔圣听。陛下亲睦九族,务尽恩意,待之不疑,不复更加询考,遂从其请,在于圣德,可为至厚。且自置大宗正司以来,所任主判皆一时之选,所以表率宗子,使之循理。今宗景乃公
然自肆,违犯典礼,此而不惩,无以肃清宗室,示天下后世。伏望圣断重行削夺,以明劝沮。」故有是命。
四年正月七日,右武卫大将军、兴州团练使叔绀坐取城濠土及修宅侵街,诏追三官勒停,展五期叙。
五月二日,三省言:「今后宗室雇女使,不得雇同姓,违者降娶同姓妻罪一等。」从之。
七月二日,提举修盖皇亲位次所言:「邸第遗火位次旧系将作监修盖。缘宗室自来不肯严戒火烛,欲乞自今遗火,并先坐尊长,所犯人亦不以常法科罪,仍旧将作监管干。」从之。
八月四日,诏:「今后宗室换授外官,令大宗正司勘验自授官后来有无过犯增减,具有无漏落,于奏状声说。」先是士琚充率府率日,以奸罚俸。其后尊长宗景、学官黄颉保明才行堪充任使,换授外官。至是吏部言,难作才行换授。诏士琚依已降指挥,其元保明官该 决放罪。故有是诏。
九月四日,大宗正司言:「叔谆以罪锁闭,男女并无官品、邑号、俸给。欲并所生母,比附孤遗计口支钱米。候叔谆复官日,罢。未复官间,女出嫁男厘务,亦计口豁除。」从之。
十八日,诏:宗室大使臣如该选将副,许差中下州钤辖,替双员都监;如无双员处,即与添差。
十月五日,礼部言:「外任宗室应举者,所属给假赴京;愿就本路取应者,亦听引试考校。解额依所应条制。」从之。
十二日,三省奏大宗正司言:叔盎乞依令晏例换武官。诏叔盎换左藏库
使,依旧康州团练使。
元符元年六月四日,诏:「非袒免亲应举推恩,有司建明寖失先帝初令之意,及见今多有贫乏之人。今后袒免亲锁厅应举,及非袒免亲应举,并依熙宁二年十一月指挥。应给钱米者,并计口支破。其绍圣二年八月指挥更不施行。其应干条贯,令有司修定闻奏。」
七月十日,右武卫大将军、开州团练使叔急降领蜀州刺史,以增草价贷军人也。
八月十一日,宗正司言:叔 妻王氏病,男盈之割股与食而愈。诏特赐绢百匹、羊十口、酒十瓶、面十硕。建中靖国元年六月三日,右金吾卫大将军、濠州防御使叔重男举之为父割股,亦依此赐。
九月二十三日,三省言:「今后宗室及非袒免离妻,如已经开封府根治者,令大宗正司并限半月审察。」从之。
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庄宅副使仲秉言,系缌麻亲换授,乞比袒免、非袒免亲服纪,分两等免注监当一任,便入亲民差遣。从之。今后准此。
十一月十八日,同知大宗正司(使)[事]言:嘉国夫人刘氏乃故宗瑗之妻,亡未卒哭,子仲哗忘哀买妄。诏特降一官,逐其妾。
二十三日,诏:故公着长男希孟,系袒免以外三世,无官,并无请俸之人,特依袒免外两世条给钱米舍屋。
十二月十六日,诏:「宗室大将军以下妇及宗女入内,只许带从人一名。其立班赐坐并依服属高下。」以大宗正司言宗室袒免亲授外官之妻,依条带从人二人,与
正任已上妇无异,奏乞立法。
三年二月二十五日,诏大宗正司:见赴朝参,遥郡已下宗室员多,可均作三番互轮趁赴。
三月七日,左中散大夫、新知寿州赵令绰为金吾卫大将军、均州防御使,以久换外官,宜归环卫故也。
八日,诏:西南路祔葬宗室并公主等,西路朝奉大夫、直龙图阁温益主之,南路某官主之。
五月二十八日,诏:河北、河东、陕西路添差宗室差遣并罢,见任人候任满者更不差人。
九月二十九日,中书省言:「诸宗室任外官,辞见上殿,如无所奏事,例申合门,更不上殿。」从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三月二十四日,大宗正司言:「宗室大将军以上,于法不许试换。比来换者众,乞申明行下。」从之。
四月九日,诏复置宗学,应合行事令礼部条具以闻。初,元佑六年,宗室令铄尝乞建宗学,诏从之。及毕工,以赐蔡确家。至是,令铄之父、知大宗正事世雄及同知大宗正事仲爰言:「宗子置学,本出神考之意,事既中辍,论者惜之。愿诏有司复依初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