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今来三佛齐到驿,怀远驿差监门官一员讥察出入,兼提振火烛,管辖祗应军兵鞍马从物等,仍令诸司官同共管干。其差取请给食钱并所破吃食等,并依昨交趾已得指挥体例施行。」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诸蕃到阙,日轮客省(客)[官]一员在驿宿直。内监驿、监门、掌仪、承受、巡视、把门亲事官,应在驿诸色祗应人等,自合依国信所隶客省官主管,日食支钱,并事毕依例支赐犒设,令客省官奏请支散。客省押班所行移案牍,如敢拆截隐漏,当行使臣、手分并从徒一年科罪。」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昨占城、交趾进奉人到阙,客省已差承受二人,国信所掌仪一名,赴驿同共祗应。今来国信所已降指挥更不差,客省添差承受一名,充添掌仪祗应。今先次施行鞍马、食钱,依国信所差到掌仪则例支破。」
同日,诏:「押伴官郑应之遇在驿阙官,职事相妨,令申合门,免赴起居事。」
同日,诏:「三佛齐进奉人到阙,正月一日合赴拜表待班幕次,于南宫门外以西廊上管军、知合幕次,鸾司钉设,令出入丽正门。其管军、知合门幕,权于宫门里以东廊上钉设。」
孝宗隆兴元年八月十七日,右谏议大夫王大宝等言:「客省吏额一十五人,今减典书二人,以典书五人为额。四方馆吏额一十一人,今减贴司二人。」诏见在人且令依旧,将来遇阙,更不迁补拨填。
合门司,在紫宸殿前南廊,掌供奉乘舆、朝会、游幸、大宴,及赞引亲王、宰相、百寮、蕃客朝见辞谢,紏弹失仪。置使、副使,亦有通事舍人。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五 合门使
合门使
【宋会要】
绍兴元年,诏主管合门
宋籛孙
转横行一官,落权字。上
曰:「籛孙乃藩邸内知客,稍习合门仪注。
」而法非横行不许知合门,故与转横行一官。
绍兴五年,诏(左)[右]武大夫以上,并称知合门事;若官未至右武大夫者,即称同知、同兼,序在合门之下,即副使也。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五 引进使
引进使
【宋会要】
真宗景德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契丹遣左飞龙使
韩杞
朝于行在宫,命知澶州、引进使
何承知
郊劳,翰林学士
赵安仁
接伴之。
干兴元年仁宗即位未改元。二月,遣崇仪副使薛贻廓假引进使使契丹,以真宗崩告哀。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六 内侍省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六
内侍省
【宋会要】
国初有内班院,淳化五年改黄门院,又改内侍省内侍班院,景德三年止名内侍省。所领旧有监,少监,内侍,内给事,内谒者,内寺伯,宫教博士,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五局令、丞。(令)[今]置左右班都知、(左班右班都知)副都知,并景德三年置,以诸司使、副使已上充。初,左、右班各有押班,后止为押班,内殿崇班已上充。其属官有东西头供奉官、殿头、高品、高班、黄门六等,掌分番入直宿、出使之事,行幸给使,押班已上领省事。又有前殿祗候、高班内品、祗候内品、后苑内品、北班内品、散内品及寄班供奉、侍禁、殿直、奉职、小底。其内府局丞以上为加官,自小黄门以上皆有加官,至内常侍止。内侍已上不常置,亦有特为内常侍,以检校官为之,在内东头供奉官上。
《两朝国史志》:内侍省有左、右班都知,左班都知、副都知,右班都知、副都知,押班、内东头供奉官内:原无,据屠寄先生按语补。其语云:「寄按史志,『东头供奉官』上当补『内』字。」、内西头供奉官、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都知以诸司使充,副都知以诸司使、副充,押班以内殿崇班以上充,领省事,然不备设。自供奉官至黄门一百八十人,为定员。凡内侍初补曰小黄门,经恩迁补则为内侍黄门。自都知至黄门皆番休直宿,或奉使中外,车驾行幸则供给使。又有前殿祗候、高班内品、祗候内品、后苑内品,其
掌与黄门以上同。凡以罪出者,降为洒扫院子,今北班内品、散内品是也。又有寄班供奉、侍禁、殿直、奉职、小底,日奉内朝,以备乘传急诏。凡天子巡幸,则执乘舆服御。其吏属则有前后行各二人,典二人。元丰改制,具载《职官志》。
太祖干德四年六月,诏曰:「宦者四星,着于垂象,给事宫掖,自有定员。人臣之家,岂宜私养,因而规利,尤紊旧章。准唐开元七年诏:『内侍五品以上,许养一子,以同姓者充,初养不得过十岁。』又准宝历二年诏:『百官及方镇之家,不得私置白身内侍者。』自今内官不(许)[计]班品,须年及三十以上,兼见在朝廷系职,方许养一(字)[子]。若是自有养父见在,不得转置养子,余依开元、宝历中处分。如降诏前已有养子数多者,不在此限。内外士庶不得将童男养为宦者及规求财利。所在严加觉察,违者不赦。」
开宝四年七月,诏曰:「前诏内侍不计官品高低,逐人许养一子,以充继嗣。近日访闻多有论讼,争竞资财,宜令宣徽院晓示见在内侍:自今日已前已有养男者,不计人数,明具姓名、年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