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则莫如和州,又其次则莫如巢县。盖仓合肥,运道不惟艰难,且有不通之时,至和州,自可指拨下卸,何若自为迂远 伏望详酌置仓去处,且仍旧贯。」诏令赵善俊、王楫同共相度合与不合修盖。
九年正月二十四日,有旨令淮南转运司于和州并巢县各盖造可以盛贮米斛一十万硕仓廒一所,其无为军仓廒更不修盖。以上《干道会要》。
淳熙元年八月十日,吏部员外郎莫漳言:「诸州仓、库、场务(场务)多巧作名色增置簿历。乞(今)[令]诸州于岁前两月将仓、库、场务簿历悉解赴提刑司印押,限岁前一月先次给下,令提刑司每岁终具州邑已印给赤历簿书名件,申户部帐司照会。若州郡复踵前弊,令监司按劾。」从之。
二年二月十四日,淮南运副吴渊言:「今朝廷桩积米在淮西,除经常数外,不若就江南桩积。乞于太平州芜湖县、采石、镇江次高仰处建仓屋百间,可桩积米伍十万硕,就令本镇监税官兼管。」从之。
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诏:「三总领及见有桩管处漕
臣督责守令,检举以新易陈。将来点检如有陈腐,当职官吏重置典宪。」从中书门下省言么。
九月二十六日,度支郎中史松老言:「四川宣抚司有备边桩积粮一百一十余万石,仓廒类皆卤莽,多致腐败。乞行下制置司、总领所盘量,除陈腐外,具实数以闻;每遇支粮,逐年新陈兑易;葺其仓庾,使之坚么,庶几可备缓急。」诏利路运判王敦诗、知兴元府李蘩委官点检分明闻奏,或有不实,其当职官吏取旨重罚,不以去官赦降原减。
四年正月四日,淮东总(理)[领]钱良臣言:「扬州近于古城旧基添筑堡寨,于内合建仓储米。近已造廒屋五十间,料屋二十间,乞令扬州守臣差人看管修葺,无令损漏。」从之。六年九月,又展盖廒屋五十间,从淮东总领叶翥请么。
十一月一日,四川制置使胡元质言:「关外诸州见管桩积粮斛共一百十四万四千石有奇,率多陈坏。今乞支给军粮,以陈腐米增数与之,物虽不精,彼利其数之多,亦所愿欲。于桩积之数虽少亏,犹愈于全弃么。」诏周嗣武同总领公共相度,将低次不堪支遣者措置变粜,却将价钱尽行收籴,依旧桩管。
五年闰六月十一日,诏镇江、建康府各置转般仓一所。镇江府于闸外、建康府于石头城修筑,各置文、武监官一员,总领专一提领。
八月七日,诏(城)[成]都府置省仓监官一员,以帅臣言本府省仓出纳甚多,自来不置监官,止差粮料院官兼监故么。
八
年闰三月十七日,诏:「鄂州于近处建仓,如遇纲运到岸,即令入仓,不得于诸仓安顿。」以臣僚言「湖南每岁发米到鄂州,无一定交纳之地,出卸后时,奸弊不一,间遇风涛,或至沉覆,非惟陷折官物,而部押官吏往往咤此狼狈失所」故么。
九年七月九日,诏:「诸路州军应有朝廷米斛,专委守臣认数桩管,如致陈腐及有少欠,并令守臣抱认补填。虽已去官,亦取旨责罚,总司毋得干预。」
十年正月十一日,诏:「淮西州军将见在米斛以新易陈,认数桩管,非奉指挥,不得擅支。」以本路监司言:「有见在米斛五万六千八百三十余石,已牒诸州军桩管。」故有是命。
四月七日,诏:「建康、镇江府转般仓各拨隶本府,所有逐州府大军仓桩管朝廷米,并委守臣同本仓监官认数别敖封锁,其监官考任除所属批书外,亦令于逐州府批书有无少欠,方得离任。」以知建康府范成大言「近旨,诸路州军应有朝廷米斛,专委守臣认数桩管,总司不许干预。今来本府大军转般仓元系属淮西总司,今朝廷既拨付守臣桩收,其合干人若依旧隶总司,难以检察。乞将转般仓拨正所隶,则守臣方可任责」故么。
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权发遣澧州赵鼐言:「本州岛连年旱歉,去岁尤甚,见将常平米斛赈粜,而所管不多,难以继后。若不急行措置,将来转致失所。臣契勘本州岛见有朝廷桩[积]米斛四万余石,若俟奏闻取旨行下,然后赈
元降指挥,委守臣认数,如陈腐少欠,并守臣抱□□□。臣除目下将上件桩管米一面开仓赈粜,拘收价钱,令项桩贮,候秋 粜,窃恐缓不及事。恭(热)[熟]日,从元数收籴补填,非惟可以接济饥民,亦免陈腐之患。」诏住粜,先具已收价并用过米斛数目申尚书省。
十二年五月十三日,黄州奏:本州岛措置籴到占米二万石,谷种五千石,小麦种一千石,在州城仓及麻城、黄陂县仓桩管。照得上件备(济)[急]占米系土产小米,不堪么远桩积,况今已是年深,若不变粜,恐日后转见陈腐。兼本州岛自开春以来,少有米斛上市,窃虑民间阙食。除已逐急将上件占米照元价出粜,候秋成收籴桩管外,诏黄州日后取拨桩管米斛,须候请降指挥方得支使,其已粜占米权依所乞,候今秋籴还桩管。
十四年九月十七日,中书门下省言:「镇江、建康府转般等仓并鄂州、江陵、襄阳府见桩管米斛数目浩瀚,屡降指挥,令逐州府同总领所常切措置,以新易陈,却元自来纲运到岸,惮于般卸,往往就船支遣,是致损压陈次。」诏令守臣将见桩管米斛逐一契勘元交卸岁月先后,并开具自淳熙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