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取旨。以宗谔擅经中书自陈乞迁官,特释其罪,乃立此制。
二十七日,舒州团练使宗辅特展二年磨勘。坐不钤束本位遗火,法当赎金,特有是命。
三月二十五日,玉牒所言:皇第六子赐名佣,皇族名同并旁音相犯者并合改避。诏宗室名音同更不改。
四月五日,诏:宗室袒免亲将军以下试换官,候出官日,特与支赐,将军银绢各一百两匹,率七十两匹,副率五十两匹,殿直三十两匹。
五月三日,诏大宗正司:定武军节度〔观〕察留后承裕,候所展年限及半年,与磨勘。承裕尝于殿庐厉声责大宗正司,及殴侄妇,更展一年半磨勘,帝以其属尊,特减之。
二十五日,大宗正司言:「右千牛卫将军令褫等言:祖母亡,乞许父世亨及臣等于权殡所守宿百日。令铎等言:见今外居,子侄颇多,乞诏〔依〕士人修习儒业。」诏并从之,世亨等仍不得出入接见宾客。
六月五日,诏:「宗室自今每二年一次,许大将军以上依科场条制,五经内有通一经,兼《论语》、《孟子》者,许投状乞试。」
十九日,诏:右监门率府率令埤,令审官西院依条试换。
以大宗正司保明堪任使故也。
十三日,诏:宗室非换官者,出入往还约束并依在宫法,仍不得于街市下马。如出新城外,虽不经宿,亦禀大宗正司。
十月十六日,诏中书门下:濮安懿王诸子袭封濮国公,主奉祠事仍旧,濮安懿王诸子承袭遍即传长孙。翌日,封宗谊濮国公。
十一月十一日,诏左龙武军大将军、筠州防御使宗景为怀州防御使。先是手诏:「相王允弼,皇家近属,先帝敦伯父之爱,眷顾加礼。逮朕纂承,以行尊诸祖,待之尤所致恭。今宗续云亡,诸子尚列环卫,非所以称王昔日亲膺光宠之意。王之子宗景于今为长,宜特迁之。」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四 裁定宗室授官
裁定宗室授官
【九朝长编纪事本末】
熙宁元年九月丁酉,诏三司裁定宗室月料、嫁娶、生日、郊礼给赐。时京师百官月俸四万余缗,诸军十一万余缗,宗室七万余缗,其生日婚嫁、丧葬及岁时补洗杂赐与四季衣不在焉。
二年二月壬寅,枢密院言:宗室乞子孙赐名授官。韩绛奏曰:「中书、密院尝议定宗室之制,已有旨,候亮阴后商度。今合施行。」上曰:「此事甚大,须议使今可行乃便。」文彦博等各陈大旨,皆以亲 当有等降,若非立法,无以为经常久远之计。上曰:「祖宗时皆是近亲,今用(尝)[常]时奉养赐予之例,诚宜裁定。若以诸王嫡长世为南班官,其余子授以三班职名,可否 」陈升之曰:「须依前代继承之法,余子杀其恩例。六世亲尽,别为经制。」绛曰:「此事乞
专委属臣下议论,须辨亲 立法,则不失陛下亲亲之意。」彦博曰:「自古宗族犯法,恩有不听者,臣下以义固争是也。」上颔之。
三月壬辰,上问措置宗室事,富弼曰:「此事诚当出于陛下,外人谋之,则为 间亲。」公亮曰:「此亦当自外裁定。」弼曰:「为之当以渐,恐致纷纭。」安石曰:「此事但欲于恩义间无伤,使彼可安而已,不论渐不渐也。今欲裁减恩泽,何能免其纷纭 但陛下不为恤,则事可为也。」上又问裁定亲 之宜,公亮以为当从上身为亲 ,上曰:「当以祖宗为限断。」安石曰:「以陛下身即是以祖宗为限断也。」
九月,上谓陈升之、王安石曰:「今赋入非不多,只是用度无节,如何节用 」升之、安石皆言兵及宗室之费。
十一月庚午,迩英讲读毕,上留司马光,问以变更宗室法。光对曰:「此诚当变更,但宜以渐,不可急耳。」
甲戌,中书、枢密院言:「伏以祖宗受命百年,皇族日加蕃衍,而亲 之施,未有等衰,甄序其才,未能如古。臣等今议定方今可行之制:宣祖、太祖、太宗之子,皆择其后一人为宗,令世世封公,补环卫之官,以奉祭祀,不以服属尽故杀其恩礼。祖宗袒免亲将军以下愿出官者听,仍先令经大宗正司投状上闻,委大宗正选择本官尊长,同大学教授结罪保明才行堪与不堪任使,复委大宗正审察闻奏。就试武官者,试读律、写家状。就试文官者,试说一中经,或论一首。将军换诸司副使、太常丞,正率换内殿崇
班、太〔子〕中允,并与州郡监当一任,无败阙,与亲民。副率换西头供奉官、大理评事,监当一任满,如职事(斡)[干]集,操守修(饰)[饬],即委本州岛长吏及监当同罪保明,与亲民差遣;无保明,即依外官条例。祖宗袒免亲赐名授官者「赐名」上原有「未」字,据本书帝系四之二○删。,除右班殿直,年十五与请受,二十许出官。愿文资者与试衔知县,并令监当考试,及任满有无保明准上条。以上出官,并特与支赐。愿锁厅应举者,依外官条例。其〔非〕袒免亲,更不赐名授官,只许令应举。应进士者止试策、论,明经者止习一大经,试大义及策「试大义」上原衍「试大经」三字,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七删。。初试,考退不成文理者,余令覆试,取合格者,以五分为限,人数虽多,毋过五十人。累经覆试不中,年长者当特推恩,量材录用。以上出官者,虽在外,俸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