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参、卫青、霍去病、霍光、刘备、诸葛亮、关羽、张飞、段秀实墓十二,并不破损。功名次者八人,各置两户。赵简子、孟尝君、唐俭、高士廉、岑文本、马周墓六,并破损;赵奢、丙吉墓二,不破损。功名又次者三人,常禁樵采,不得侵耕。慕容德、裴寂、元稹墓,并不破损。其尝经开毁者,仰逐处给官钱,备置棺椁,如法修崇。太常礼院,各随朝廷及逐人官品、当时制度,下少府监,择好罗锦修置礼衣,给付诸州长吏,选日致祭掩闭。仍令所司定仪注以闻。所置守坟户,并以侧近中等以下户充,二税外,免诸色差役。庙宇常须洒扫,无致摧圮;坟陇林木,常禁侵伐,无林木者,常令栽植。委逐县检校,每岁终,具有无破损申州。
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诏先贤丘坟,不得樵采。
大中祥符四年二月十八日,祀汾阴(赦)书:「应车驾经由州县,有建隆以来佐命及有勋劳、公主、将相坟墓在其境内者,委逐处差官致祭。如有孝子坟冢,量禁樵采。」奉祀路中亦依此制。
景佑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诏陕西州军
应有前代名臣坟墓碑碣、林木,不得损(怀)[坏]。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尧陵
尧陵
【宋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河东路
河东路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九日,知濮州韩铎言:「尧陵在本州岛雷泽县东谷林山,陵南有尧母庆都灵台庙,历代碑记具存。县北有樊侯仲山甫墓,傍有大碑断缺仆地,不可辨。前有石室,高寻广丈,制度精密,如成都文翁之石室。唐(剌)[刺]史赵冬曦祭文刻于石碑。望 本州岛春秋致祭尧陵,置守陵三五户;樊侯墓取仲姓者二户,免其租,俾奉洒扫。」诏太常礼院详定。礼院言:「干德诏书,祠尧于郓州,本处但有庙,即陵在濮州谷林。望依礼例,给守陵五户。仲山甫别有史策证据,难议施行。」从之。守陵仍差第四等以下户。
元丰六年八月二十五日,礼部言:「郓州陶唐氏庙岁祭,当移于濮州雷泽县陵庙祭享。」从之。先是,知濮州范子谅奏请祀尧于濮州,而太常亦言濮州尧陵所在,宜如子谅所奏。故有是诏。(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经筵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经筵
【宋会要】
高宗建炎二年三月十一日,讲筵所言:「旧例,初御经筵讲读经史,先具奏请点定。」诏讲《论语》,读《资治通鉴》。
四月七日,诏讲读官:「故事,端午谢节料毕罢讲筵,至八月再开。可勿罢。」上谓宰执曰:「朕以寡昧,适兹艰难。政事之余,与卿等 语,知学先王之道为有益。方且夙夜孜孜于经史,今若讲筵暂缀,则朕诵读既多,有疑无质,徒(废)[费]日力。此事合如何 」黄潜善等奏:「讲筵愿如圣意勿罢。」故有是命。
四年八月四日,诏经筵日,令侍从官一员具前代及本朝故事关涉治体者一两事进入。从参知政事谢克家请也。
十三日,资政殿大学士王绹言:「蒙恩除侍读,依旧制,每年二月八日取旨,择日开讲。目今讲筵所人吏未到,有失举行。」诏候防秋日取旨。时边事未宁,将有事于亲征也。
绍兴元年正月十三日,讲筵所言:「近依旧制,春讲于二月上旬择日,奉旨差定讲读官开讲。今已差秦桧兼侍读,汪藻、胡交修并兼侍讲。自来讲读官并不限员,欲依令开讲。除旦、望假故系择只日讲筵,仍乞令(大)[太]史局选日。」从之。
二月三日,诏越州只今差拨人匠将带合用料物,赴行宫门外东阙庭,擗截东壁二间,充讲筵所、御览书籍库、讲筵官直舍、人吏司房等。
四月九日,内
出御书扇赐侍读王绹、胡直孺、侍讲汪藻、胡交修、候延庆各一柄。
二年七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苗校:《建炎要录》卷五六、《两朝圣政》卷一二均作「七月甲戌(七月十六日)」。,上谓辅臣曰:「儒臣讲读,若其说不明,则如梦中语耳。何以启迪朕意 将来开讲,欲令胡安国兼读《春秋》,随事解释,不必作义。朕将欲咨询。昔英宗皇帝时,司马光为讲筵官,有请乞诘问,若知则进献其说,不知则退而讨论。此于帝学,最为有补。」
十一月三日十一月三日:苗校:本书职官六之五九作「十月二十九日」,《建炎要录》卷六○、《两朝圣政》卷一二均作「十一月辛酉(十一月四日)」。,诏讲筵所:「今后住讲日,令讲读官依讲筵日分,除假、故、旦、望,隔日轮官接续供进《春秋口义》一授,开讲日依旧。所有日进故事,仍令侍从官依先降旨挥,与讲读官、翰林学士、两省官共进,却遇开讲权免。」又诏:「六月十二日,并权免供进」。
十二月五日,新知江阴军赵祥之言:「请以讲筵官兼读史书。」上曰:「朕观六经,皆论王道;如史书,多杂霸道。其间议论,又载一时(押)[捭]阖辩士游说。」朱胜非曰:「《春秋》虽鲁史,实尊王黜霸。」上又曰:「孔子作经,经之祖;左氏作传,史之祖也。」
三年四月九日,户部尚书兼侍读黄叔敖言:「今后开讲日分,遇圣节开启罢散日,乞权住讲筵。」从之。
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