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利。」诏即日尽罢,计本路监司察觉计:疑误。。
四月二十六日,权(王)[主]管殿前司公事王逵言:「本司管浙东西酒库二十四所,瓶窑一所,元系户部措置所拨付本司,今乞将上件库仍旧还户部开沽,及将诸军见占本官钱五十一万贯并献纳朝廷,乞行下所属拘收措置。」从之。
五月八日,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所言:「利州系本所置司去处,其在城清酒务措置收息赡军,乞以四川总领所赡军酒库为名。」从之。
二十八日,诏:「镇江府都酒务监司二员,内减罢一员,日后止差一员。其见任人且合依旧,已差下人依省罢法。」先是,镇江府言:「本府都酒务每年合趁额钱三万六千余贯,本务监官保议郎张师文、右文林郎叶松年到任已及一年,止趁得钱六千余贯,比额计亏二万余贯,及拖欠本府并经总制官钱四千余贯,难以差破双员管当。」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二日,诏:「步军司元拨诸暨等二十二酒库,依殿前司例,依旧拨归户部开沽。」
六年二月十三日,户部侍郎杨倓言:「被旨提领殿前步军司犒赏酒库,乞以提领户部犒赏酒库所为名,就用措置两浙路犒尝酒库所印。诸库系在两浙州县管下,所有理索赊欠、禁戢私酒、本所行移取会,全籍州县官公共协力,如有灭裂违(扆)[戾],从本所将人吏斟量事体轻重,送大理寺追治。」从之。
三月二十二日,诏复置涪州在城隔槽酒务监官一员,从四川总领程沂请也。
二十四日,上封者言:「近来坊场以拖欠停闭为名,欺陷数多,望下有司痛革弊端,请如坊场有拖欠课扑去处,便合停闭,召人承买。其已停闭去处,如州郡见行差置(闭)[开]沽,即合以息钱十分为率,以一半起充上供。如见今空闲,即乞为万户酒均输课扑,从便沽卖。」从之。
四月三日,明州定海县驻御前水军统制冯湛言:「乞于江阴军置酒库一所,应副统领诸将佐等供给并军需百色支遣。」从之,既而江阴军言:「见额不敷,今既添置,乞减半趁(辨)[办]。」诏既听允,冯谌复请移置许浦,又从之,仍抱许浦酒额。
五月十二日,诏:「点检(胆)[赡]军激赏酒库所主管干办官,依元降指挥,任满与转一官。如任内替移,许计日推赏。见任人依此。」从本所点检官曾怀请也。
十四日,两浙转运司言:「婺州兰溪买扑酒坊名课息钱浩大,趁办不及。」诏两浙转运司正辟监官二员,别措置开沽,日后所认息钱依限发纳。日前拖欠息钱,分
限起发。
闰五月四日,提领户部犒赏酒库所言:「拘收殿、步司所管两浙员从之库,乞将二万贯以上课额库分差监官二员,二万贯以下止差一员。」从之。
十三日,户部侍郎、提领户部犒赏酒库叶颙言:「元差总辖官三员,访闻如遇差出,百端搔扰。兼都钱库监官一员,乞就令点检所都钱库监官兼管,逐官省罢。」从之。
六月十六日,诏楚州盐城县南酒库依旧拨付本县买扑措置,从知楚州陈敏请也。
八月二十八日,诏将楚州盐城县管下堽门酒坊,令淮南转运司依见今立定一界净课利钱数置扑措置沽卖置扑:据下文俞召虎言,当作「买扑」。,以淮南转运判官俞召虎言:「本司于淮东总领所认息买扑到盐城南酒库一所,自行措置开沽。近朝廷从楚州陈敏之请,拨付盐城县买扑,致使本司有失岁计。」故有是命。
同日,诏楚州故晋东、西店并谢阳店酒坊,增钱令楚州买扑,趁息应(辨)[办]武锋军激犒支遣。从知楚州陈敏之请也。
九月十六日,太府少卿兼点检赡军激赏酒库查钥言:「本所赡军诸酒库,每岁趁息浩瀚,乞权复干辨公事一员,任满,仍不差替人。」从之。
十一月九日,诏:「建康府添置行宫酒库一所,将收趁息钱令留守司桩管,贴助移屯军马支遣,听候御前支用。」
七年正月九日,诏马军司元拨德清等一十八酒库,依殿前步军司例归户部,差官干当,每年应副马军司钱八万贯,充犒赏使用。既而主管马军司公事李显(宗)[忠]言:「欲于见管十八酒库内存留德清、练祁、练塘、莫城四库,共计额息钱七万五千八百七十二贯一百五十四文,就差见管人措置趁办,息钱应副犒赏使用。」从之。
二月二十八日,诏:「户部将盐官、乌廓两酒务拨付殿前司,其已拨和平、当湖并乌盆、石浦、张浦五处酒库,却行拘收。」从提领官姚宪请也。
三月十日,淮东提举司言:「真、楚州、高邮军属县败阙停闭酒坊二十七处,内真州一处,高邮军七处,本司措置,下逐州军主管官遵依干道四年十月所获旨,出榜召人开沽。楚州败阙停闭酒坊十九处,缘自建炎间兵火残破,累榜无人承买,及无案籍见得元趁课额。乞今本州岛主管官斟量紧、慢,立定名额,出榜限一月召人着价承买。」从之。先是,淮东提举司具到败阙停闭坊场二十七处,(今)[令]本司措置,至于措置来上至于:疑当作「至是」。,故有是命。
三十日,知成都府张震言:「四川州郡酒库无一不败坏,在法虽有酒赏,类皆不可及格,亦无有能应之者。如此伪滥,则莫若少加裁损,以课之高下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