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起居外,并令赴常朝。其审刑院、大理寺台直官、开封
府判官、推官、知县、司录、判司天监、五官正、带翰林、天文、知筭造并监在京仓场库务、勾当粮料院朝官等,并依旧免常朝。」先是,光禄寺丞钱易上言,请文武百寮并赴常参,命有司详定。乃下是制。
十一月三十日,左巡使艾仲孺言:「文武百官内殿起居日,文班先入殿门者只于阶下近南立班,遂致后下阶者难为排立,台司职掌人无例得至殿庭。乞下合门,遇起居日,轮差合门祗候一人于殿门阶下排整班序。」从之。
三年八月十三日,诏:「起居日所赐军校茶酒,如闻有司阙于检校,宜令内侍副都知阎承〔翰〕差使臣监领省视。其崇政殿赐番部酒食,亦令监殿门使臣督领其事。」
九月十六日,诏:「修长春殿,逐日皇帝于崇政殿坐,臣僚依长春殿例次第入起居。宰臣、知枢密院事已下依前殿不坐例起居,(依)[供]奉官更不排立,殿上祗应喝进奉依长春殿例不祗应。」
十月二十九日,诏:「长春殿修毕,依旧于前后殿起居。」
四年八月十四日,御史台言:「文武百官五日内殿起〔居〕,文班(丞)丞郎及百官班次多立班不正,或近东,或近南。殿门阶侧逼隘,甚有难为拜跪者。台司知班公吏缘不得至殿庭祗应缘:疑有脱误。。乞下合门,每遇起居,专差通事舍人一员排连班次, 容近西立班。所贵东西臣寮拜舞稍便。」从之。
【宋会要】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十一日,诏:「朝堂立班及起居入长春院立班,御史台差引接排班人吏,及仆射以上差朝堂人吏引就班列者,一如旧制,无得于所差人数外更带人入长春门。」
二十九日,诏:「自今宰臣依故事赴文德殿常朝立班。」
四年三月一日,祀汾阴回,次陕州,放百官沿路起居,令先赴西京。
六月,诏:「自今常朝并起居,臣寮七人以上不到者,具官位姓名闻奏取旨,仍于朝堂告示百僚。」
八月,诏:「应常参文武官每日趋朝,并令早赴待漏院,候开内门,百官齐入。委知班驱使官二人常在正衙殿门视察,如有日出后方入朝堂者,以名闻。应称病请假者,令御史台据『自来多请病假者,相度得别无疾病』具奏,乞差医官看治。如显托疾,即具状弹奏。」
五年正月十九日,诏:「每岁十月朔后内殿起居,海赐茶酒,颇闻班至朝堂,所由司并不宿设此句疑有误。,盖御史、合门旷职之故。又禁军员僚逐日起居,所给茶酒亦不丰洁,自今当切戒之。」禁军指挥使月给随食酒,故不赐茶酒;都头、军使而下无随(酒)[食]酒,故因起居赐之。
二十二日,诏:「每遇起居,喝赐军员茶酒,仰内侍省今后具四十合赐茶酒日数预前一日告报翰林、仪鸾司此句疑有误。。如遇喝赐,便排当监散使臣点检,尽料供给,仍仰合门、皇城司觉察。如敢违慢,具事由闻奏,当议勘断。」 ,令先备座物、酒
二十八日,诏:「自今每遇百官起居合赐茶
酒,仰御史台前一日牒报翰林、仪鸾司,令准备祗应。」
七年七月,诏:「应臣僚合赴常参,特令内殿起居,及主判职司特免常朝,五日一缀本班起居外,只有横行赴文德殿前立班只:疑误。,至日多以上殿奏呈公事及引见人为言而不赴者「以」上疑脱「有」字。。自今凡遇横行拜表、进名、行香,除宣(昭)[召]及本职合赴后殿祗应,或急速公事外,其余并须赴本班如常程。合上殿奏事,又引见人仍候次者此句下疑有脱文。,违者御史台弹奏。」
八年四月二十七日,诏:「百官自拱宸门入,赴崇政殿起居,但不舞蹈。其鸣鞭、立殿文武班次一如长春殿之仪。」时大内火,权(折)[拆]长春殿两廊,以绝火道也。
六月九日,御崇德殿,百官起居退,辅臣诣长春殿奏事如旧仪。十一日,诏:「开封府自今应取勘文班升朝官以上、使臣殿直以上罪犯不计轻重,从府司牒报合门,勒住朝参,候公事断遣了日,许令依旧。」
八月三十日,诏:「自今文武臣僚为公事取勘,候罚放了日,令元取勘处画时关报合门及晓示本人,限五日内谢恩。如出限者,具名闻奏。」
天禧四年三月十四日,右司谏、直集贤院祖士衡上言:「常朝起居日长春、崇德殿,假日后殿,中书、枢密文武合班,而有合门祗候一员在班前随班再拜,侧立赞喝。欲请自今令通班合门祗候在前殿则与内殿供奉官已下同起居,后殿与军头司官同起居,然后立殿庭赞喝。」从之。
十月十五日,诏:「应军使至副都头自十月一日后三日一度
起居,赐茶酒。前、后殿起居,即依例喝赐。遇双日及放起居不坐,并亦给赐,至来年二月一日住赐。其文武百官每五日所赐茶酒,依旧例支给。」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元年七月二十九日,诏:「殿前都指挥使蔚昭敏今后与免前后殿起居,只奏万福。」以昭敏患脚膝故也。
八月,诏:「合门应文武臣僚有服药并假故不赴起居,实时关报入内内侍省。」
二年八月十六日,上封者言:「诸司使、副使以下起居,多不整齐,或枢密使再拜未毕,后班先各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