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震奏:「准旨除臣敷文阁(侍)[待]制、知绍兴府,臣已两具辞免。伏望圣慈,许臣辞职,臣方敢受命,前去之任。」诏:「张震除职,已有成命。累上辞免,可与外祠,从其本意,宜差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四月十五日,诏新除权户部侍郎、充川陕宣谕使王之望除集英殿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以之望为川陕宣抚使,吴璘已回司,以疾丐祠,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诏直显谟阁、知扬州向子固特除直宝文阁,直秘阁、知庐州韩琎特除直敷文阁。以江淮都督张浚奏子固等招集流移,应副军须,故有是命。
二十四日,诏直秘阁、权平江府陈之茂改除直徽猷阁、知建康府。先是,除直显谟阁。避高祖讳,陈乞改焉。
五月二十二日,诏尚书
户部侍郎赵子潚除敷文阁直学士、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从其请也。
七月一日,诏集英殿修撰、知福州汪应辰除敷文阁待制。
四日,诏直宝文阁、权知扬州向子固特除直龙图阁。以张浚再奏招降到莆察徒穆一行,兵屯扬州,子固弹压抚循,各有条理,故有是命。
七日,诏权发遣赣州任荩言除直秘阁、知镇江府。
八月一日,诏试尚书兵部侍郎王大宝〔除〕敷文阁直学士,在外宫观。从其请也。
九月七日,诏权发遣两浙路转运判〔官〕陈汉除直秘阁。
十月三日,诏:「知吉州王佐,曾任起居郎,治郡有声,可除直宝文阁。」
同日,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费行之除直宝文阁、知潼川府,左奉议郎王淮除直敷文阁、福建路转运副使。
二十三日,诏:「左中奉大夫刘章旧系潜邸学官,与除秘阁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二十六日,诏直秘阁、权知旴(旴)[盱眙]军周淙职事修举,与除直徽猷阁。
十一月一日,诏新除权尚书吏部侍郎王时升除集贤殿修撰、知婺州。
同日,诏左朝请郎陈之渊除秘阁修撰。
七日,诏利州路转运判官赵不愚除直秘阁,令再任。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权发遣福建路提点刑狱公事何佾除直秘阁、知静江府。
二年正月二十日,诏判信州陈康伯已除醴泉观使,权知信州陈扃可除直秘阁,令再任。
二十三日,诏权尚书吏部侍郎余时言除集英殿修撰、提举江州太
平兴国宫。从其请也。
二十六日,诏权尚书刑部侍郎路彬除集英殿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从其请也。
二月十四日,诏直秘阁、两浙路转运判官陈汉除直敷文阁。
二十二日,诏:「广南西路转运判官郑安恭特除直秘阁,候收捕盗贼静日,更与升擢差遣。」
三月一日,诏:「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知建康府张孝祥罢参赞军事,除敷文阁待制,依旧知建康府。」
二十六日,诏直龙图阁向子固除右文殿修撰,在外宫观。
四月七日,诏左司谏陈良翰除直敷文阁、知建宁府。
十八日,诏起居舍人马骐除直敷文阁、知遂宁府。
五月一日,诏敷文阁待制汪应辰除敷文阁直学士、四川安抚(置)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同日,诏将作监李端民依所乞除直敷文阁、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
六月二日,诏:「凌景夏除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丁娄明元系潜邸学官,可除秘阁修撰,依旧宫观。」
八日,诏知扬州周源除直显谟阁。从淮东宣谕使钱端礼荐举故也。
七月三日,诏权尚书吏部侍郎周操除秘阁修撰、知太平州。
四日,诏试兵部尚书、兼湖北京西路制置使虞允文除显谟阁学士、知平江府。五日,诏直敷文阁、提举台州崇道观。
十一日,诏:「直显谟阁续觱累更外任,职事修举,除秘阁修撰。」
八月二日,诏:「右承议郎韦璞、右通直(即)[郎]韦璇系显仁皇后亲侄孙,特各与除直
秘阁。」
九月六日,诏知庐州韩琎除直显谟阁,令再任。
十五日,诏权发遣(旴)[盱眙]军郭淑究心职事,可除直秘阁。
十月十三日,诏左奉议郎龚茂良除直秘阁、知建宁府。初除太常少卿,茂良以尝言官力辞除命,故与外任。
二十六日,诏直秘阁、充湖北京西路制置司参谋官吕擢除直徽猷阁、知建康府。
十一月十二日,诏尚书考功郎中沈度除直秘阁、知平江府。
闰十一月一日,诏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兼权户部侍郎王佐除直宝文阁,差知宣州。
九日,诏集英殿修撰吕广问除敷文阁待制兼侍讲,其请给人从,并依权侍郎例支给。
二十六日,诏尚书左司员外郎薛良(明)[朋]除直显谟阁、两浙路转运副使。
十二月六日,诏右通直郎杨由义除直秘阁,差权发遣滁州。
十一日,诏右通直郎胡昉除直秘阁,差知旴(旴)[盱眙]军。
干道元年正月七日,诏户部尚书兼湖北京西路制置使韩仲通除敷文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从其请也。
九日,诏尚书户部侍郎晁公武除集英殿修撰、知泸州。
十九日,诏:「权发遣襄阳府张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