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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3647页

非以为例也。盖备天子发非常之诏,加礼于老成勋德之臣,访故事于有司,则以对也。仍乞令合门今后非诏(者)[旨]询问,不得辄自申举。」并
从之。
六年正月十一日,权御史中丞王畴言:「比岁两制臣僚不得与执政之臣相见及台谏官往还,议出一时,初无典故,当时论者即以为非。今执政与谏官已 其禁,而台官尚设科防。臣愚以谓台官主于议论,以补天子之闻见,岂一二人能周知天下事乎 两制、侍从之臣,皆国之选命,偶或相见,交自为疑,其非所以示朝廷之大体也。请自今两制亦许与台官相见。」从之。
治平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神宗即位,未改元。御史台言:「检会庆历二年权御史中丞贾昌朝奏,臣僚出节呵引,已有条制,右职臣僚,旧无制度。寻诏两制同详定以闻。既而上言,节度使在尚书下,三节;节度观察留后在诸行侍郎下,两节;观察使在中书舍人下,诸卫大将军、防御团练使在大卿监下,内客省使比诸司大卿,景福殿使、客省使比将作监,引进使比庶子,在防御使上,已上各一节。诸州刺史、诸卫将军在少卿监下,宣庆、四方馆使比少卿,宣政、昭宣、合门使比司天少监,诸卫将军上,皇城以下诸司使比郎中,客省、引进、合门副使比员外郎,枢密都承旨在司天少监下、合门使上,副都承旨在合门使下,枢密院副承旨、诸房副承旨在诸司使下,已上并两人呵引。如违,令御史台、左右街司纠察以闻。寻诏施行,而皇佑二年编一司敕删去此条,请复申明举行。」从之。
神宗熙宁二年二月八日,刑部(官)[言]:「御街上只言许
近上臣僚行马,即不指定品位职名。窃虑更有品位稍高,有犯此者,省司临时无由定夺。欲乞朝廷特降指挥,指定品位职名得于御路行马,以凭遵守。」诏御史台、太常礼院同共详定以闻。既而上言:「勘会自来近上臣僚及北朝人使并三节人到阙,并于御路上行马,难以改更。检会令文,臣寮(道)[导]从呵止,除中书、枢密院执政官、宣徽院、御史中丞、知杂御史、左右金吾摄事官清道者依旧式外,三司副使已上亦许出节。欲自宣德门前至天汉桥北御路上,今后只许应合出节臣僚及正观察使已上行马;如从驾出入,并宗室、内廷、诸宫院车骑并不在此限。」从之。
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诏:「枢密都承旨见枢密使副,并如合门使礼。」时合门使李评为承旨,首用士人,而议与使副接见之礼。手诏令编修院检讨故事,本院言:「止载班着职事,即不见接遇仪范。」乃下是诏。
十一月三日,御史台言:「台参辞谢,臣僚自来于朝堂先赴三院御史幕次,又赴中丞幕次,得以体接老疾之人。今若只于御史厅一员对拜,不惟有失旧仪,兼恐不能公共参验。乞依旧制,朝堂拜揖,如遇放常朝,即于御史台。」从之。
四年七月二十一日,诏罢供奉官至殿直日赴垂拱殿起居,惟朔望并人使见辞,缀班于紫宸殿。
五年七月二十四日,合门言:「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昭
州防御使张玉泾原路驻泊兵马步军副都总管,暂赴阙奏事。检会仪制,应外任客省使至合门祗候、入内内侍都知、押班并带御器械赴阙奏事,起居讫即退,更不供职。」诏玉赴起居不供职,今后准例后:原作「依」,据《长编》卷三三五改。。」
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诏:「宰臣、亲王、使相、两府、宣徽使遇入枢密院门,许至从南第二重门外上下马。」先是,宣徽使以上凡出入皇城门,上下马处与三班使臣无以异,至是正之。
八年三月,诏:「今后每遇视朝,起居失仪,坐公罪,杖八十。」
元丰二年二月十八日,诏:「成都府钤辖寄任颇重,与他路不同。其知府处置钤辖司职事,自今并须参议。于接待仪范,并依蔡延庆未到任以前体例,毋辄裁损。先诏坐次与本路通判叙官其罢之。」初,赵抃、冯京以前执政为安抚使,故见钤辖仪稍杀故也。
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诏:「百官见执政、三省给事中、中书舍人、侍郎以上、省寺监长官及待制横行以上诣厅,余官并诣三省、枢密院聚厅处。即有所请召并属官及亲戚不以服纪,不用此法。」
五月一日,诏:「自今宰臣上马,枢密院次之,诸司又次之。左右丞上下马处并同两省侍郎。」
十四日,御史台言:「尚书左丞蒲宗孟、右丞王安礼贺仆射上尚书省,于都堂下马。检会三省执政官上下马仪范,尚书左右仆射许至都堂,左右丞于本厅。今
官府虽寓居,缘各有拟定厅事。按宗孟、安礼身为执政,当朝廷董正名分之初,宜身先百执,遵行宪度,乃率先违法犯分,群工庶尹,何以观仰!请付有司推科。」安礼争论上前,以为今日置左右丞为执政官,不应有厚薄。左右丞于都堂上下马自此始。
十五日,诏:「枢密院自(合)[今]应入进文字,自来用押字者,并依三省例书臣名。」
笏。」 十九日,诏:「翰林学士、两省官见执政官议事,并系 ;六曹尚书以下并
二十三日,〔诏〕应六曹寺监长二以下如有公事己见不同,许独至执政聚厅处具事状申议。
六月十九日,诏:「尚书侍郎奏事,郎中、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