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等荐其有良史之材也。周翰广顺初擢进士第,善属文,不乐外官吏职。白等以为言,而有是命。
二年十月,以殿中丞郭延泽、太子右赞善大夫董元亨并为史馆检讨。延泽等俱以门荫好学,帝闻其名,诏宰臣问以经史大义,对皆如旨,故有是命。
是月,以直史馆李宗谔直昭文馆,避其父监修国史故也。
三年三月十一日,以左司谏韩国华、左正言潘太初、襄王府翊善、起居郎夏侯峤、赵王府记室参军、左司谏宋泌兼直昭文馆。国华、太初为三司判官,因对自陈,虽谏官、省职不得从游宴,故并有是命。告谢之日,适值后苑赏花,便令预宴,皆出特恩也。旧例三司带职者不兼直馆,至是国华等皆以判官兼充职,从新例也。
至道三年七月,诏虞部员外郎董元亨依前充史馆检讨。检讨、修撰二职皆不带外任,元亨时出知漳州罢职,至是始代归复授焉。
真宗咸平元年五月,以刑部员外郎致仕陈充守旧官,直昭文馆。充前以疾休致,至是痊愈,复其职。
十一月,命内品刘崇超监秘阁图书、三馆书籍。崇文院旧令内臣一员监掌书钥,不参馆事。时命裴愈掌之,岁久图籍不整,故命崇超。其后因循,与判馆联书掌事,甚非旧制。
十二月,命司封郎中、知制诰朱昂与庄宅使、胜州刺史刘承珪、比部员外郎、秘阁校理杜镐点检三馆、秘阁书籍。
二年春,上新编书目。诏以昂为吏部郎中,承珪为北作坊使,镐直秘阁,锡金紫以旌之。帝谓宰臣曰:「近闻图书之府甚不整齐,假借之余,散失尤多,兼雠校不精,传闻差 。自今差官校勘及掌书史,卿等严行约束,杜绝因循。」昂等上言,四部书为朝臣所借者凡四百六十卷。诏除诸王宫给本抄写外,余并督还之。
二年七月,幸崇文院,召秘书监杨徽之、集贤院学士钱若水等开书库(编)[ ]阅群书,登秘阁观太宗御制书墨迹。真宗甚恻怆。降阁,召侍臣,颁赐三馆、秘阁职官银器、衣着各有差。
五年七月,幸三馆,阅四库书久之,赐直官、校理器帛有差,又赐书吏缗钱。
景德三年五月,诏京朝官带三馆职事自用登位恩改官后未曾叙迁及衣绿至二十年者,悉以名闻。先是,馆阁官多不时进用。自帝即位后,虽经郊祀,例不进秩,故有累年不迁改者。至是内出,各付宰臣进拟焉。
四年,宴馆阁
官于院。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以职方员外郎、秘阁校理、监舒州灵仙观舒雅直昭文馆。先是,雅尝(慰)[恳]荐王钦若。至是钦若上言,故有是命。
四年九月,兼秘书监向敏中、判昭文馆晁迥等上言(讲)[请]集圣制藏于馆阁。诏以述作非工,除已刻石铭记等,他依所请。自余登位已来,内出杂文篇什或宣赐者,并令依次抄录,藏于龙图阁、三馆、秘阁,不得与《太宗皇帝文集》并处。
五年四月,始降御集文颂歌诗十五卷藏之。
八年五月,翰林学士陈彭年言:「唐制,中书门下两省,宫城之内有内省,宫城之外有外省。今请据秘阁旧定屋数重修奉安太宗圣容、御书、供御书籍天文图画四廊,并充书库及史馆日历库。直馆、校理宿直,校勘抄书籍,雕造印板,并就外院。其外院于左右掖门外就近修盖。别置三馆书库,其三馆书籍名目候将来分擘正副本,取便安置。」从之。时宫城申严火禁甚峻,臣僚寓宿寒冱,食饮非便,因命有司检讨故事而改之。
天禧元年八月,诏崇文外院以三馆为额。
五年十二月,命内殿崇班皇甫继明同勾当三馆秘阁公事。先是,刘崇超在馆止云监三馆书籍、秘阁图书。崇超与王钦若厚善,丁谓为相,恶之,遂引继明与崇超同掌,因为同勾当公事。内臣与大学士同职,时论非之。
仁宗天圣四年五月,枢密副使、尚书左丞张士逊言:「臣男大理评事友直幼亲笔砚,望令于馆阁校勘。」诏友直且于馆阁读书,自今馆阁校勘更不得添置。
五年二月,以大理评事、馆阁校勘王琪佥书南京留守判官公事,特令带馆阁校勘外任。校勘官无有带外任者,时晏殊奏辟琪,特有是命。
八月,诏监三馆、秘阁自今依旧例只置一员。时西京左藏库副使刘崇超卒,特有是诏。
十月,同太后幸。上曰:「三馆书(校)[较]开元所失甚众,宜加求募进,及三百余卷以上者,赐出身。」直史馆谢泌言:「图书未有次序,请依唐薛稷、沈佺期、武平一、马怀素人掌一库。」上嘉之,命泌分领。
九年三月十一日,参知政事陈尧佐言:「馆阁抄书笔吏数少,请增募五十人。」从之。
十一月四日,诏京朝官任馆职事者自外归,须一周年已上始许再补外任。
十一月八日,诏徙三馆于崇文院。旧在左掖门内、左升龙门外,前则三馆,后构秘阁,分藏群书。自大中祥符四年宫城延燔,以写录编籍,权从左掖门外道北。至是仁宗以逼近市嚣,非多士讨论之所,命还旧所焉。时大臣有以表贺者,亦优诏答之。
庆历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诏:「自今见任、前任两府及大两省已上官,不得陈乞子弟、亲戚馆职并读书之类。进士三人已上一任回,无过犯者,许进著述,召试取优等者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