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道披戴者,并听经大宗正司投状,勘会无违碍,保明具奏听旨;仍许带行见破请给,以充乳药之资。其宗女孀妇愿往禁宫观披载者准此。』奉御笔依所乞。本司寻取会到商王宫濮王位状,勘会士符自来并无诸般过犯,系见破请给之人,未有妻室。今来所乞别无违碍,保明是实。」诏依所乞,与换翠微郎。
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诏:濮安懿王孙密州观察使仲璩,昨有故母濮国夫人尹氏,合得遗表一十八年减年,未经(牧)[收]使,特与仲璩转承宣使。以上《续宋朝会要》。
高宗绍兴元年九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省奏:「勘会嗣濮王仲湜男右监门卫大将军、荣州团练使、权知濮安懿王园令士街,右监门卫大将军、吉州团练使士术,昨自南京扈从车驾至扬州,及迎奉濮安懿王神主神貌过江,理宜褒赏。仲湜言,乞差士街充温州太庙神主享献官,其退下阙差士术,并不添支请给。其差下人别与差遣。」从之,仍各特与转行一官。
四年五月三日,诏:皇叔检校少傅、靖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兼判宗正事、嗣濮王仲湜第十四男士岘,可特授太子右内率府率。
九月二十八日,右监门卫大将军、贵州团练使士輵言:「先祖宗朴系濮王
第二男,元赠太师、中书令,追封康王,改封惠王。缘濮王第二十八男宗楚已封惠王。」诏改封恭王。五年五月九日,士輵又言:濮王第八男宗晖男仲爰已封恭王。诏宗朴特改封和王。
七年七月二十一日,诏:嗣濮王仲湜薨,令临安府诸寺院共声锺三千杵。将来出殡日,令行宫太常寺致祭。
九年十月七日,嗣大宗正事士奏:「嗣濮王初除授,依神宗皇帝诏旨,女止三人除正县主,男并与正率。先臣仲御任使相、嗣濮王日,有男十五人,并不曾陈乞上件恩例。今止存四人,臣弟士 、士逊在四人之内。乞许将上件恩例与士 、士逊转行一官。」诏依所乞,士 特与转正任防御使,士逊转遥郡刺史。
十二月十八日,检校少师、光山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同(封)[判]大宗正事、斋安郡王士奏:「嗣濮王仲理自靖康之后止存男士豢,见任右监门(亲)卫大将军。乞将仲理袭封恩例与士豢,于见任官上转行。」诏与特转遥郡刺史。
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大宗正司言:「濮安懿王主奉官仲儡身亡,未见差人承袭主奉祠事。」诏令士主奉,其承袭别听指挥。
二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大宗正司言:「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依近例系差见任宗官长。契勘昭信军节度使、知大宗正事士权合权行主奉士权:原作「士大」,据《建炎要录》卷一六二改。下同。。」从之。
二十三年二月二日,安庆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奏:安德军节度使、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权身
亡,见阙主奉官。诏差岳阳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士樽樽:原作「槫」,据《建炎要录》卷一六四改。。
十月十七日,诏安远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差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二十五年七月二十四日,诏令礼部太常寺讨论嗣濮王典故,大宗正司具合袭封官申尚书省取旨。
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诏:嗣濮王袭封,令有司检举。大宗正司言:「元丰中,濮王位最长宗晖袭封嗣濮王,其后并系濮王位宗室最长之人承袭。即今本位最长系皇叔、建州观察使、知濮安懿王园令士輵,合袭封。」从之。
宗晖初除嗣濮王日,得旨,男与正率,女上三人与县主。今臣止有两女,乞并封县主。其踏逐祠堂主管香火官理为资任,支破本等请给,下所属出给付身。内知客一员,依例支破茶汤钱一十五贯。并抱笏祗应乞踏逐已未到部小使臣、校尉、副尉或白身人代充,内有官人理为资任。并书表、客司、通引官依例每月各人支破添给茶汤钱一十二贯。上行官吏乞随祠堂香火官于绍兴府帮勘。所有臣本身应请给、旧请支赐、宣借等,于行在帮勘。如遇臣生日,乞令所属取赐。」从之。 十一月十七日,昭化军节度使、嗣濮王士輵奏:「祠堂官及臣合破马丁、抱笏祗应六人,书表、客司、通引官七人,宣备兵士三十五人。并臣出入接见诸处投下文字,并依外官法。伏
同日,士輵又奏:「濮安懿王祠堂,昨因嗣濮王仲湜迎奉前去绍兴
府,就报恩寺西挟屋权暂安奉,逐时荐享,委是隘窄。今本寺主奉位厅堂见今空闲,乞下本府量行修葺,充祠堂安奉。」从之。
同日,士輵又奏:「乞依前嗣濮王仲儡例趁赴朝参,及依士谙例在外居止,令临安府应副廨宇。如每遇仲享,乞依仲儡、士已降指挥,将带合破亲事官前去,出入免见辞,候回日随班起居。」从之。
三十年四月二十一日,诏:修武郎不曰火系濮安懿王近属,可特依不悦等例与换文资。
十二月二十五日,昭化军节度使、嗣濮王士輵奏:「濮安懿王神主神貌下官吏兵级,并臣合破内知〔客〕、使臣等一十四人,每月请给等,乞下绍兴府经总制钱内按月支给。」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三月五日,昭化军节度使、嗣濮王士輵言:「臣年踰七十,并无男,有女夫保义郎司公度,未授差遣,乞除合门祗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