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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宋会要辑稿-清-徐松-第170页

至拘管,乞于诸王宫学置自讼斋,使之循省。」赵雄等奏:「若附太学自讼斋,规矩见成,不劳措置。」上曰:「不若只(今)[令]宗司自盖造。」
十年五月三日,诏增置小学教授一员,以何澹、郑锷同兼。
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澹及罗(黠)[点]兼皇孙平(赐)[阳]郡王府教授罗点:原文作「罗黠」,《宋史》卷三九三作「罗点」。又:「阳」,原作「赐」,据《宋史》卷三七《宁宗纪》一改。」
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权知大宗正事不黯言:「乞将西、南两外敦宗院及诸郡县主宗室、宗女、宗妇,合得孤遗钱米,委本路提刑常切觉察,遇有积压不支去处,严催督,庶假监司之势,宗室获免饥寒。如有提刑党庇,遵奉不虔,亦乞施行。」诏令户部检坐见行条法指挥,申严约束,毋致违戾。
十五日,诏大宗正司减后行二人、巡视亲事一人、衣粮亲事官一人、步军司差到看管兵士二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十六年二月一日,诏敦宗院改为睦宗院。
八月二十九日,知大宗正事不黯言:「西、南两外司官属,只有宗教一员系选人,无许举改官之制。乞特降指挥,许每岁发改官状一纸举宗教。」从之。
绍熙二年二月十四日,大宗正司言:「太保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嗣秀王伯圭奏:本位南班宗室,合与不合
主管事 」诏特依所乞,令就行主管。
六月二十二日,诏皇伯太保嗣秀王伯圭除判大宗正事。
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宰执进呈礼部、国子监看详到王奭乞选择宗属附大学教养等事,上曰:「祖宗别设宗学之意,所以优待宗子,自是难令衮同在太学。」先是,诸王宫大、小学教授王奭言:「宗庠之设,凡事具文,有名无实。欲量立数十员之额,于宗属中择其年少而未仕,与夫有官而年未及参选(若)[苦]贫而(顾)[愿]自奋于学者,依国子生附太学例,于大学辟一斋以处之。就于公厨日添钱粮养赡月书季考之类,皆可责办。」学官令尽用太学规程,礼部、国子监看详:「今若移宫院之学于上庠,又以学官业宗子规矩,即与祖宗旧法不同。且如崇宁元年指挥,罚俸勒住朝参等事,皆非用太学规程。兼宫学教授既有专职,难以更贵学官兼领。进呈之次,故圣谕如此。
(崇宁)庆元六年十月七日「庆元」前:原有「崇宁」二字,眉批又注云:「崇宁二字去」,故兹删除。,诏:「西、南外宗司官,岁举教授改官,许逐司每任内互举一次。」以知南外宗正不戒、知西外宗正公迥言:「淳熙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敕节文:外宗官,许岁发改官状一纸,与本司教授。照得二宗司官教授宗司:原作「司宋」,据上文乙正。,皆以三年为任。初一年可发一纸,至第二、第三年,见在教授,不可再发。又别无可举之官,乞各将任内合发宗学教授举状,两司只就岁发未尽之数,通融互举。」故有是命。
嘉泰元年四月十九日,诏将潜邸府改充开元宫,并
大宗正司。却将大宗正司改作百官廨宇。
开禧七年七年:原书眉批:「案,开禧止三年,此七年误。」。八月癸卯,复建宗学,置博士、谕各一人,弟子员百人。
嘉定七年五月二十四日,都省言:「本朝典故,在京旧有宗学,西南两外宗司,亦各建学。渡江以来,西南两外宗司置学如旧,而行在宗学尚未修复。」诏三省条具以闻。
八月二十六日,诏临安府踏逐空闲地,建宗学。其学置六斋,生员以一百人为额。遇补试年分,申请补入,隶祭酒司业,置宗学博士、宗学谕各一员,前廊职事四员。每斋长、谕各一员。其合行事,令国子监长、贰条具申尚书省。
八年四月五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危稹言:「窃惟宫庠乃国家亲睦教养之地,伏自绍兴复置以来,因陋就弊,阙典甚多。尝阅按牍,检会嘉定七年二月二十五日都省札子,范择能申请:『乞将本学殿堂后睦亲宅空闲位子壹所,量加修葺,展入宫学,以充讲堂斋舍。』已札下临安府,差官相视地段,打量画成图本,检计工费外,欲乞检照临安府已申事理,早赐施行。」诏今封桩库支拨官会三千贯,付临安府,委官同官学计置,如法修盖。
九年十二月五日,尚书省札子:「勘会昨已降指挥,兴复宗学,令隶祭酒司业。今来已将诸王宫学重行建造,合与改作宗学。仍参照国朝典故,宗学旧隶宗正寺,合议施行。」诏将诸王宫学改作宗学,仍隶宗正寺施行。同日,诏将诸王宫学改作宗学,仍照国朝典故改隶宗
正寺。《文献通考》:改教授为博士,又置宗学谕一员,并隶宗正寺,在太常博士之下。谕在国子正之上,俸给赏典,依国子博士及正体例。于是宗室疏远者,皆得就学,而彬彬可观矣。旋有旨复存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一员。
十年正月十四日,诏宗学博士班序在太常博士之下,宗学谕班序在国子正之上。其请给人从赏典等,并依国子博士及国子正体例施行。
三月十九日,宗正寺言:「宗学合行事件:
一、本学生员,照得期日已迫,恐妨补试。今欲且照已降指挥,将应曾得解宗子,附国学补试后场引试。所有合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