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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3433页

共试验。
二十一日,翰林学士贾黯言:「近诏复试武举。臣愚以为如果欲得智勇武干之人,则于《韬略》、《孙》、《吴》、《司马》兵法,或经史事涉兵机者取为问目,以能用己意,或引前人注说解释义理明畅者为通。」从之。
四月九日,诏令诸路都总管、安抚钤辖司:「凡以武艺求荐,依三等格考试以闻。候到阙覆验,及上等者,弓步射二石,弩踏四石五斗力以上,更兼别事艺三般以上者,如并中,补借职;中等,弓步射一石七斗,弩踏四石力以上,更兼别事艺三般以上者,如并中,补差使殿侍;下等,弓步射一石五斗,弩踏三石五斗力以上,更兼别事艺三般以上者,如并中,补披带班殿侍。如只有弓或弩,中书取旨安排。不中者,于逐便已仕比类升擢。」
六月十五日,枢密院言:「近复武举,除已定条约外,有未备事节。其武举并随科场开设,应武举人不拘食禄子孙并已仕未仕人等,内已仕人不曾犯赃及私罪情轻者,未仕人别无负犯,并许奏举。在京委管军臣僚及正任横行使、副使、知杂及三院御史谏官、省府推判官、府界提点、朝臣使臣,在外委安抚、转运判官、提点刑狱、知州军及路分总管、(铃)[钤]辖都监,具所业人材行止堪应上项科举,于十一月三十日以前,各具保明闻
奏。人得奏举一名,于十二月终,令兵部类聚申奏。次年二月初,差馆职二人试策考定等〔第〕,关送马军司试弓马讫,却送兵部参校名闻。」从之。
八月十九日,枢密院言:「近复置武举所,策略定去留,弓马定高下。弓步射一石一斗力,马射八斗力,各满,不破体,及使马精熟,策略武艺俱优者为优等,与右班殿直;弓步射一石一斗力,马射八斗力,各满,但一事破体,及使马生 ,策优艺平者为次等,与奉职;弓步射一石〔力〕,马射七斗力,各满,不破体,及使马精熟,艺优策平者为次等,与借职;弓步射一石力,马射七斗力,各满,但一事破体,及使马生 ,策艺俱平者为末等,与茶酒班殿侍三班差使;弓射二石力,弩踏五石力,射得策略虽下而武艺绝伦者,未得黜落,别候取旨。凡头偃为破体。」诏可。
二年九月十四日,帝御崇政殿试武举人,以康修等七人迁左侍禁,余(边)[迁]补三班借奉职、下班殿侍、三班差使。以上《国朝会要》。《通鉴续编》:宋英宗治平元年九月,复武举。
治平四年十二月十一日,知谏院吴申言:「延州应武举李岩夫试策中第一等,弓马不中,再试,中第二等。弓马不系奏名,岩夫对策,理有可采,伏乞特授一官,与沿边差遣。」诏与茶酒班殿侍、鄜延路指挥使。
熙宁元年十一月十八日,南郊赦:「昨复武科,特新选法。如闻三路颇有遗材,应河北、河东、陕西臣僚,今后当举奏武举人者,路分都总管、副都总管各委举三人,转运使副、提点
刑狱、路分(铃)[钤]辖、勾管路分军马各三人,余依旧制。仍须是本路土著,不得以游士寄贯人罔冒充数。」
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诏今后三路知州军举到武举本路土著人据文意,此下疑有脱文。。
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翰林学士司马光言:「奉敕考试武举人,而法当先试弓马,若合格即试策略。缘弓马者选士卒之法,非所以求将帅者也。不幸而不能挽强驰突,则虽有策略将帅之材,不得预试,恐非朝廷建试武举人之意。况试弓之法,挽与杷齐,犹不应格。自今欲乞试优策并挽弓及杷者皆听就试。」中书请如旧制,上批相度,卒如中书所奏。
九月一日,诏秘合考试所:「应就试举人,所取合格不得过五分。」
十八日,上御崇政殿策武举进士,以右侍禁康大同为左侍禁,借职王裒为右班殿直,殿侍孟永吉为借职,奉职高兴宗减二年磨勘,余二十二人各随试等补奉职、借职、茶酒班殿侍、三班差使,仍并与三路沿边差遣。
十二月十二日,三班院言:「据殿直雷珣状,乞试《六韬》、《孙》、《吴》三家兵书义理十道,仍乞射弓。」寻试义理十道,内二粗二否六道,及考试到弓马并条贯脚色以闻。诏免短使,权边寨监押、巡检,理监当资序,支驿料一任回,依武举人例差注。三班使臣乞试兵书,自珣始。
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枢密院请复置武学。诏选文武官知兵者充教授,凡使臣未参班并门荫草泽人,并许召京官两员保任,先试验人材弓马,应武举格者方
许入学。愿试阵队者,量给兵伍隶习。在学及三年,则具艺业保明考试,与等第班行安排。未及格者,逾年再试中,三班使臣与三路巡检、监押、寨主。白身试中,与经略司教押军队准备差使,三年无遗阙,与亲民巡检。如至大使臣,历任中无赃罪杖以上及私罪情理轻者,令两省或本路(铃)[钤]辖以上三人同罪保举,堪将领者并与兼诸卫将军。外任回,归环卫班阙。以尚书兵部郎中韩缜判学,内藏库副使郭固同判,赐食本钱万缗。
七月五日,诏:「武学生员以百人为额。遇科场前一年,委枢密院选武臣路分都监及文臣转运判官以上,各降宣命令奏堪应武举人,具所业人材行止保明闻奏。其被举人遇生员阙,愿入学者听。仍免试生员及奏举白身人应举,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