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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268页

外,经时未尝施用。近令籍在宫及私身人,唯留高年者,余悉定其名氏,谕令出宫。昨日晓谕,皆号泣愿给侍宫庭,至有推托不去者。」李沉等奏曰:「陛下焦劳万机,退朝未尝宴乐,中外所知。宫闱之人,蒙至仁抚育,不忍违离左右。」帝曰:「
朕念其深处宫闱,俾其遂性,而坚不愿去。有一宫人,年七十余,有二女子,其年长者留之,少者令出,号泣无已。朕谕以访求良家,方令属聘,再三遣之始去。」
大中祥符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曰:「掖庭之中,名职素定,各司其事,咸率旧规。肆予纂承,无所增益。八月之算,废而不行;九御之列,阙而未备。虑尚违于物性,颇用轸于朕怀。比因余闲,特从临问。式遂其意,以洽至仁。其宫人一百二十人,宜令入内内侍省优与资给遣放,令从便。」
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诏宫人百八十四人,令入内内侍省放出掖庭,优与资给,听其从便。
仁宗明道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放出宫人二百人。时帝宣示宰臣吕夷简曰:「昨出却内人不少,并令聘嫁,免至幽怨。」夷简云:「此乃陛下盛美之事。自前放出宫人甚多,比来时物稍贵,只恐出外不易。」
景佑元年八月十五日,诏曰:「曩者母后临朝,而臣僚戚属,多进女口入宫,并于遂便。」
宝元二年四月五日,帝谓辅臣曰:「近出宫人百余,令从良,免幽闭深宫,亦可减禁中浮费。」对曰:「此乃陛下盛德之事,其利甚博。」帝曰:「近有人邀军驾,进双生二子,言年可十五已来,各有姿色。寻不受,遣去,亦不问罪。」对曰:「前代帝王尚多采纳,陛下却而不受,又复矜容,足彰圣德。」
庆历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出宫人一百五十余人。
嘉佑四年七月十四日,出宫人二百三十六人。
英宗治平元年四
月十七日,出宫人一百三十五人。闰五月十五日,内出尼女冠九十六人归本寺观,愿嫁者听之。皆先因事得入,遂留内内寺观不出者内内:疑有误字。。仍命内东门,自今称被召者勿内,而执奏之。
三年七月十八日,放出宫人一百八十人。
神宗熙宁六年十一月一日,殿直张荣垂拱殿起居,唐突自陈:因勒停罢俸,有女卖在禁中。诏贷其罪,令内东门还其女。以上《国朝会要》。
哲宗绍圣二年十一月,出宫人九十一人。
四年五月,出宫人二十四人。
元符二年四月,出宫人一十一人。
三年九月,出宫人六十九人。
徽宗崇宁元年正月,出宫人七十六人。
三年四月,出宫人六十二人。
大观二年正月,出宫人七十七人。
三年正月,出宫人三十二人。
二月,出宫人二十四人。
四年,出宫人四百八十六人,诏以监嫁遣放内人所为名。初,干当内东门司杨日言:监嫁放出宫人于广福妙法两院,因有所请,故有是诏。
政和九年,出宫人八十人。
二年,出宫人三百八十三人。
三年,出宫人二百七十九人。
四年,出宫人六十八人。
五年,出宫人五十人。
六年,出宫人六百人。
七年,出宫人六十八人。
八年,出宫人一百七十八人。庄季裕《鸡助编》:渊圣皇帝以星变责躬诏曰:「常膳百品,十减其七;放减宫女,凡六千余人。」则道君朝,盖以万计也。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十四日,诏:「朕以凉昧,荐历险难。深为不德。天未悔祸,是以仓卒南渡,驻于江浙。念国势之易削,慨宗社之仅存。虽政事宜有改更,在朕躬尤
当省惧。自今以往,尤当益务为勤畏俭约,修德立教,庶几上当天心,转祸为福;下慰人意,易危为安。所有应缘供奉禁省事,专属朕身者,如仪物之饰、膳羞之奉,仰有司痛行裁损,必遵菲薄。其后宫有职事掌管人不可减放外,其余悉行减放,各听从便。仰三省行下,体朕至诚之意。」
绍兴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上曰:「邦计匮乏,苟有一毫可以节者,亦当行之。朕宫人仅给使令,然昨日亦搜(柬)[拣]三十出之。」赵鼎等言:「节省之道,始于宫庭。此陛下之盛德也。」
三十一年六月六日,出宫人三百一十九人。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二十九日,诏:「朕适当多事之时,务从俭省。在内宫人虽不多,今更减放三十余人出外。」是日,宰执进呈御笔减放宫人。宰臣陈康伯奏曰:「此盛德之事。在外减省,见今条具上卿此句疑有误。,类聚进呈。」故有是诏。
干(德)[道]三年闰七月,诏典字王氏等八十九人,并放逐便。」以上《干道会要》。
内批吴才人令逐便,仰见陛下圣虑高远,《书》称成汤不迩声色,亦不过此。」上曰:「此慈福之孙,乃朕姑行。前日是太上皇后遽然送来,亦不曾子细商量。只得姑留数日。」镗等奏言:「外间亦知非出圣意,亦知别留一合分,不曾宠辛。」镗与 庆元五年五月十三日,诏:「才人吴氏,可令归家逐便。本位内人,元破红霞帔等请受二十五分,并日下住支。本位官并发归合属去处,官告并宣令内东门司毁抹。」翌日,宰臣京镗等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