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功罪簿,以授将臣。凡有功罪,悉书于簿。日奏功,即以其簿缴纳于枢密院。后不得续有添差姓名。」从之。命尚书省行下诸路帅臣根究死事之臣,杀贼之民,考验诣实,类申朝廷,以加劝恤。诏令三省条具以次施行。
二十九日,诏金房州安抚使王彦特补正右武大夫、忠州防御使。以宣抚使司言永兴军路部将似达结连军兵,杀害本将张顺,不(捷)[克],部领人兵作过,至五月二十六日侵犯金州界。王彦于黄冈岭活捉似达等三人,并叛兵四百余人故也。
七月八日,诏:「武经大夫、荣州团练使孔彦舟生擒到僣号妖贼锺相等,与落阶官,除利州观察使。」
十一月一日,诏:「诸军今后保明无照验功赏,不得更有保明。令三省、枢密院遵守。」从臣寮请也。
八日,诏四川宣抚司参议官刘
子羽转三官,新除礼部侍郎指挥更不施行。以臣寮言:「夫春官贰卿,自非文学优长、练达典故者不在兹选。今子羽以(募)[幕]府军功得之,于事不类,望追寝,优进子羽阶官。」故有是命。
绍兴元年正月二十五日,诏:「京畿提刑、兼权京城副留守赵伦及京西南路提刑、权知唐州胡安中,并在境内措置,保守一方军民安堵,及奏报金人动息,各特转三官。内赵伦于横行上转两官、遥郡上转一官,令学士院降诏奖谕。」
二月二十四日,诏:「今后将士立功,量高下拟定合转官资,或初补名目,先次给与照会文字,申朝廷审度迁转补授,庶得信赏,有以激劝。」
五月十日,诏新差知卢州王亨除兼合门宣赞舍人。以和州无为军镇抚使言其奋发忠义,生擒贼首李伸故也。
十九日,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刘光世言:「忠勇统制张荣与金贼大战,剿杀万余人,并夺到衣甲等,乞优异推恩。」诏管辖、修武郎李横等二十四人各转三官,次头首有官借补从义郎,吕庄等二百六十七人各两官,将佐等无官借保(保)义郎;陶仙等三千七百三十八人各一官,并于正职名上收使;白身人依 用法。
八月三日,山东统制忠义军马范温言:「金贼渡河,温等遁居牢山。继闻本路从逆,遂率众船入海,据守福岛,每遇金贼接战获功,无以激劝,固当随宜借补加转。望给降告 补正官资。温不敢自行借补官资外,元有正官加借
官资三员、借补官资三百七十五人,今差统领官王交、参议官李植等赍表赴朝廷投进。」诏特依,范温补武翼郎、合门宣赞舍人,李植补承务郎,杜伯材补秉义郎,曹纲补忠翊郎,张千等七人并补忠训郎,乔信等三人并补忠翊郎,李进等二人并补成忠郎,刘旺等四人并补保义郎,范晟等五人并补承节郎,刘彦等四人并补承信郎,段伟等三人并补进武校尉,范雝等九人并补进义校尉,刘勋等二十一人并补下班祗应;韩存等以下一百四十人并补进义副尉,陈通等以下一百六十五人并补守阙进义副尉,刘德等一十二人并与补正,仍降敕书奖谕。
十八日,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刘光世言:「〔今〕来防江委曾宣力及出战立功人,轻重分为三等,乞推恩。第一等二千六百八十人、两处立功人各与转三官,一处立功人各与转两官。内王德除遥郡(战)[观]察使,依前拱卫大夫。第二等七千九百七人,各转两官。第三等九百八十九人,各与转一官资。内重伤人及阵亡,并依格推恩。」诏特依选人比类施行,碍止法人依条回授,白身 用〔军〕民义兵、签军等,并依陕西 用法迁转;阵亡军民、义兵等,令本路帅司依自来条例施行。
敌杀败,弃头不斫,杀死掩入河湖,不知其数。再遣王德、郦琼等 二十八日,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刘光世〔言〕:「昨遣发统制官王德等前去扬州以北讨杀金贼,到邵伯以来逢金贼,
过江,令直入承州,金贼知觉,前来迎敌,杀死金贼二千余人,及活捉到女真等。」诏第一等各与转三资,第二等、第三等各与转两资,(今)[令]札付尚书兵部,疾速指挥施行。」
十月十八都省言:「近降指挥,权住收接常程文字,其新立功赏,自建炎三年十月以后实有军功、事状明白无可疑者,自合收接行遣外,其余不急之赏,并无文书照验,难以取证于保任者,并候来春考核实伪行遣。」
十一月二日,诏令尚书省出榜都门晓示:「应有劳绩功赏、整会迭转授之人,今后并仰经所辖官司陈诉,从本处勘会诣实,关申所属施行,即不得依前越诉。如违,重行典宪。」
十二月十四日,诏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刘光世可特与恩泽三资,奏补本宗或异姓有服亲。以招安贼盗,保护浙西一路故也。
十七日,制置山东忠义军马范温言:「有登、莱、潍、密四州差发大兵,会凿小高毕、郭参寨北军人马来相攻击。温亲手斩获蕃官首领一名,敌人惊溃,夺到甲马,差官属李植等五十九人同赍谢恩表,管押北军千户田干并甲马等诣行在。」诏:「范温忠节显著,特与转武功大夫、遥郡刺史,依旧兼合门宣赞舍人。其管押到蕃人参议统领官使臣各与转一官资;忠义长行、梢工、水手合转两官,蕃人田干送神武中军收管。参议军事李植、统领官杨辟、使臣王保等一十九人,忠义长行使臣王政等七人,梢工姚士宁等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