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名,赐 谢恩。
二十七日,集英殿唱名,诏嘉王楷有司考在第一,不欲令魁多士,以第二人为榜首。是日,诏嘉王楷已赐第一人上舍及第,许谒谢先圣,与《题名记》并《同年小录》,所有期集并
免。寻诏谢先圣亦免赴。
二十八日,诏嘉王府学官陆藻、葛次仲、张劝劝学有劳,各与迁秩,内张劝仍赐绯章服。
五月九日,诏《同年小录》止用第一人皇字德远此句疑有脱误。。
八月二十日,嘉王楷言:「近两具札子,乞就蕃衍外第居止,荐蒙降诏不允,即令居处春坊之侧,仍近禁庭,出入呵止,甚不遑安。况创修外邸已见就绪,伏望早付有司择日施行。」诏从之,仍依太史局选定闰九月十九日出居外第。
九月二十二日,中书省言:「皇子嘉王闰九月十九日迁就外第。检会莘王迁入外第日,宗室正任以上自府门送至外第,仍就赐御筵,及赐银、绢、钱五千匹两贯,本府官吏等第支赐;仍差官管干,支散并依旧制。」此下疑脱「从之」二字。
十二月十四日,诏:「朕荷天休命,庆多男子。建安郡王枢、文安郡王杞出就外傅,亦既踰年。闻礼通《诗》,年逮志学。可依故事出合,检会前后条例施行。」
十九日,中书省言:「燕王俣奏:契勘本府内知客、宣政大夫、康州防御使李询仁,自差到管勾职事,备见勤谨,欲望圣慈候本人任满日,特令再任。」从之。
宣和元年三月二十三日,驾幸蕃衍宅景王位。
五月二日,皇子郓王楷奏:「臣自蒙恩就府第以来,庶事毕备,惟是未有监书可广闻见。欲望特降睿旨,国子监印造颁赐。」从之。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皇子徐国公棣可来春择日出就外傅。
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皇子肃王枢奏:除授合得恩
例七人,今有都监入内武功大夫、康州防御使杨端,入内武功大夫、贵州刺史王褒等乞改转一官。诏杨端转一官,依条回授;王褒转行遥郡一官。
五月六日,诏:「皇子祁王模已经裹头出合,本合官吏、诸色祗应人并依昨文安郡王裹头例各与转一官。」
七月三日,诏郓王楷差将来冬祀大礼都大提举禁卫行宫使。
六年正月二十八日,将作少监孟忠厚言:「修盖蕃衍北宅第二位,所用材植物料万数浩瀚。欲望将本监年计并抽税到材木竹箔物料颜色,外路应副起到数目并拟入本位,不许官司栏截取拨,抽分和买。及诸路不得改易兑借;若已团纲起发,不得中路改拨应副他处。所有在京抽税竹木箔等,亦乞据所得之数悉归本位,权行住罢应副诸官司取拨支遣。候本位毕,十一月依旧。」从之。
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工部尚书兼蕃衍宅翊善张劝等奏:「契勘皇子沂王已选日出就外第,所有合用笺表等文字,缘未奉指挥,未敢供纳。」诏令供纳,今后依此。
十二月二十一日,诏蕃衍北宅罢修,已修者逐局拘收,未修者近已迁移民舍,依旧给还。将来皇子出合日,可于十位内居止,不须创建府第。平阳郡王可以与祁王同居,南康郡王可以与康王同居,郓国公可以与景王同居,韩国公可以与济王同居,建安郡王可以于已废撷景西园嘉国公同居。余三人尚襁褓,第八位便可以三人
同居,温国公可以与沂王同居。
钦宗靖康元年二月七日,以秘书省著作佐郎沈晦假给事中,从皇弟肃王枢使斡离不军。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九月一日,诏皇子贵州团练使恺可特授雄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进封庆王,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
同日,合门言:「皇子依《仪制》,亲王赴垂拱殿并后殿起居,于大殿后入。一、遇合班处,景灵宫行香立班,合押宗室。一、遇常朝日参,并后殿起居,轮差合门提点、同提点兼祗应报引入殿,知合门官引至起居〔处〕。及遇转官朝谢,殿内知合门官引揖。一、丽正及和宁门外待漏,垂拱殿门(外)内及殿门外(侍)[待]班,景灵宫行香,门外待漏,殿门外待班,其合子并合在西壁,与宰臣合子相对。或无设置去处,即权于宰臣合子之次钉设。」诏(衣)[依]。
孝宗干道二年十月十四日,诏:皇第四子早薨,可追赐名恪,封邵王,谥悼肃。十七日,诏恪特赐淮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
七年二月八日,诏皇子、雄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庆王、食邑四千户,食实封一千六百户恺,可依前皇子、开府仪同三司、特授雄武保宁军节度使、判宁国军府事、提举学事、兼管内劝农营田使,进封魏王进:原作「追」,据《宋史》卷三四《孝宗纪》改。,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
二十四日此上原有眉批云:「此条移后」。按:当乙至本月二十三日后。,中书门下省言:「魏王判宁国军府,置长史、司马各一人,记室参军事二人。」诏并以
二年为任,任满与升擢差遣。
十五日,诏:皇子魏王恺出镇宁国府,妻华国夫人韦氏、男皇孙摅见今历内诸般请给等与随带前去,接续帮勘。韦氏,隆兴二年郊恩,以信国夫人封华国夫人。
十八日,诏内东门司:皇子魏王恺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