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附递,乞依昂例。」从之。
景佑三年六月,御史知杂司马池言:「乞应文武臣僚年及七十者,并令自乞致仕,仍旧敕与一子官,如分司官给全俸。若不自陈,乞御史台紏察以闻,特令致仕,更不与子官及全俸。其已曾陈乞有诏特留者,不在此限。所贵减冗员,励旷职。仍乞文臣下审官院审官院:原作「官审员」,据《长编》卷一一八乙、改。,依旧逐旋供报年几家状赴台旋:原作「渐」,据《长编》卷一一八改。,武臣下枢密、宣徽院准此。其外处以敕到日为始,限满不陈乞者,亦许御史台紏举。」诏牓朝堂。
宝元二年六月,诏:「朝官尝犯赃而乞致仕者,自今止与转官,更不推恩子孙。」
庆历二年六月,权御史中丞贾昌朝言:臣僚年七十而筋力衰者,并优与改官令致仕;年虽七十而未衰及别有功状、朝廷固留任使者,勿拘此令。若工部侍郎俞献卿等,乞并与
荆王府翊善王涣早以年德选在宫僚,三载于兹,不闻旷职,近以恳求解职,今自请致仕,引分知退,深可褒称。乞赐俞允,仍优加礼秩,使不愿退者足以愧老,将自陈者足以劝廉。候王涣致仕后,录其制词,告示中外。」诏特除涣秘书监致仕。 致仕。」诏在京者令中书体量,在外者进奏院告示之。又言:「近尝择其耄衰,先具论奏闻,中书召见询问,多不愿退。切
三年五月,特令河阳三城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杨崇勋为左卫上将军致仕。初,崇勋判成德军,而部民行赂于其亲吏任昭敏、李咸新,使告其子内殿承制宗诲,求免所犯罪。事觉,宗诲等皆编管诸州,故有是命。明年十二月,就改太子太保。
六月,诏:「曾任两府乞致仕者,自今须再上章,乃听除之。」以资政殿学士韩亿为太子少傅致仕,因有是诏。
五年闰五月九日,右领军卫大将军致仕高士宁言:「臣咸平年中应举及第后来,自赞善大夫换右职,自西上合门使、达州刺史除致仕,乞特许换文资官。」诏除殿中监致仕。
九月,诏文武官已致仕而所举官犯罪,尝连坐者,除之。庆历五年,工部侍郎、知河阳任布为太子少傅致仕(《宋续通鉴长编》)。仁宗庆历中,司徒吕夷简因请老,戊辰,授太尉致仕(《续通鉴长编》)。张安寿曰:吕申公夷简平生朝会出入进止,皆有常处,不差尺寸。庆历中为上相,首冠百僚,起居误忘一拜而起,外间讙言吕相失仪,
是天夺之魄,殆将亡矣。后十四日,忽感风疾,遂致仕,以至不起(《涑水记闻》)。皇佑二年,仁宗始祀明堂,范文正守杭州,而杜正献致仕居南都,蒋侍郎希鲁致仕居苏州,皆年耆体重。范康公建言,朝廷阔礼,宜召元老旧德陪位于廷,于是诏南都起杜公,西都起任恭惠公陪祀恭惠:原作「公惠」,据《宋史》卷二八八《任布传》改。,供帐都亭驿以待焉。二公卒不至,加赐衣带、器币,赐一子出身。自后前两府致仕者,大礼前率有诏召之,然亦无至者,礼毕皆赐衣带、器币焉(《百川学海 春明退朝录》)。皇佑中,明堂大享,时世室亚献无官僚,惟杜祁公衍以太子太师致仕南京,仁宗诏公归以侍祠。公已老,手染一疏以求免,但直致数句,更无笺章铺叙之饰,止以奇笺妙墨临帖行书,亲写陈奏(《宋类苑》)。仁宗时,士逊拜太傅、邓国公致仕,诏朔望朝见,及大朝会缀中书门下班,与一子五品服。士逊辞朝朔望。间遣中使劳问,御书飞白「千岁」字赐之,士逊因建千岁堂。尝请买城南官园,帝以赐士逊。宰相得谢盖自士逊始(《宋史 张士逊传》)仁宗时,张存以吏部侍郎致仕,凡十五年,积迁礼部尚书,卒年八十八,谥恭安(《宋史 张存传》)。仁宗时,得象以司空致仕,薨。故事,致仕官乘舆不临奠,至是,帝特往焉(《宋史 章得象传》)。皇佑三年七月五日,诏:「应外任少卿监以下年踰七十、的然精神昏昧、不任厘务者,仰转运、提点刑狱、府界提点具事状以闻。在京则委御史台、审官院准
此。内有曾经馆阁、台谏及提点刑狱以上职任者谏:原作「练」,据《长编》卷一七○改。,只令中书裁处。待制以上并是朝廷选擢,历更清要,进退之间,务全大体。如或引年得谢,自当优加恩礼,不须预为定制。」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应文武臣僚年七十以上未致仕者,更不许考绩。或于国有功,于民有惠,理当旌赏者,不在此限。」
四年二月一日,诏:「自今应曾任中书、枢密院臣僚,不循例引退,言事官亦不得辄有弹奏。」
五年九月,中书〔言〕:「检会自来因事方乞致仕者,所有合得与子恩泽,内殿崇班更不推恩,诸司副使则于所得上降等安排。今后副使致仕,历任无赃罪、子孙并未有官者,许奏子孙或弟侄一名,内殿崇班、承制更不推恩。副使以下雖犯贓,但曾立戰功,或因捉獲(疆)[強]惡賊,用 太獎改官者,並係隨龍及化外人之子,並依舊例。」从之。
嘉佑元年九月,赐致仕大卿监以上及曾任近侍之臣粟、帛、羊、酒。
三年十二月,诏:「年七十而居官犯罪,或以不治为所属体量,若衡替而求致仕者,更不推恩子孙。」
四年二月,太子中允、天章阁侍讲、管勾太学胡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