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宁国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张中孚特起复检校少傅、宁国军节度使,差两浙东路马步军副都总管,绍兴府驻札。持服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清远军承宣使、提举佑神观中彦特起复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清远军承宣使,添差福建路马步军副都总管,建州驻札。特恩也。
二十八日,诏:「川陕军旅事重,胡世将可特起复,候指挥到,不拘常制,日下供职,不许辞避。」
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诏持服前德庆军节度使、提点皇城司、充金国报谢副使钱愐特起复愐:原作「梌」,据《建炎要录》卷一四七改。,依前官充金国报谢副使。
十六年三月一日,诏:「军官起复,自古有从权之宜。近来却有非军中职任之人,规图从军,申乞起复,殊失礼制,宜行戒饬。今后非见从军不许起复,如有规求,重行黜责。仍令御史台觉察弹奏。」先(时)[是],宰执进呈殿前司起复李邦光充正将李:原作「孝」,据《建炎要录》卷一五五改。,上曰「从军起复,一时权宜,然
虑不能无弊。若元在本军方可,或在外计会,不可不禁止」故也。
十七年七月十二日,详定一司 令所言:「准诏修立诸遭丧应解官,而临时窜名军中、规免执丧者,徒三年;所属知情容庇,或为申请起复者,徒二年。」先是,宰执(佳)[进]呈殿前司乞武翼郎、训练官董彦起复事,上曰:「须见在军中,不免从权,许令起复;若施行窜名,规免执丧,有害风教,可指挥禁止。」至是修立成法(门)。
二十三年闰十二月十日,诏持服前武功大夫、贵州防御使、带御器械冀彦明,可特与起复。以被差奉使而母亡故也。
二十六年正月十四日,执政进呈,上曰:「士大夫起复非美事,所以敦孝行,厚风俗,唯军中人乃可尔。」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正月十五日,诏起复右宣义郎吴扩除司农寺丞。
八月二十日,诏建康府驻札御前前军统制萧鹧巴起复,仍旧管军,从宣抚使张浚请也。
九月十一日,诏马军司前军第十一将准备将雷世贤起复,仍旧从军,从本司请也。
二年闰十一月十六日,诏敷文阁直学士沈介起复,除权兵部尚书、湖北京西路制置使。明年二月,介以边城罢警,请解官终丧,不许。
十二月十八日,诏起复萧琦子汝异、汝谐,差充忠毅军统领将官,从其家所请也。
干道元年六月二日,诏起复武节大夫刘涤为浙东路兵马(铃)[钤]辖,绍兴府驻札,填新置阙,专一措置训练系将不系将禁军,葺治器械。
三年六月八日,诏吴捱起复知金州,充开达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
四年十月十二日,诏前尚书右仆射蒋芾起复,授左仆射。后以芾恳辞,有旨依所乞。
十一月四日,枢密院奏:「武翼郎、步军司后军训练官宋邦达以母丧乞依条解官持服,本军契勘,武翼郎宋邦达系本军入队训练官,难以解官持服,乞起复。今依旧从军入队训练官使唤。」从之。制词曰:「礼有之,三年之丧,金革之事,无辟也。尔职在戎行,乃以不幸,遭罹家难,稽于古训,命尔往复故官。夫人道莫大于忠孝,尔于养亲者已无及,则于许国者,可不勉欤!」
六年三月六日,诏王抃起复右武大夫、均州防御使、知合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时尚书省勘会,三衙□到三等官兵,合委官措置,故有是命。仍专一措置拣选。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叶衡起复,知庐州。七年正月八日,臣僚言:「昨诏叶衡起复,衡必以草土控辞。合肥为淮西重镇,难久阙帅,乞令婺州长吏至衡家申谕诏旨,敦遣起发。」从之。制略曰:「夺情之典,实自从戎;枢筦之司,最关军务。近起复叶衡,出帅淮西,可改除敷文阁待制、枢密都承旨承:原作「丞」,据《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改。。」
二月五日,诏刘珙起复同知枢密院事。五月,宣抚荆襄,同知院事如故。
十二日,诏四川宣抚使司参议军事贾和仲起复,依旧在任,从宣抚使王炎请也。
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池州驻札御前前军统制王世雄起复世:原作「也」,据本书兵二三之四改。,授左千牛卫将军。制略曰:「乃
父起太行之师,誓平胡虏;难兄当灵壁之战,亦死边陲。是用夺三年爱母之情,加千牛备身之号。」以上《干道会要》。
淳熙元年九月二十一日,诏武功大夫、楚州团练使、充金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郭钧起复,依旧管军。以钧丁母忧,乞解官持服,特有是诏。
十二月六日,诏韩彦古起复,依前朝奉大夫,充秘阁修撰,差知平江府。
二年十月十四日,诏武翼郎马琥起复,知叙州。琥丁母忧,以枢密院言叙州沿边,故有是(食)[命]。
六年五月十六日,起复知柳州雷潀奏乞俟贼平后〔解〕职持服。诏:「柳寇平后,欲守、令谙知风俗,抚存细民,所请宜不允。」
十二年四月十三日,诏持服前检校少保、定江军节度使、侍卫亲军步军副指挥使、兴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兼知兴州吴挺起复。
七月十二日,诏持服前武翼郎、权发遣盱眙军高震起复。
十三年七月七日,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