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郎、礼部尚书郑允中奏:「乞同宗子中,上舍第而文行有称者,为宗子学官。庶几郎从其类,易以表率。」从之。
九月二十九日,御宝批:「知大宗正、同知大宗正事官既为属籍之长,兼见领管勾宗子学事,可并依宗正寺少卿例,诣学提按,及签书本学职事。」
四年八月乙酉,诏:「宗子升补上舍,系比旧日宗室应举之人〔得〕解,其赴贡士举试得解:原无「得」字,苗书梅等《宋会要辑稿 崇儒》(河南大学出版社二○○一年九月。下称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补。今从之。,系比省试。今不经殿试,便分三等命官,缘熙、丰未有此法可依,贡士已降指挥,并留俟殿试。其上中等人,遇唱名取旨。」
闰八月甲寅,工部尚书李图南上《宗子大小学敕令格式》二十二册,诏付礼部颁降。
政和二年四月庚戌,礼部言:「大观三年,贡士并宗子上舍,与进士同释褐,就琼林苑赐宴。今合取旨。」诏宴就辟雍,仍用雅乐,差知举蔡疑押宴。
四年,小学生近一千人,分十斋。十二月,颁《小学条制》。立三舍法。
五年五月,试小学生,优等四人,赐上舍童子出身。政和学制,宗正卿总治宗子大小学之政令,少卿贰之。
重和元年十一月九日,臣僚言:「诸宫学官承前弊,不暇升堂,则例皆传送口义,令诸斋抄录,以为文具而已。余事废弛,不言可知。欲乞严赐诫 ,诏令大宗正司检察措置。今看详,宗子学官不升堂讲书,合从违令笞(土)[士]科罪。今承朝旨,称有废慢,重寘以法。欲宗子学博士应讲书不集众升堂者,增从杖八十科罪。」从之。
宣和二年八月五日,中书奏:「元丰法,在京小学,止有就傅、初筮两斋,无直学等。」于是罢二舍教谕,选太学生为之。
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增置西南外宗院教授。
高宗绍兴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知大宗正丞谢伋言:「臣尝读《真宗皇帝实录》,咸平间,使辅臣选醇儒,授南北宅将军以经义。其后,常遴择名德之士以充其官。比年以来,选用寖轻,至或久阙正员。簿书期会之吏,得以摄事,使宗室何视以为模范哉 其大小学教官,欲望明诏三省遴择儒臣,以专训导。」诏各选一员。
四年,始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二员。隆兴省其一。
五年四月七日,同知大宗正事士禚言:「检准尚书省札子,知大宗正事仲琮申请数内一项,诸宫自来差教授官一十三员,记室一员。即今全阙。今先乞差大学教授二人,小学教授二人。伏望差注,其人从请给,并依在京法。」有旨依,仍令吏部讨论条具,申尚书省。本部将绍兴重修格检揭,即无宗子大、小学教授注格,按牍。取到大宗正司状:「宫学教授,后来改为
宗子博士,序位立班在国子博士之上。请给人从视大学博士。契勘在京系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今欲依大宗正司供到事理施行。」从之。
二十九日,秉义郎赵公智言:「赵不(见)[凡]先系从义郎赵不凡:原文作「赵不见」,据下文及《宋史》卷二四七《赵士禚传》改。,宗学内舍生,有中等校定作免解人数,有旨特与换授宣义郎。公智先系宗学外舍,升补内舍。若比大学罢三舍恩例,合得免解。至依赵不凡例至:疑误。,换授文资。」诏赵公智特换授左承奉郎。
六月七日,礼部言:「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钱观复奏,乞复置宫学。送礼部,与所属曹部同共勘当,申尚书省。今据国子监状,祖宗朝凡宗室事,大宗正司治之。玉牒之类,宗正寺掌之。政和学制书:宗正卿总治宗子大、小学之政令而掌之,少卿贰卿之职事。崇宁以来,知大宗正司、同知大宗正事,兼领主管提按签书学事。今来宫学所隶宗正司与宗正寺,即本监难以指定。欲乞取会逐处指定施行。勘会诸宫教授,自嘉佑以来设置,仍立讲书课试规罚之法。累经兵火,元立一司条法,已是散失。见今国子监有政和学制,内该载宗学法令,有简便可行于今者。欲就国子监关借,抄录奉行。所有宗学一司条法,欲乞搜访,以备采择。合行事目,条画遵守。」从之。
七月六日,太常寺言:「大宗正司关称,已修盖大、小学了当。本寺欲乞今后每遇太庙别庙大祀,所差宗室充献言行事,前三日致斋,欲依本司条法,于学舍致斋内前一日于本庙
致斋。欲乞申明行下。」从之。
八月十九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钱观复等言:「今具本学条画事件:
一、宗子昔分为六宅,凡宅又各有学,学皆有官。今行在惟有睦亲宅一处,专以居南班官。其子弟之系外官者无几,所余外官无宅,散在民居邸店者不可胜数。欲尽令入学,则睦亲宅见在散居五间,除教官二员,各得直舍屋一间外,余讲堂三间,更无斋舍可以容处。欲各就宗子所在,讲说训导,非特与民间混杂,所居褊隘,又散漫不一,难以遍诣。欲乞就睦亲宅附近踏逐空闲地基,增广学舍,令应干到行在宗子,皆得入学,庶使内外宗子均被教养。
一、契勘国朝自嘉佑三年诏诸宫置教授,治平元年添置讲书及课试规罚之法,其制未备。至崇宁、大观间,诸宫各置博士十三员,立为三舍,升补与贡士一体,其法甚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