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分拟内外任吏而奏除之。书令史七人。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一 郎中
郎中
郎中一人,掌考校京朝官以下殿最,叙其爵秩,拟内外任使而奏除之。案十一:曰六品,曰七品,曰八品、九品,曰注拟,曰名籍,曰掌阙,曰催驱,曰(申)[甲]库,曰检法,曰知杂,曰奏荐赏功司。吏额主事一人,令史二人,书令史九人,守当官一十一人,正贴司一十六人,私名一十二人,楷书三人,法司一人,官告院六部监门隶焉,内六部监门通隶尚书左选,详选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一 审官西院
审官西院
神宗熙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国家以西枢内辅,赞翊本兵,任为重矣。而狃于旧制,自右职升朝以上,必兼择而除授之,是以三公府而亲有司之为,非所以遇朕股肱之意也。今使臣增员至众,非张官置吏以总其事,则不足以一文武之法而砺中外之才矣。宜以审官院为审官东院,别置审官西院,差知院官两员,
专管合门祗候以上诸司使磨勘常程差遣。应有合行事件,并仰知院官条例以闻。俾铨叙有常程,黜(涉)[陟]有常守,官修而纪律振,任专而考察精,庶熙治纲,咸体朕志。」以天章阁待制齐恢为知院,兵部郎中韩缜同知。详院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一 尚书右选
尚书右选
尚书右选旧系审官西院,元丰五年改今名,其五年以前仍具载于此。
郎中一人,掌大使臣以上差注,材武人格有二十一,及破格出阙,较量功过,奏荐诸军赏功。案十:曰大夫,曰副使,曰敦修武,曰注拟掌阙,曰奏荐赏功,曰开拆,曰名籍,曰甲库,曰法司,曰知杂。吏额主事一人,令史二人,书令史九人,守当官一十二人,正贴司八人,私名一十人,法司一人。详选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一 流内铨
流内铨
流内铨本吏部尚书职。国初,张昭为尚书,领选事,凡京官七品以下犹属铨筦。自昭致仕,始用他官权判,颇变旧制,京官以上无选,并中书门下特除。又使府不许召置幕职,悉于铨授。今以选集者故止自节度判官以下,州府判司、诸县令佐按资格注拟,号流内铨,其流外选人亦用焉。详铨天头原批:「下接写流外铨。」。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一 侍郎左选
侍郎左选
磨勘过之事。令史十一人,选院令史六人,驱使官三人。流外铨掌考试附奏诸司人吏而已,令史十 侍郎左选旧系吏部流内铨,元丰三年改今名,其三年以前事仍具载于此。《两朝史志》:判流内铨事二人,以御史知杂以上充,掌节度判官以下、州府判司、诸县令佐拟注对
二人。
侍郎一人,郎中一人,掌承直郎以下拟注州府判司、诸县令佐、监当及磨勘功过之事。案十三:曰序丞,曰职官,曰入官,曰县尉,曰格式,曰主簿上下,曰开拆,曰名籍,曰甲库,曰知阙,曰注拟,曰知杂,曰法司。吏额主事二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一十八人,守当官一十八人,正贴司二十人,私名十人,楷书十人。详选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一 三班院
三班院
太宗太平兴国六年二月,命御厨副使杨守素、供奉官(簿备)[蔚进]、韩令宝同检点供奉官、殿直、承旨、三班公事。
雍熙三年十二月,西上合门使张平授(各)[客]省使,依前点检三班公事。四年七月,诏置三班院,以崇仪副使蔚进掌其事。先是,供奉官、殿直、殿前承旨悉隶宣徽院。至是,以其众多出使于外,有诉劳逸不均者,因命别置院考校殿最,引对便殿,定黜(涉)[陟]焉。详院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一 侍郎右选
侍郎右选
侍郎右选旧(保)[系]三班院,元豊五年改今名,其五年以前仍具载于此。《两朝国史志》:三班院勾当院官无常员,文臣以两制以上、武臣诸司使以上充,常置籍以总使臣之名,均其出使厘务,定其任使远近之等级,及考其殿最而上于朝,凡借职以上至供奉皆隶焉。勾押官一人,前行三人,押司官一人,后行十一人。
侍郎一人,郎中一人,掌校副尉以上较试、拟官、行赏、换官,考其殿最。案十五:曰从义,曰忠训,曰成忠,曰承节,曰承信,曰进武,曰差注,曰生事上、下,曰掌阙,曰资次,曰知杂,曰催驱,曰甲
库,曰法司,曰架阁。吏额:主事二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一十五人,守当官一十八人,正贴司二十五人,私名七人,楷书一十人,法司一人。详选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一 格式司
格式司
格式司。太祖建隆元年十一月,诏:「天下县除赤(几)[畿]、次赤畿外,重升降地望。取四千户以上为望,三千户以上为紧,二千户以上为上,千户以上为中,不满千户为中下,五百以下为下,自今每三年一次升降。」详司。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一 流外铨
流外铨
真宗咸平元年十二月,诏:「〔在〕京百司今后如额内阙人处,吏部每岁一次于十月内晓示诸司,于见祗应私名入仕三年已上依次牒送,比试补填,叙理资考。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