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知大宗正事士禚言:「近除安定郡王令玒同知行在大
宗正事。令玒虽系观察使,于士禚为族兄,欲乞叙位在令玒下。」从之,仍令学士院降诏。
九月十一日,知大宗正事嗣濮王仲湜言,乞将本司人吏依行在百司例支破赡家食钱。粮料院状:「检准敕,自今日已后官司更敢辄称养赡不着,乞增添请受,以违制论。虽有请降到指挥,亦仰户部执奏不行。契勘大宗正司乞支破人吏瞻家食钱,委有碍前项指挥。」诏特依宗正寺人吏等第支破赡家食钱,仍免执奏。
六年四月十三日,礼部言:「非袒免宗室训名,系宗正司报宗正寺。如今后宗正事参照得却有同名宗室,乞令本寺分明开说重迭因依,报大宗正司别行点定,回报宗正寺施行。」从之。
安定郡王令 同知大宗正事,有司循习故常,以官序列士禚于令 之上。缘士禚视令 为族兄,若从常制,实乖恩义。况令畤、令玒亦缘官序不伦,已曾陈乞令士禚序位逐官之下。欲望许令令 序位在士禚之上。」从之,仍令学士院降诏奖谕。 八月三日,同知大宗正事士禚言:「伏
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诏仲儡除知大宗正事,人从除置省官外,并特依仲湜体例施行。
近降指挥许侍从官举所知各两人,独于宗族未许荐拔,欲望许两宗官亦各举所知宗室三数人以待朝廷任使。」诏许各荐二人。 十年二月七日,臣寮言:「伏
臣寮奏乞宗官各 十一年四月三日,光山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樽言:「伏
举所知宗室三数人以待朝廷任使,绍兴十年二月七日有旨许各荐二人,士樽承乏大宗,窃虑亦合依准上件指挥,宗子才能之士协于公议者具名上闻,以备任使,庶几仰副朝廷〔勉〕敦激劝之意。」从之。
九月四日,同知大宗正事士、士樽言:「行司间有公事,不可专决者,申请往来,定成留滞。欲望许士等自今后轮那前赴行在大宗正司禀议,庶免别致生事。」诏遇有职事赴行在,本司令奏取指挥。
十二年五月六日,知大宗正事、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言:「行在睦亲宅趁赴朝参,南班宗室元系一十七员,今止有一十三员。后来虽申取指挥,令士街等赴行在趁赴朝参。又缘士街等并以病免,今相度,欲乞据见阙员数于绍兴府行司南班宗室内选择循中规矩、别无疾病可以趁朝参之人,具名申取朝廷指挥。仍乞今后遇有行在睦亲宅赴朝之宗室事故,准此施行,庶免逐时紊烦。」从之。
十三年二月二日,诏:「今来见行正殿等礼仪,其宗室正任与外官正任系间班起居,可将绍兴府大宗正司正任并发赴行在,令奉朝请。
闰四月四日,诏:「今后(字)[宗]子除依条合该赐名人外,其余并限一季,本家具名一二十字,经所属陈乞,申大宗正司点定为名。」以宗正少卿段拂等言宗室名犯重迭者多,故有是诏。
十一月三日,知大宗正事、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言:「宗司近承准玉牒所取会宗子、
宗女、宗妇年甲、三代等事。本司迁徙以来,文籍散落,虽逐旋供报,往往未得圆备。兼自出京之后,宗子寓居四方者其所生子孙分散仕宦,而间有未曾申明本司者。欲望下诸路转运司,(今)[令]所在州县不以寄居见任,应及请钱米宗子,各具是何宫院及三代、年甲、儿女嫁娶谁氏等申行在大宗正司,并绍兴府行司注籍照会。应今后宗子参部或赴官,或经过置司处,并令参见宗官,仍具脚色状一本赴司供纳,不唯有以稽考,亦足以见其履历、能否。如有功罪显著之人,听具名申尚书省,以备朝廷升黜。或有违戾者,亦乞具犯人奏劾施行,庶使人人自重,可以关防,仰副陛下置司纠合之意。」从之。
十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同知大宗正事士陋言:「南班宗室在外居住人,若非换官,其出入并依在宫法。今在外各无门禁,欲望今后外居南班宗室有犯约束,取旨拘收入宫居住。如情理稍重,奏裁。」从之。
十六年二月九日,诏同知大宗正司士陋职事修举,可与减三年磨勘。
十七年二月二十日,诏知大宗正司士职事修举,可特转行一官。
九月十七日,知大宗正事、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言:「大宗正司在东京日,自有置司去处。近年以来,迁徙不安,只于宗官廨宇内随宜擗截,委实窄隘,丞官亦无治事之所。缘本司所掌内外诸州军宗室、宗妇、宗女、生亡、嫁娶、补官、请给及诸钱米帐状干照
等文字,事体至重,左近接连居民草屋,寅夕不便,欲望踏逐宽广去处修盖。或未有去处,乞下临安府相验见今置司处,如有居民接连,依仓场库务事体除折量空地,及廨舍内席草屋,亦乞改修瓦屋,免致疏虞。」诏令临安府措置。
十九日,诏福州观察使士陋罢同知大宗正事、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职事不修,累致词诉故也。
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诏华州观察使士街差同知大宗正事,令行在供职。所有差破宣借兵士并请给等,并依士、士陋已得指挥施行。
二十年八月十二日,诏皇叔泉州观察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特授安庆军承宣使,依前知大宗正事,以磨勘应迁也。
十六日,安德军节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