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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4763页

开说到本处有无过犯保奏施行,如或漏落,当议行遣」;内减去「缘未有立定移放条法」。
二十五日,诏左中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陈诚之复端明殿学士,依旧宫祠。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追官勒停人、前左朝奉大夫、建昌军居住王佐可令自便。至六
年十一月,始叙元官,与牵复本等一资序。
四年正月四日,诏责授靖州团练副使、南安军安置邵宏渊可令自便宏;原作「洪」,据下述及《宋史》卷三三《孝宗纪》一改。。以宰臣蒋芾言:「宏渊老将,虽符离失律,而真州之功可录。」故有是命。
三月十四日,诏左中大夫、充秘阁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刘章,左朝议大夫、集英殿修撰致仕黄中,并复敷文阁(侍)[待]制。
十七日,诏降授楚州团练使、提举台州崇道观士穆与叙复和州防御使。
八月十日,诏叙容州防御使、浙东总管、绍兴府驻札李显忠复随州观察使。
五年正月二十四日,诏责授团练副使宋贶与复右朝奉大夫「团练」上似脱一州名。。至七年八月,复右太中大夫、集贤殿修撰。九年五月,复右正议大夫。
十月二日,诏降授果州团练使、池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琪与叙复郢州防御使,军职如故。有旨:「王琪再董戎行,治军有律。」故有是命。
十一月十一日,诏前右承议郎、郴州编管尹机与复右宣教郎。先是,有旨复机元官,臣僚论其「奸猾巧佞,其来有素,符离之役,虽主将贪鄙,实机为之,如诛首谋,死有余责,岂宜一旦递复元秩」,故有是命。
二十日,诏降授安德军承宣使成闵可复庆远军节度使,差充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
六年十一月六日大礼赦:「应内外文武臣偶因臣僚一时论列及监司、守倅按发,见在责籍,未经牵复、移放人,窃虑有司失于检举,理合矜恤。可令吏、刑部同大理寺限一月,将前项人开具职位、姓名、元犯因依申朝廷,当议参酌,取旨施行。」九年
十一月九日大礼赦,同此制。
同日赦:「勘会命官犯罪遇赦并编配、安置人在道遇赦,有故住滞未至贬所,与引赦移放。」九年十一月九日大礼赦,同此制。
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权吏部侍郎张津等言:「命官因罪编置,每遇大赦合量移一分,自本贯州郡至贬所,计地里为分数。内有本贯江北人,绍兴五年降旨,并自元勘结州郡至贬所(细)[纽]计地里。缘其间虽系江北户贯,而犯罪事发 在岭外者,自来贬谪亦在岭南,若自编配州郡再移元勘所,则是该恩之后复令深入瘴烟之地,与不沾恩霈无异。乞将本贯江北合量移人,止以临安府至贬所地里分数,次第量移,庶几不至虚被恩宥。」从之。
六月十九日,诏左朝奉郎、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郑仲熊,左朝奉大夫致仕汪勃,左朝奉郎致仕巫伋,并复龙图阁学士,内汪勃、巫伋仍依旧致仕。并以该赦检举故也。
九年七月十六日,诏复蕲州防御使、御前武锋军都统制、兼知楚州陈敏,特与复光州观察使致仕。
十月二十五日,诏责授楚州团练副使史正志叙左朝请郎。
十一月十九日大礼赦:「应追官勒停人,如本犯系公罪,在任不曾经取勘,已去官经隔岁月,止缘监司州军不检照见行去官 条便行劾奏,获旨被罪,可与改正复元官。」
同日赦:「勘会诸军将师昨缘一时被罪贬窜,未及叙录身亡,其间亦未曾经为国显立忠效之人,致使
亡没之后,终挂罪籍。可令刑部开具元任官职及所犯取旨。」
十二月十八日,刑部言:「承今岁郊赦:『应追官勒停人,如本犯系公罪,在任不经取勘经:原作「轻」,据前「十一月十九日」条改。,及已去官经隔岁月,监司州军不检照条 便行劾奏,获旨被罪,可与改正复元官。』检照去法,命官犯罪去官事发及犯公罪流以下勿论。如依今岁赦文,便与改正叙复,缘其间所按项目多寡不一,须经大理寺约定刑名,方议裁处。乞自今并令本部取索印纸,将所犯参照,如系公罪流以下、不经取勘及去官按劾被罪之人,从本部申朝廷,依前降指挥施行。」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七六 追复旧官
追复旧官
【宋会要】
哲宗元佑四年五月二十日,故朝散大夫、右司郎中李师中追复天章阁待制。师中在先朝坐上书责授和州团练副使,本州岛安置,卒。至是,其子捻诉于朝,乃有是命。
绍圣元年四月十三日,三省言:「蔡确男渭状,为确诉冤,称吴处厚缴进安州所作小诗并无讥斥之意,皆梁焘等阴使之。到新州贬所五年,两经大霈,更不量移,举族衔冤,莫大于此。」诏蔡确累经恩赦,追复右正议大夫。
六月十七日,右正议大夫蔡确特追复观文殿学士。
元符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徽宗即位未改元。诏:「朕嗣位五月,三(日)下恩书。徽缠桁杨,栖置弗用;流窜放逐,系踵生还。尚念故老元臣,尝位(承)[丞]弼,或夺爵身后,或殒命贬中。霈泽之行,岂限存殁,不有追复,孰慰营魂!故降授太子少保致仕、潞国公文彦博,可追复河东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