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学。兵部上武士弓马及选试去留格:凡初补入学,步射弓一石。若公私试,步骑射不中,即不许试程文。其射格自一石五斗以下九斗,凡
五等。上可其奏,因谓辅臣:「国家武选,政欲得人。今诸将子弟皆耻习弓马,求换文资。数年之后,将无人习武矣!宜劝诱之。凡武学生习七书兵法、步骑射,分上、内、外三舍,学生以百人为额,置博士一员,以文臣有出身或武举高选人为之。学谕一员,以武举补官人为之。」
十八年四月三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
四日,上御幄殿阅(说)[试]武举弓马。
十八日,尚书言:「拟到武举进士柯熙以下八人推恩:正奏名七人,策入优等,第一名与保义郎;平等六人,第一名与承节郎,第二、第三人武艺不合格,与承信郎,第四至第六人与承节郎;特奏名一名,策入平等,与进义校尉。各展减磨勘年有差。」从之。
二十一年闰四月七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
八日,上御幄殿阅试武举弓马。
十八日,尚书省言:「拟到武举进士正奏名汤鷽以下六人推恩:第一名策入优等,与承节郎;平等五人,并与承信郎。各展一年磨勘。」从之。
二十四年三月八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
九日,上御幄殿阅试武举弓马。
二十二日,尚书省言:「拟到武举进士正奏名郑矼以下一十六人,策入优等四人,第一人保义郎,第二至第四人与承节郎;平等一十人,内八人与承信郎,张彦述、岳建寿各转一官;特奏名二人,第一人与进义校尉,第二人杂犯,与下班祗应。各展减磨勘年有差。」从之。
二十六年九月十五日,太学博士兼武学博士周操言:「武举登科者,第一人与巡检差遣外,其余例处以监当,使其舍平日所习,一旦从事于管库之间,似
非选练武举之本意。乞自今武举登科(人)[入]高等者,枢密院籍记姓名,候一任满日,无过犯,有劳绩,即加擢用。其次者亦免充财谷管库之任。」从之。
二十七年三月八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
九日,上御幄殿阅试武举弓马。
二十二日,尚书省言:「拟到武举进士赵应熊以下一十六人推恩:正奏名一十五人,策入优等,第一名武艺绝伦,又省试第一名,特与保义郎、合门祗候,余人并与承节郎;特奏名一名,与进义校尉。各展减磨勘年有差。」从之。
二十七日,宰执进呈赵应熊拟江南东路安抚司准备将,上曰:「应熊所试弓马甚精,文字亦可采。徽宗时,如马扩(构)、马识远者马扩构:「构」字犯宋高宗讳,疑衍。《中兴小纪》卷三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六所载亦无「构」字。,皆以武举擢用,或衔命出(强)[疆]。今来所得,亦不可谓无人。」
二十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左正言何溥言:「乞将武举一科,参照祖宗典故,修立入官资格。历从戎事,免使监当。其有才略出伦,许令帅司保举,试之阵队,以观其能,御侮扞城,量加擢用。」吏、兵部看详:「武举旧法,未入亲民,注三路镇寨都监、监押、初任注双员。巡检、驻泊、捉贼,无遗阙,注监当。次任余路进武校尉,注经使监当。昨来指挥,武举正奏名保义郎以上,注沿江巡检,承信郎、承节郎注两淛、江南、福建未榜监当阙一次。又臣寮乞武举第一人与堂除差遣,余保义郎以上注巡检、驻泊、捉贼、押队,承节郎、承信郎、校尉注准备差使、缉捕盗贼。欲自今武举承节郎、承信郎与通
注沿边亲民巡检、县尉或监当窠阙,其校尉止依已降指挥差注。」从之。
五月十七日,诏武举人依府监年数与免解。
三十年三月九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
十日,上御幄殿阅试武举弓马。
二十二日,尚书省言:「拟到武举进士樊仁远以下二十人推恩:正奏名一十九人,策入优等七人,第一名与保义郎,六人并承节郎;平等一十二人,并承信郎;特奏名一名,与进义校尉。各展减磨勘年有差。」从之。以上《中兴会要》。
寿皇圣帝隆兴元年正月八日,兵部言:「武举省试,例附礼部贡院别试所。今降旨更不临轩。其免省还试特奏名武举人,合试兵机策一道,欲乞就差本院考试官出题考校。」从之。
三月二十三日,殿中侍御史胡沂言:「国家艰难以来,屡颁诏旨,数路搜扬将臣,然臣窃以谓犹未尽也。夫设武举,立武学,盖将有所用也。及临轩唱第,名在一二者,固蒙褒擢,余皆吏部授以搉酤征商之事,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殆非上之求材,下之应举之本意。欲望与大臣审度计义,取近岁应中武举之人,量其高下,与其考任之浅深,定为品格,分差沿边屯驻将下准备差使。旧沿边各有巡检,其下士卒亦有部伍。今之资历深者,亦可为之乎 淮甸荆襄之间,邑各有尉,其下弓级亦习武艺。今之资历浅者,亦可为之乎 如是则武艺之士,岂犹已中选者,人人思奋,而遐方远邑方习举业者,亦皆欣
然相率而上之所求矣。」从之。
《文献通考》:孝宗隆兴元年御试,得正奏名三十七人。殿中侍御史胡沂言:「臣观唐之郭子仪,以武举异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