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八日,枢密院言:「鄜延路七月牒抵宥州,踰月方报,乃专以疆土为请,略无悔罪谢恩之意。名欲议事,阴 我师,谍知举国欲并力来寇。」诏陕西、河东(师)[帅]臣从宜行讫以闻。
六年五月二日,枢密院言:「熙河兰岷鄜延路奏,夏贼杀虏人民畜牧,毁烽火台。经略司以兵邀其归路,生擒首领、获级。」诏诸路益谨边备。如夏贼再来侵犯,即审度事势,以计破之。勿贪功轻入,堕贼计中,亦不得无事妄生边患。兼虑诡诈,屯兵一处,却乘别路之隙。其环庆、泾原、秦凤、河东路,亦当依此指挥。
二十八日,鄜延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言,西人侵界作过,遣兵邀截,各擒首领一名。诏令逐路经略司只作本司意,将逐人放归,仍面谕以「疆界虽少有未毕,夏国安得辄发兵众,侵我边境!今既生擒,即合斩首界上,盖为朝廷意在好生,又夏国见输常贡夏:原作「忧」,据《长编》卷四五八改。,且放汝回。候到本国,明谕梁乙逋并近上首领,今后不得纵放人马,乱有侵犯」。
闰八月六日,夏国首领梁乙逋将统领河南北人马,扬言谋欲犯边。
九月二日,西贼深入攻围麟、府州。诏麟府路军马司集兵应援,仍令范纯粹审择便利,牵制策应。
五日,西贼入寇麟、府州未退,诏河东路经略司诫谕张若讷占据地利,审度贼势,选募骁勇敢死之士,出奇逼逐;或乘师老惰归之际惰:原作「堕」,据《长编》卷四六六改。,
择利邀击。
七日,枢密院言:「夏贼寇犯麟、府州,虽已遁去,今据陕西沿边奏报,见各于并边啸聚,窃恐复寇别路。」诏陕西、河东路逐路经略司,如遇西贼入寇,本路兵力不胜,即速令互行关报,牵制策应。
十月五日,枢密院言:「泾原路探报梁乙逋近犯麟、府界,为人杀死;梁阿革乙逋为夏国所诛。」诏逐路经略司,如乙逋未诛,尚犹用事,即宜乘隙用间。仍选可用之人,厚遗金帛,优许职名,密切经画。
七年六月九日,诏:「夏贼犯河东,合要诸路牵制。麟府路令府州军马司,岚、石州令石州都巡检司,举横烽入鄜延路,转报以次路分次:原作「咨」,据《长编》卷四七四改。。其诸路得河东横烽,若麟府军马司得诸路横烽,并简习军马,速赴顺便堡寨驻札,未得出界。各候探报得实,可以牵制,即从长取利进兵。」先是,枢密〔院〕言:「夏贼犯顺,牵制策应,须候帅司牒诸路方会合。按旧置横烽,递相照应为便。」故有是诏。
八年正月十三日,鄜延路经略司言:「保安军得宥州牒牒:原作「县」,据《长编》卷四八○改。:本国准北朝札子,备载南朝圣旨,称夏国如能悔过,上奏亦许应接。今再欲遣使诣阙」。十四日,诏:「夏国请命,未测情伪。令陕西、河东帅臣约束沿边,过为备御。仍戒约兵马,不得于边界生事。」
四月一日,夏国主干顺遣使谢罪,献兰州,乞赐塞门寨。诏答不许。
绍圣三年五月六日,枢密院言:「西人虽称欲遣人进贡誓表,却又侵犯鄜延、义合等处,岂宜遽弛攻讨御捍之备 」诏陕西、河东经略司多方备御。
八月五日,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自六月
以后,五十日间,第一至第七将前后十四次俘斩甚众,并获副军大小首领、副钤辖,及得夏国起兵木契、铜记、旗 。」
二十一日,鄜延路奏西贼压境。诏差府界两将赴鄜延路,京西第二将赴熙河兰岷路,府界第七将赴秦凤路。
十一月二十四日,环庆路经略司言:宥州界正名等,各带领人马于曲律、六掌等处驻札,欲寇塞安等寨。遣钤辖张存领兵将掩击,斩首九百余级。
四年三月四日,泾原路经略使章楶言:「今来进筑,须藉别路声援牵制。乞更下鄜延、河东,广张声势,为深入之计。」〔诏〕熙河兰岷路经略司,候见泾原路举动月日,即疾速指挥兰州广作渡河讨荡声势,务要分挠贼计。仍令鄜延、河东经略司,依泾原路所奏施行。
六日,泾原路经略司言:「西夏起甘州、右厢、卓啰、韦州、中寨、天都六监军人马,屯(立扁)[驻]江州白草原;又遣首领妹勒都逋、乌革领兵并塞。」诏泾原帅司严诫诸将,每事持重,务取全胜。
二十七日,孙览奏:「西界长波川有贼兵屯聚,寻遣兵入界,遣先锋张真等至津庆川,破敌,乘胜至惟烈川。折克行相继而至,斩二千余级,获牛羊马三千有余,并烧荡族帐,迤逦还寨。」
四月五日,知保安军李泝统制两将人马入西界讨荡,燔毁洪州城内外首领人民族帐等甚众,得牛马驰畜二千余。
十三日,吕惠卿言,差路分都监刘安统制兵马出塞,修复浮图寨。
八月三日,河东经略司言:「西
贼侵犯神堂等堡,遣将贾嵒、李窑以少击众,贼仓卒首尾不救,遁去。王帅乘胜修复葭芦。」
五日,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近遣将官王愍破荡宥州,烧毁族帐,斩获五百余级,牛羊以万数。
十二月二十一日,枢密院言,熙河兰岷路经略安抚判官锺傅将本路并秦凤兵出寨,斩获仅四千级。
元符元年三月二十四日,河东路经略司奏,崇仪使张世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