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杨存中奏:「昨令臣往建康府措置营寨,点检沿江一带守备事务,有合行事件内,主管机宜文字破白直十五人,干办公事各破十三人,准备差遣各破十人。」诏从之。
二年五月
八日,兵部言:「步军司契勘除(还)[环]卫官无差破人从条法外,武臣正任刺史以上至节度使兼领逐项卫官,其人从止合依各带正任官序上差拨。今条具比拟见趁赴朝参正任官等差破人从下项: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左右卫上将军,若节度使兼领上将皆卫官将皆:疑当作「件」。,其人从止合依节度使差破四十六人。左右骁卫、武卫、屯卫、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上将军,若承宣使并观察使兼领上件卫官,其人从止合依承宣使、观察使差破三十三人。左右金吾以下诸位大将军,若防御、团练使、刺史人差破二十人此句疑有脱误。。本司契勘,武臣遥郡横行已下,若兼领诸卫大将军,令比拟差破当直一十五人。若兼领诸卫将军,差破当直一十人。」从之。
九月十八日,吏部状:「都省批下昭庆军承宣使、提举万寿观郭瑊状,准尚书省札子,安穆皇后追册并依懿节皇后宅推恩。今来有依例陈乞内,乞差破宣借兵处添破口食,以致郡计阙多,为害甚大。」故有是命据此句,本条前当阙诏语。。
十二月二十日,诏合门舍人顾募添作八人。
二十四日,提领榷货务都茶场所状:「勘会提领务场所干办公事,即无合破人数,今欲破顾募六人。」从之。
干道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干道:原阙。据《宋史 孝宗纪》及显忠本传,显忠复威武军节度使在干道五年,复太尉在七年,提举兴国宫在其后,而卒于淳熙五年,据补。,臣僚上言:「太尉、威武军节度使、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李显忠奏乞带宣借人并马军司使臣军兵等共一百五十人随行,奉旨依。臣取到步军司专条,节度使在京合破宣借七十人,依建炎三年二月
内减三分之一旨挥,只合破四十六人。若在外,则只许带随行一十二人。显忠系是在外宫观,陛下降旨,特与五十人,可谓异恩。今乃乞一百五十人,是三倍其数。欲望圣慈止与破五十人。」从之。
淳熙元年正月二十七日淳:原作「绍」。据《宋史 宗室四 赵彦逾传》,吴挺淳熙初已为太尉,据改。,诏:「吴挺已除授太尉,所有人从依杨存中、杨政除授太尉已得指挥体例施行。」
(淳熙)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嗣濮王士輵言:「濮王近属不愕等已比换南班,见朝参乞特破雇募五人。」从之。
三年十二月七日,诏:「每遇朝会,合赴立班官将带人从,宰执、使相、两府合破引接、直省官、抱笏人外,大程官五名,侍从、两省、台谏、正任知合、管军从人四名,御带、环卫、卿监、郎官三名,其余百官二名。」先是,监察御史齐庆胄言:「比来官员朝谒及赴德寿宫起居,百司人从拥遏道路。乞令合门、御史台、皇城司条约。」至是条具来上,故有是诏。
十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步军司勘会正任节度使裁减外,破宣借兵士四十六人。其节度使致仕,未有承降指挥。诏令步军司差破二十三人。以随龙崇信军节度使致仕张世兴陈乞差破,至有是请。
(淳熙)十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诏:「士岘已除少保,人从依士歆除少保前后已得指挥。」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四 得替官送还公人
得替官送还公人
【宋会要】
太祖干德二年三月,诏:「访闻使臣因遣及请假出入,或知州军、监押、巡检替回,多有借本处兵士防送,或津致行李物色。自今非准宣旨,不得差借。」
太宗至道二年三月,诏:「闻川峡得替臣僚或勾当公事使臣回日,多于本处抽带兵士、公人随行至京,并令自备盘缠;或即受其佣直,便即放回,多致人户破卖田产。自今一切禁止,如违,京朝官、诸司使副、内殿崇班、幕职、州县官并除名,使臣决配。仍委转运使觉举。」
三年,诏:「外任得替文武官,各差公人送还。丞郎、给谏、转运使、副使、大卿监、祭酒、詹事、庶子、大将军、防团、刺史十五人,诸司使带遥郡及诸行郎中、少卿监、少詹事、司业、谕德、太子三寺令仆、将军十人,不带遥郡诸司使、副使至殿直及京朝官、率府率、副率七人,内品官奉职以下使臣、幕职、州县官五人。移任、丁忧亦准此。若守任在合般家地分,亦许依上项数抽差般家。其水路管船纲者各减元数三人,内品以下减二人。所差公(文)[人]并本官给在路日食。」
真宗咸平三年七月,诏:「川峡得替文武官差防送公人,丞郎、给谏、卿监、祭酒、詹事、庶子、大将军、防御、团练使、刺史、转运使、副使十人,领郡诸司使、诸行郎中、少卿监、司业、少詹事、谕德、太子三寺令仆、将军七人,不领郡诸司使以下至
殿直、京朝官、率府率、副率四人,内品以下至幕职、州县官三人,仍并至凤州界止。」
景德二年七月,殿中丞赵稙言:「得替文武官给公人送还,具载编敕,而州郡本置散从官(丞)[承]符,以备驱使,郡官罢任,常率数人,由此甚有占役。其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路并押水运,请减送还公人之半。」诏元定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