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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3261页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正月八日,宴新及第进士吕蒙正等于开宝寺,仍赐御诗二首以宠之。故事,吏部发榜后,敕下之日,醵钱于曲江,为闻喜之饮。近代多于名园佛庙。至是,官为供帐为盛集焉。
笏。时未命官,先解褐,非常制也。 初十日,赐新及第进士、诸科绿袍
三月二十三日,诏:「新及第进士吕蒙正以下,第一等为将作监丞,第二等为大理评(士)[事],并通判诸州,各赐钱二十万。同出身以下,免选,注初等幕职、判司簿尉。」
笏。 二年九月初二日,赐新及第进士胡旦已下绿袍自是以为定制。
十一月二十日,以新及第进士胡旦、田锡、赵昌言、李蕤并为将作监丞,崔策等七十人并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事及诸州监当。
五年闰正月十四日,赐新及第进士宴于迎春苑。
五月初一日,以新及第进士苏易简二十三人并为将作监丞,充诸道通判,余为大理评事、知县。颜明远、刘昌言、张观、乐史以见任官
赴举,并授节度掌书记。
八(月)[年]四月初二日,赐新及第进士宴于琼林苑。自是遂为定制。
七月初五日,以及第进士王世则(第)[等]一十人并为大理评事、知县、录事参军,又以第二等进士吴铉为大理评事、史馆勘书。铉常复位《切韵》,及殿试日捧以献。既中第,因令隶史馆校定书字。
雍熙二年三月二十日,赐新及第进士御制诗二首。
四月十二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等梁颢等二十一人为节度观察推官,第二等、第三等、诸科三等人令吏部依常调注拟。
端拱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赐新及第进士御制箴一首。
四月初八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陈尧叟、第二人曾会并为光禄寺丞、直史馆,第三人姚揆为颍州团练推官。后数日,以揆恩命未优,改曹州观察推官。
淳化三年三月初九日,赐新及第进士御制诗、《儒行箴》各一首。
十五日,诏:「新及第进士及诸科贡举人《儒行篇》各一轴据文意句首疑脱「赐」字。,令至所著于壁,以代座右之诫。」
三人九经高丙并为大理评事、知县。
景德二年二月十四日,宴新及第进士李迪等于琼林苑,召附榜王矩预焉。是晚骤雨,特旨听宿苑中。诏以迪为将作监丞,第二人夏侯麟、第三人李谘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第一等并九经第一人试秘书省校书郎、知县,第二等已下判司簿尉,其河北特放及第第一至第三人与节察推官,余如第二等注官。
六月初八日,赐新及第进士
范昭、马至已下御制诗各一首。
笏。先是,谢恩日释褐,今特优之。」 大中祥符元年三月十六日,诏:「应登科人并庭赐绿袍
五月初一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姚晔为将作监丞,第二人祖士衡、第三人郑向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第四、五人为节察推官。余如景德二年之例。
二年七月十九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梁固〔为〕将作监丞,第二人宋程、第三人麻温舒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第四、第五人为节察推官,余为试校书郎、知县、判司簿尉。
四年十二月初一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张师德为将作监丞,第二人丁度、第三人陈宽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余授官如东封之例。
五年四月初八日,诏新及第进士徐奭已下,授官守选如元年之例。
七年九月十一日,诏新及第进士张观已下授官按:自「三人九经」至此,于本卷后重出,此处当删。。
二十二日本条当接于「淳化三年十五日」条后。,诏:「第一人孙何、第二人朱台符为将作监丞;第三人路振、第四人丁谓为大理评事,仍通判诸州;第五人任随已下,吏部流内铨注初等职事官并两畿簿尉;宾贡王彬、崔罕并授秘书(郎)[省]校书郎,于归高丽于归:「于」字疑衍。。」
真宗咸平元年五月十六日,以礼部及第进士孙瑾
、黄宗旦、朱严并为防团推官,余悉授判司簿尉。
二年五月九日,诏礼部新及第进士孙暨等,特免选注官。时帝问宰相选几何,张齐贤曰:「进士五选,集礼、传、法、经、学究五选,或七选集。」特令各免选与官。
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赐新及第进士御制五七言诗二首。自此后,每发榜即赐诗。
二十七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陈尧咨、第二人周起、第三人胡用、第四人宋巽、第五人李颖、锁听人李绎并为将作监丞、通判诸州,第一等四十二人并九经关头为大理评事、知县,第二等节察推官,第三等初〔等〕幕职,余判司簿尉、试衔试衔:原作「试御」,据《宋史》卷一六九《职官 试秩》当为「试衔」,下径改,不另出校。,令归乡守选。
笏。 六月五日,宴新及第进士齐华等于琼林苑,帝作诗赐之。十日,赐以绿袍
五年四月十八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王曾、第二人陈知微、第三人李天锡、第四人王随、第五人孙冲并为将作监丞、通判诸州,夏焕等三十三人、九经高丙并为大理评事、知县。
景德二年四月十四日,宴新及第进士李迪等于琼林苑,召附牓王矩预焉。是晚骤雨,特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