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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610页

天地之贶,奉符行事,诚不可稽。欲诣阙进表,恭请皇帝登封中岳,告成天地。」诏许十二月十八日诣宣德门拜表。二十四日,于崇政殿引见,赐束帛、缗钱有差,所请不允。时本府以少尹一员部送请封人至阙,凡四千六百余人。自是他州诣阙请封人,皆以官部送。
四年正月十七日,兖州命官、学生、道释、耆老及至圣文宣王四十七代孙孔若谷等诣阙进表,请皇帝行登封之礼。诏许二月七日拜表,八日引见,并如河南府已得旨挥,赐〔束〕帛、缗钱各有差。内高年人成倩授承事郎,赐绯衣银鱼,张春授将仕郎,并致仕。所请不允。
二月六日,郓、濮二州命官、学生、道释、耆老等并诣阙进表,请车驾登封泰山。三月四日引见,赐钱帛如兖州例,所请不允。二州合八千六百余人。自是,开德、兴仁、(颖)[颍]昌府、郑州、广济军等处,并乞诣阙请封,止令递表以闻,优诏不允。
四月二十五日,河南府命官、学生、耆老、道释等再诣阙拜表,请中封。二十六日引见,赐束帛、缗钱各有差,内高年人张成特授将仁郎致仕,诏不允。
十月二十六日,郓、兖二州命官、学〔生〕、耆老、道释等并乞再诣阙恭请皇帝东封。
政和四年三月五日,永兴军言:「本州岛学生钮昌言等诣州陈请,欲具表诣阙请皇帝登封,亲祠后土。」诏免赴阙,只令进表。以上《宋会要》。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二三 社稷 社稷
宋会要辑稿 礼二三
社稷
【宋会要】
仁宗天圣十年七月三日,判太常寺王随言:「社、稷二坛,数经增补,恐阔厚不如旧制,请下太常礼院检详制度。」礼院言:「按唐《郊祀录》,太社坛广五丈,高五尺,五色土为之。稷坛在西,如社坛之制。社坛以石为之主,其形如锺,长五尺,方二尺,剡其上,培其下半。其社、稷四面宫垣饰以五色,面各一屋,三门,每门二十四戟四:原无,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五补。,四隅皆连饰罘罳,如庙之制,其中植槐。其坛三分宫之一,在南,无屋。」诏依旧制修筑,仍遣官祭告。
庆历七年八月一日,〔诏〕:诸州军祭社物,今后并以省钱支给。
神宗元丰七年六月十七日,尚书礼部言:「先农正座帝神农氏祝文云『以后稷配神作主』,配座后稷云『作主侑神』。谨按《春秋公羊传》曰:『郊则曷为必祭稷 王者必以其祖配。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 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何休曰:『天道闇昧,故推人道以接之。』然则古者作主配神之意,本施于祖宗。其间有虽非祖宗,而祝辞可以言作主配神者,如五人帝之于五帝,是推人道以接天神;勾龙之于社,后稷之于稷,是推人道以接土谷之祇,其祝辞俱云『作主』可也。若并为外祭而正正:原无,据《长编》卷三四六补。、配座又皆人鬼,则以正为主,其配座但合食从祭而已已:原无,据《长编》卷三四六补。。伏请于神农祝文云『以后稷配』,于后稷云『配食于神』。神无二主,伏牺既为主,
其高辛祝文伏请改云『配食于神』。」并从之。
二十三日,礼部言:「社稷之祭,乞下有司依礼制造两圭有邸二,以为社、稷之礼器。」从之。
哲宗元佑七年三月十八日,太常博士孙谔言:「祭太社、太稷坛,亦设登歌乐,仍除去小墙。」诏令侍从官及尚书、侍郎、给舍、台谏、礼官集议以闻。翰林学士顾临等言:「按《开元礼》,祭社、稷设登歌登:原无,据前后所述补。、锺磬,今止社坛设登歌,诚为阙典,请如谔议。」从之。
徽宗大观三年十二月,诏太社、太稷神门斋室,各以弊陋,墙垣庳下,命提点后苑作所具图以闻。
九日,给事中张阁等言,乞增崇社、稷,与宗庙一体。上曰:「宗社礼当严谨,当即修崇。」遂从其请。
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议礼局言:「国朝祀仪,每岁春秋祭太社、太稷,牲用太牢,腊祭用羊、豕。按《礼记》:『天子社稷皆太牢,诸侯社稷皆少牢。』其多寡之数不同,亦惟其称而已。今腊祭太社、太稷与春秋二仲之祭,所尊事者一神而有太牢、少牢隆杀之异,甚非礼经之意。伏请自今腊祭太社、太稷准春秋二仲之礼,牲用大牢。」从之。
十月,提点后苑作所言:「重修太社、太稷神门、斋室毕功,旧止有郊社令一员及剩员三二人看管,全不严肃,未称崇奉之意。欲令太庙官兼行管干,其合行事,并依太庙已得指挥。」从之。
政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太常寺言:「宗庙、太社、太稷并系〔一体〕,太社、太稷登歌而不设舞,独为未备,宜用宫架。切
缘太社、太稷迎神、送神乐曲,系两坛齐奏,今用宫架乐舞,则迎神、送神,诸罍洗归,复位捧俎,退文迎武,亚、终献望燎乐曲,并合用宫架乐,设于北墉之北。」从之。
绍兴十三年三月十八日绍兴:原无,据《建炎要录》卷一四八补。又「十三年」原作「十二年」,亦据上引改。,诏令临安府于城内择地,依礼制建筑社稷坛壝;其行事官致斋所,亦随宜修盖。自建炎至绍兴初,臣僚奏请,有司但奉行祀典,不用牲牢,不设粢盛,止以尊罍笾豆以实酒脯鹿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