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存留一员在州县。乞自今应办人使官,在
州常留当职官一员,在县常留佐官一员,与免应办。」故有是诏。
十一月十九日,诏:「自今奉使入国下节人,除亲从并译语、亲事官外,及将不转资八人许使、副差亲随厨子,其余人并令殿前、马步军司轮差,毋得于诸处抽摘。令各司排定军分,于每一军一将内有职名家口、无过犯人充,曾经入国人不得再去。仍于本将内选差正、副将一员部辖,正将充上节,副将充中节。本将人数不足,许于别将内差拨。」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每岁奉使金国上、中节内,除都辖、引接并国信所指使定例外,更留二员听候御前降下。自今使、副许辟差亲属二人,书状官一员,掌管私觌职员一名,其余人数令吏部于见在部籍定名次、经任无过犯大小使臣内差。仍委长贰公共选择貌魁伟、年六十以下、无残疾人充。诸军班换授人免行差拨。在部人不足,申枢密院,令三衙轮差入队准备将、训练官揍数。已曾经入国人不得再去。差定姓名申枢密院讫,发赴使、副收管,依旧赴国信所审量。」
八年十一月十九日,诏:「自来年为始,令六曹将合差奉使金国正旦、生辰使副,并馆伴、接送伴下引接、仪范人,每曹籍定一十人,于差使、副前两月遇旬休日分轮一曹所籍人数。发赴都亭驿,令国信所掌仪、通事使臣指教,阅习仪范节次。」
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主管往来国信所言:「贺金国正旦使、副,旧例系九月二十
三日差官,十一月九日起发,约至二十三日到盱眙军,二十九日过界。今来盱眙军申,准泗(洲)[州]牒,权改定贺正旦十月二十一日过界,十二月二十七日到京。小尽并二十五日到京。贺金国生辰使、副,旧例系十一月十九日差官,次年正月九日起发,约至二十三日到盱眙军,二十九日过界。今来盱眙军申,准泗(洲)[州]牒,权改定贺生辰十二月二十一日过界,二月二十七日到京。得旨,令国信所照应旧例并今来盱眙军申到事理约度,开具合差官及起发约程到盱眙军,并关报过界月日,逐一疾速指定,申中书门下省。本所今指定,贺金国正旦使合于八月中旬差官,于九月下旬或十月初旬选日起发,约半月可到盱眙军。依今来改定,用十月二十一日过界。贺金国生辰使合于十月中旬差官,于十一月下旬或十二月初旬选日起发,约半月可到盱眙军。依今来改定,用十二月二十一日过界。其关报过界月日,乞照应自来体例施行。」从之。
十二月七日,枢密院言:「盱眙军申,泗(洲)[州]报:来岁正旦、生辰使,彼此权止一年。」
十三年十二月九日,诏:「国信所减私名贴司一人,译语、亲事官二人,投送文字、教骏长行二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定)[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十五年七月八日,枢密院言:「新差京畿第二将、临安府驻札、国信所小通事田愿,乞将报谢国信使、副下祗应回程特转一官恩
例,候新任满日,乞特添差差遣一次。」从之。
十六年正月十一日,诏:「国信所大小通事、指使、传语使臣与依旧法,注拟一千一百里差遣。」
十七日,枢密院言:「国信所检点使臣安杰依旧通事等例,赴部先次注授差遣。」诏依,特令赴部注拟,授合入差遣,遇使人到阙前一月赴驿祗应,事毕还任。余依见行条法。
同日,(照)[诏]国信所点检公事郝守二兼同监临安府嘉会门,敦武郎彭林兼同监丰豫门,带行本等驿料供给,不理名色次数。今后准此。先是,七年,诏国信所等事许同监临安府诸城门,近有赴部注授差遣,多有不愿就者,故有是命。
十八日,诏武功大夫、特添差两浙西路马步军副总管、湖州驻札、掌仪、大通事王舜臣与转遥郡刺史,武功大夫、新特差权发遣两浙东路兵马钤辖、衢州驻札、掌仪、大通事李錞与转〔遥〕郡刺史。以舜臣等在国信所应办引揖使副升殿,六年转一官,今已及九年,未经推赏,故有是命。
淳熙十六年二月十二日,国信所言:「报哀使人到阙,所有修饬驿舍什物、差破在驿祗应人并鞍马、馆伴使人行李从物等,及应干合行事件,乞照应金国(使泛)[泛使]到阙,依正旦体例施行。」从之。(遣)[遗]留使到阙亦如之。
二十三〔日〕,礼部、合门、太常寺、国信所言:「报哀使人到阙,皇帝衣服欲乞权易忌日之服。禁乐一节,缘目今国乐未举外,所有辍朝日分,欲乞辍朝三日。其典故内所载,待制以上
就驿吊慰,今乞不行吊慰之礼。其辍朝日分自使人朝见日为始。检照建中靖国元年三月四日北朝告哀使人朝见,系御幄殿坐。今来报哀使人朝见御殿,合取自朝廷指挥。使人服着、鞍鞯,欲候接伴接见使人,见得服着是何衣服、鞍鞯,关报所属参酌,申取朝廷指挥。其馆伴使、副服着、鞍鞯,乞照应接伴使、副沿路体〔例〕施行。所赐衣带例物,合依自来体例给赐。陈设帏幕,除金国使人位次用紫外,其余陈设去处并合照应淳熙十四年正旦体例。如使人辞免,听从其便。」如北使、副本位欲用青,听从其请。诏:第一项遇人使见辞权易忌日之服,第二项辍朝三日,第三项御后殿,令合门修定仪注。余依讨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