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亡殁,与放行添差两次,余人参选注授。」
二十七日,兵部言:「去年八月,诏本州岛所管归正副尉、下班祗应与吏部四选,通立员额。今吏部武节郎丁逵等称浙东西员足,乞依旧〔差〕注从便之所。本部所掌副尉下班祗应,亦一例有陈。契勘昨所立员额大狭,以致差注不给。若许一切从便,必兢往近便郡,岂无偏重之弊。欲乞以归正、归附副尉、下班祗应,立定员额,帅府节镇二人,余州一人,从本部准除差拨一次。」从之,仍令吏部照兵部措置一体立额。
十一月二十六日,枢密使、四川宣抚使王炎言:「右承奉郎监潭州南岳庙曹伟明先因陷虏,收藏本朝告札,不受伪命。至军兴归朝,备见忠义。今伟明乞添(州)[差]凤州推官,望从其请。」诏可。
十二月九日,四川安抚使司言:「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无差遣及身故之家,依建炎四年之制,计口给以钱米。昨军兴,前宣抚吴璘随宜措置,别立支例,今四十余家散处四川,若遽裁损,虑失初招徕之意。欲更支五年,限满,一依旧例。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人,岁月诚深,宜罢。」诏从之,限满,照建炎四年九月、绍兴三年六月敕旨,州不得过十户,户不得过五口,一等计口,支给养济。
十月,权京西运判张栋言:「两淮归正人所耕田,州县撮收课子特蠲,仍更展免三年。窃详京西沿边与两淮同,亦乞展免三年。昨有旨,归正人许随便占田,表立顷亩为永业。沿边闲田甚多,恐州县违理抑遏,望申严禁止,即有骡马、舟船及能工作技艺等人,乞并免役。」从之。
同日,权京西运判张栋言:「归正人已经十年,虽有善于营运成立家赀者,其间岂无鳏寡孤独饥寒不能自存之人。欲乞五家为保,五保为一甲,贫可矜者,许甲头保明,白官验实,人支米一升,候稍充给止。」户部看详:结甲支米,不指所欲用。若依所陈,即当以常平义仓,及不见以何时起止,乞下京西常平司契勘列具施行。从之。
兵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归正下
宋会辑要稿 兵一六
归正下下:原无。按前卷署作「归正上」,据例补。
【宋会要】
干道元年闰正月四日按前卷已载干道事,此卷又载干道事,年代相重,当是《大典》原所分类目不同,《辑稿》失录原目。,诏襄阳府归〔正〕忠义首领杨大同、荀琛等三十余人下京西、湖北逐司特再任一次。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大同等向立功归正,忠义显著,理宜优恤也。
二月十五日,知扬州、淮南路安抚使王之奇言:「归正人见任添差不厘务差遣,朝廷与之廪禄,不任以事,盖欲优之也。其间有怀材抱艺思欲自奋者,不无遗逸滞淹之叹,欲乞所在州军归正添差不厘务官,自钤辖路分以下,许臣选择,量材器任,仍不妨所居职,贵人无遗才,事无不济。」从之。
二十一日,知扬州、淮南路安抚使王之奇言:「近旨措置宽恤民力,欲将凡归正有官无差遣未经四任添差人在本路居止者,许列上与添差一次。年老贫乏鳏寡不自存之人,亦许勘量,分送本路次边丰实州军,并以人口等第支散钱米。依元旨,令本州岛以桩留撮收三分课子给。」从之。
三月十二日,诏诸军归正忠义累重计口添支之人,特更展支一年。
七月二十八日,臣僚言:「近年以来,四方州郡无有远迩,例皆穷匮,不能枝梧。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从便指射郡注授差遣,未曾立额。乞下吏部立定员额施行。」吏部勘会:「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官大使臣,自今立定员额,帅府三员,节镇二员,余州军监一员,仍许以今立定员数,依绍兴三十一年以后归正官差一政待阙,承替见一人。小使臣比大使臣员多,欲乞凡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官,自今立定员额,帅府六员、节镇四员,次州军监二员。」从之。
九月一日,枢密院言:「建康府驻札都统制郭刚等,具见管北军内愿离军人,有旨并罢从军,特加转官资,添差江西、湖北路州军差遣。今照湖南武冈、茶陵、永、邵、全、道、郴州、桂阳军地远,虑艰(放)[于]般挈,却非朝廷优恤之意。〔乞〕诏湖南路除潭、衡州外,其余州军,并免均差,以诸处各分差员数,均入淛东、福建、江东、江西路:隆兴府副都监一员,准备将领十二员,指使二十三人;赣州正将一员,指使二十四人;吉州正将一员,监当一员,指使二十四人;袁州、筠州监押各一员,指使三十三人;与国、建昌、临江、南安军指使各二十九人。其余以是为差。」从之。
九月十六日,诏归正曾为首领僧董和尚、王智润、陈守靖、刘法清,各特与紫衣师号。
十七日,秉义郎、利州后军统领官王安国具归正人姓名,诏四川宣抚司审实推恩。于是王去恶、王安国转两官,升一等差遣;杨师中、刘卞、李成、刘崇元转一官,升一等差遣;窦洪、窦武、郭海、孙彦元、王胜、赵斌、尹晖、王俊、李宗道、李忠贯、师孟、冯辉、周琪各转一官资,王振等十三人各转官资有差;王振等七人归正,虏戮其亲属,优与升擢,亡者官其子。
二十八日,权发遣襄阳府主管京西南路安抚司公事陈从古言:「归正人焦彭年、高振、郑 用、张用、范思宁、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