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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4342页

下,除知录、司理各管狱事外,祗有防御判官一员。凡直司签厅公事与省司仓谷库、常平财谷,尽责于判官一人之〔手〕,委是(官)阙事。臣窃惟和之与楚,事体一同,今楚州已蒙朝廷与辟置司户一员,亦乞照楚州体例,从朝廷添置司户一员。」诏令本路诸司公共奏辟一次。
嘉泰元年八月二十三日,广东诸司言:「封州蕞尔山郡,不若中州之壮县,绍兴七年废为德庆之属邑,绍兴十年复置而为州。方其复置之初,郡县之官才止十员。自复置之后,增益曹职、丞簿、兵官、监当、岳庙、指使,共增一十二员。郡计不加于曩昔,廪稍视昔而倍差。乞以录参兼司户(益)[并]司法。」从之。
四年二月二日,诏无为军置司户一员,兼司法。以前知无为军商飞卿奏,本军惟判官一员、狱官二员,乞增复司户。故有是诏。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 制置使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
制置使
【宋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八月二十六日,遂安军承宣使、充殿前都指挥使、京城副留

郭仲荀
言:「护卫
隆佑太后
前去江宁府,节制一行军马及制置东南捉杀盗贼,东南安抚使、发运、监司、州军等依旧例
并听制置司节制。今安抚兼经制使,与(置制)[制置]司不相节制
,恐措置异同,不惟州县无所执守,兼军政不归于一,难以集事。乞并听本司节制。」从之

十一月十六日,御营使司都统制、充招捉(抗)[杭]州盗贼、制置使王渊言:「大军日用钱粮草料,及乡道间探人激赏,并随军火药箭、合用军器等,乞特降指挥施行。」诏令户部支银绢各一万匹两应副使用。
建炎三年二月四日,诏除吕颐浩资政殿大学士,充江浙制置使,兼知镇江府;刘光世殿前都指挥使、检校太保,充行在五军制置使、镇江府驻札。并专一控扼江口,两司军马并同节制。仍命杨惟忠节制江东军马、江宁府驻札。先是,黄巘善欲除颐浩资政殿学士,上以资政非前执政者恩数,止与从官等,特除大学士。
十日,吕颐浩言:「今来既充江浙制置使,专一控扼江口,下自江阴军口,上自瓜洲、石步、宣化渡,迤逦向上州军应干渡口,躬亲往来点检及措置防守,难以兼知镇江府。自江陵府至池州,乞委官总领,防守江口及措置战船。」诏颐浩往来经制,陈彦文、程千秋差充制置副使,梁永祖知镇江府。
三月十二日,诏御营平寇前将军范琼为庆远军节度使,依前职充(制)[荆]湖北路制置使。同日,诏刘光世为太尉,依前奉国军节度使、殿前都指挥使,充淮南制置使。
六日八日,御营使司言:「防秋在近,其沿江至海岸合定地分。今措置杭州、平江府、镇江府、常、秀州、常州东至于塘镇四十里边大江。江阴军江路与通、泰、扬州对岸,系浙西路,欲令浙西安抚使康允之带本路制置使。」从之。
二十六日,诏右司员外郎刘宁止除直龙图阁,同提领水军,沿江制置副使。
七月五日,诏张自牧差兼京东制置副使。
八日,诏权发遣庐州胡舜陟除徽猷阁待制、淮西制置使。以舜陟上殿论事慷慨,请兵御寇以徇国家之急,故有是命。
八月五日,诏浙东西路帅臣已带安抚使、都总管者,并不带制置使。
闰八月一日,诏奉议郎、徽猷阁待制、淮南西路制置使胡舜陟除沿江都制置使舜:原脱,据《宋史》卷三七八《胡舜陟传》补。、知建康府,兼江南东路安抚使;王义叔沿江制置副使。
祖宗时,所谓安抚者止管机密、兵马、边防等事,财计自有漕使转输,安抚所不预知,盖有深意存马。今日知州带安抚者又兼制置,及许便宜,是持朝廷生杀之权。若行之于兵马边防之间,即为大利;若便宜夺所隶州军财计,为害不细。契勘南康军隶属江州安抚,制置于 二十三日,臣僚言:「窃见自今诸州守臣既带安抚,又兼制置,及许便宜,权之要重可拟朝廷。伏
今年七月内。访闻前江州安抚张澄差官行便宜公文,遍诣本军场务,微及井灶,并上供钱尽搬载上(般)[船],本军帑藏为之一空。方欲离岸间,幸而张澄被责,不曾搬行。万一席卷,本军既阙绝支费,定生变乱。伏望止许漕使转输本路财用。」诏除用兵许依便宜指挥,余并禁止。
十一月七日,江南东路转运司言:「近降指挥,令江州、建康府守臣并带制置使。窃详上件使名,止谓制置军事,不用常法处断军兵将校罪名,及抽取辖下州军器甲、兵级。今来江州制置司却尽用『制置』两字行遣他州事务。如南康军知军韩登胄已系提刑司体量,其江州制置司又差官体量;如南康军财赋已系转运司移用,其江州制置司又差官 刷,立要起钱一万贯。又今年秋米,擅勒南康军起二万石。其韩登胄既被放罢,本军有签判李闻之合权,其江州又差制置司干办官朱竑前来权管军事。窃虑其它州郡于刑狱则无所适从,于财赋则泛科难给。欲乞只许制置军事,其它刑狱、财赋及差官权州县职事,乞依旧只付提刑、转运司用旧条行遣。」从之。
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诏御前右军都统制张俊充浙西江东路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