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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4770页

,皇叔祖建雄军节度观察留后、同知大宗正事宗景,并起复。
三年二月一日,起复建雄军节度观察留后、同知大宗正事宗景落起复。
十一月二日,诏皇伯祖前彰化军节度、泾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检校司空、开府仪同三司、持节泾州诸军事、泾州刺史、判大宗正事、上柱国、高密郡王、食邑七千八百户、食实封二千四百户宗晟,可特起复如故。
四年五月六日,前镇安军节度观察留后、检校司空、驸马都尉王师约起复。
七月二十二日,诏知
枢密院事安焘母亡,候卒哭起复。焘力辞,许之。
十二月二十八日,诏通州防御使、驸马都尉郭献卿起复。
六年八月十九日,前荣州防御使、驸马都尉曹诗起复如故。
闰八月二十三日,前随州管内观察使、检校司空、驸马都尉钱景臻特起复如故。
绍圣元年八月十四日,诏:「范纯粹已差知延安府,不得辄有辞免。候大祥毕,更不候禫除,速赴本任。」
元符元年八月二十一日,诏:「文武臣僚除管军及边任取旨起复外,余并罢。」初,三省言驸马都尉郭献卿卒哭当起复,上曰:「非从事金革而起复者革:原作「草」,据《长编》卷五○一改。,虽有故事,非古也。其除之。」乃降是诏。
徽宗崇宁二年十月十八日,起复郑仅依前朝请郎、直龙图阁、陕西路转运副使。
大观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制曰:「断恩之义,盖坚许国之诚。以皇叔持服前定国军节度、同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持节同州诸军事、同州刺史、食邑六千四百户、食实封一千五百户、普安郡王仲忽,可特起复,依前官知西外宗正事,管勾宗子学事宗子学事:原作「宗正学士」,而宋无此学士名目。考《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大宗正司》条,有「诏以知大宗正事仲忽提举宗子学事」一语,据改。,勋、食邑、食实封如故。」
四年九月十一日,诏:「殿中省尚药典御冯珣见丁父忧,为将来冬祀大礼阙人祗应,可特起复,依旧供职。」
政和三年七月十一日,起复王宪,依前安静军节度使,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四年六月二十二日,起复徽猷阁(侍)[待]制宗升为京西路都转运使。
五年二月十四日,中书省言:「检会今月十二日奉御笔,发
运使李偃起复,仍旧不许辞避,候指挥到,当日赴任。如(注)[住]滞,论如违御笔。」
六年十月四日,诏前翰林学士承旨、朝请郎、知制(语)[诰]王黼起复,除宣和殿学士,提举宝箓宫。
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起复宣和殿学士、提举宝箓宫、兼侍讲、修国史王黼奏乞终丧,诏不允,毋复重陈。
四月二十三日,御笔:「持心丧人朝散大夫、将作少监赵士米专可起复,除少府少监。」
五月七日,诏:「持心丧前从事郎宋 特与起复,添差京畿运司。」
九月二十二日,臣僚言:「窃见起复中大夫、直秘阁、知温州徐韶美,昨以家忧,夺情从政。近降诏,以韶美不治郡事,瞢然无状,则其阘茸非才固已不逃于圣鉴。然罢郡职而犹曰依前起复,监西岳庙。夫起复所以待非常之材,阘茸非起复之人,岳庙非起复之任。且(今)[令]诏美归(路)[终]丧制,候服阕日依今来诏命,庶协师言。」诏:徐韶美依旧持服,候阕日依已降指挥。
十月二十五日圣旨,中大夫王仲薿起复知越州。
十一月七日,持服前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郑居中可(持)[特]起复如故。八年九月乞终制,诏从之。
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诏:丁忧人前朝请大夫、权提点淮南东路刑狱刘焘可特起复,差遣依旧。
六月二十三日御笔:持服人王敏文特起复,除利州路转运判官。
七月二十九日,诏:丁忧人前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冯熙载起复,依旧供职。
九月十一日,起复延康殿学士、光禄
大夫、河东经略安抚使姚佑。臣僚言其夺民墓地,诏与宫观。
宣和元年二月十五日,诏:持服前中大夫、徽猷阁(侍)[待]制、淮南江浙等路发运使詹度特起复,差遣如故。
四月三日,诏:丁忧人前朝散郎、充显谟阁待制齐阜民可(持)[特]授起复,提举上清宝箓宫。
十一日,臣僚上言:「臣子之大节二,忠孝而已。在家则致孝于亲,在朝则致忠于君,君、亲一也,不敢有择焉。故三年之丧,虽天下之通丧,间起复以从王事,则欲辞而不可,亦分所当然。圣王虽以义掩恩而夺其罔极之报,亦未尝不以恕用情,而权其轻重之宜。故近岁唯责任之专,声望隐然,其身不可一日去朝廷之上,则不得已而起之,然犹亲颁宸翰颁:原仅存右部「页」,兹据文意、字形补。,镌谕丁宁,至于再四,陛下所以厚臣邻者,委曲尽矣。自去年已来,浮浅薄恶之人,不体朝廷之意,乃欲仿效,以此为俗。偶持权利者,又辄为人陈乞,而欲示恩亲旧,深可叹骇。谨取其甚者一二言之。栲栳之役,都壕寨张燮乞起博州司录康翼为部役官。部役之材,如翼者不乏也,事系祖宗陵寝,故从之。今功成行赏矣,翼自合居庐终制,乃闻治装将起博州新任。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