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绍)[诏]:宗晖子仲损已至止官外,仲爰、仲说、仲璲、仲忞各转一官。令大宗正司候服阕日申中书省。
三月二十八日,三省奏:嗣濮王宗晟乞遗表恩泽,与男仲御、仲聘、仲仪转官。诏依宗晖例。
四月十九日,尚书礼部言:嗣濮王宗愈乞今后仲飨依宗晖、宗晟例,轮男二人充摄亚、终献行礼,及许以一子自随供侍。从之。
八月七日,尚书户部言:嗣濮王宗愈欲依故宗晖等例,岁添公使钱二千贯。从之。
十月九日,诏:嗣濮王宗愈系英宗皇帝同母弟,遗表恩泽依宗晖、宗晟例特加一名。
十一月二十二日,尚书户部言:嗣濮王宗绰乞依故宗晖例,岁添公使钱二千贯。从之。
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诏:宗晖主奉濮王祠事岁久,仲损特与转小镇留后。
七月十九日,诏:「宗绰遗表恩泽,仲糜、仲誉、仲漼、仲譝各转一官。第十四女封长安县主,所生母竺氏封福昌县太君。第十五女封同安县主,所生母卢氏封寿昌县太君。」
四年七月二十三日,礼部言:「仲糜奏,父宗绰遗表恩泽,乞奉圣旨依宗晟例,所有添厨物料亦合依例支破。」从之。
八月二十六日,三省言:嗣濮王宗楚遗表恩泽,乞将合得恩泽并回授男仲赐等推恩。诏:宗楚乃英宗皇帝同母
弟,与五人恩泽,男仲畴特与并两人转两官,仲璩转一官。令大宗正司候服阕日申中书省。
五年三月四日,同知大宗正事仲御言:「叔宗佑近授嗣濮王,以久病不出,时遣诸子照管先祠。而仲阙专用事,不能致恭祭祠之礼。宗佑疾甚,仲厥强其父行,冲冒山气,遂薨于永安县。不俟朝命,舁柩登阪,必有所损。不孝如此,望加显黜。」诏:宗佑遗表恩泽与以次人,仲厥更不推恩。
元符元年八月二十五日,〔诏〕:宗祐係英宗皇帝同母弟,其子仲瑳、仲玲、仲憖、仲 敞、仲甚見各轉一官。
徽宗崇宁三年九月十五日,诏:嗣濮王宗汉,皇族近属,自今遇天宁节及大礼,特许奏一女为正县主。
大观元年正月十一日,手诏:「兴德禅院乃英宗神考诞育之宫,粤自熙宁营建,迨兹告成。亲临谒欸,追惟曩昔,言念兹德,惕然感怀。孝思之报,宜有褒显其祠。濮安懿王子孙可特与推恩,疾速具合推恩人取旨。」于是嗣濮王宗汉进检校太保,改保平军节度使;诸孙仲御、仲损移镇,加检校司空,进封郡王;仲增、仲仆、仲糜、仲癸皆为节度使;仲 、仲樽为节度观察留后。
二年正月一日赦文:「国家承平日久,宗室繁衍。自我英祖起于濮邸,入继大统,濮王之后,于属虽亲,于服已远。如『不』字之子,论正服则犹是缌麻,视正统则已非袒免,无赐名授官之制,无禄廪赐予之法。比闻贫乏匮困,或不能自存。朕富有天下,而五服内亲仅同
民庶,非强本之道。欲尽绝亲亲之礼,而承统之重,义所不敢。夙夜以思,当使恩义两得,然后为称。应濮王孙『士』字可依『仲』字、『不』字,及『不』字之子并依『士』字恩数条例。宗女随其字行等第施行。庶不失承统之义,而曲尽人伦之亲。」其后因有司陈请,继有诏旨者五事:一、宗女及其夫当随所升字行恩例。诏:前此已出嫁者,亦当依此。二、仲谯之女于赦恩未降之前,用一代有官法出适李彦嘉,今既升等,当用二代有官,而系亲财礼妆奁之数亦当增旧。
诏:宗女身所请给恩例并其夫恩泽,并依赦;其一代有官者免改正,系亲财礼妆奁更不重给。三、『不』字行宗女夫内无官之人,大宗正司更不勘验。今既升等,则其夫当授三班奉职,系大宗正司取会保奏。若前此有违条令者,欲依吏部再嫁降等法推恩。诏:已成亲者更不降等。四、「不」字及「不」字之子既升与「士」字同,则于属为袒免。然条令所载荫补恩乃断自缌麻以上。诏:「不」字及其子,十岁以上并特赐名授官;五岁以上及长子,候天宁节依缌麻亲例推恩。
五、「士」字、「不」字以下宗女随字行等第,则「宗」字行女不当用此恩例。诏:「宗」字女已系县君,特封县主,无邑号者封县君。
三年六月十三日,诏:「去岁受宝赦恩,濮王孙『士』字依『仲』字、『不』字,及『不』字之子并依『士』(子)[字]恩数;宗女随其字行等第。可作一时指挥。」
九月二十二日,诏:「故嗣濮王宗汉许于西坟濮王园
内为茔地,仍官给石门、石藏。故妻郭、见存妻王亦许附(冗)[穴]。妻王氏增料钱一倍,为六十千,生日衣赐并给。男四人各转一官,女二人封县主,男女所生母六人并封县太君。亲事官许存占二人,军士许差十人,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