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矣。」
二十五日,宰执进呈四川宣抚使、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吴璘乞移屯兴州等处军马。上曰:「如何两下皆移,莫有劳扰 」洪适等奏曰:「吴璘等乞移屯军马,各以平时亲兵要得自随,以为腹心矣。」从之。
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宰执进呈淮东西诸州出戍屯田军兵人数:淮东四千八百余人,淮西一万九百余人。上曰:「泰、滁州各五百人,和州
二千人,并令发回元处;庐州一千人,可发回一半。余依旧存留。」
二月六日,诏:「真州出戍官兵三百人可令追回,不须差替。」。以王琪言乞令郭振差人抵替回司,故有是命。
三月十二日,宰执进呈户部员外郎、江西京西湖北总领司马倬奏:「襄阳屯驻荆南军马,艰于漕运,乞以三分为率分番,留一分屯驻。」上曰:「分番良便。然只可分作两番。」适等奏:「防(日)[秋]日自合依旧。」上曰:「可。」
七月八日,诏:「令知泉州韩仲通于本州岛驻札左翼军官兵内拣选强壮二千人,将带衣甲器械,差统领官李彦椿部押,日下起发前来江阴军许浦一带摆泊,弹压海贼。其借请等,并依昨出戍体例。」
十一月七日,诏:「殿前、马步军司昨各差三千人出戍江州,令苗定发遣殿前司三千人,马、步军司各二千人,仍令逐司各差统领一员,前去取押,分定月日资次起发。沿路不得拥并。」
三年正月十日,宰执叶颙等奏:「今虽和好少定,然边备不可一日弛。如江州万五千人,为上流声援,昨得旨令春暖抽回,臣等所未谕。」上曰:「今只发皇甫倜并江州续募人,令来镇江。其余三司人并依旧留江州,亦可为声援。」
三月二十九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郭振言:「本司所取江州二千三百一人,已承指挥,且令至镇江府。今乞将上件官兵就便发往六合县屯驻外,于本司诸军更差官兵二千人,令(通)[统]领官刘福同将官五员,将带着脚鞍马部押前去六合县屯驻,并
依本司昨来差往屯戍官兵体例,一年一次交替。」从之。
十一月十一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本司扬州见存留住官兵二千人,统领官一员。先自闰七月起发前去,到彼修筑城壁,委是辛苦劳役,今来未有替期。乞于本司诸军在寨人内摘差官兵二千人,内将官四员,并部辖统领官一员,于来年正月内起发前去扬州,抵替归司。」从之。
四年三月十日,知潮州曾造言曾:原作「会」,据《宋史》卷三四《孝宗纪》二改。:「郡界闽广两路之间,东抵漳,西抵惠,两郡相去虽十数程,剽窃之害,目今尚未宁。欲于漳州管下地名云霄、漳溪之间,惠州管下地名凤湖、南山岭、乌龟径,置巡检官兵三五十人,差将官一员屯驻,季一更之,可以为保伍之援,巡警盗贼。」从之。
九月十五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王琪言:「本司有出戍六合三千人兵,至今半载有余,欲于本司诸军差拨官兵二千人,将带随身器甲,差将官二员部押前去六合屯驻,交替先差出人归司休息。今后乞半年一次交替。」从之。
十六日,诏马军司差拨官兵一千人前去和州烧造砖灰等使唤,每及一季,差人交替。
十一月六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荆襄边面阔远,合行递攒军马互相照应。已措置将郭谌所管近里剑州等处官兵共二千六百三十八人,同老少移那前去金州屯驻。仍于兴元府别行递攒两将军马同老小前去洋州屯泊,缓急应援金州使唤外,所有郭谌等先差
马军二千五百人见在郢州,任天锡马军五百人见在荆南出戍。照得吴拱先带军马三千二百人同老小前去襄阳府屯驻,后来依数招填。欲乞将荆南、郢州出戍军马家小,下总领所差拨舟舡,津发前去就粮屯驻,庶几老小团聚安帖,防托荆襄边面。」从之。
二十六日,诏今后殿前司、镇江都统司差往扬州看守城壁官兵,并一年一替。
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昨差拨镇江府驻札御前右军官兵三千余人并马,前去高邮军屯戍,可正拨隶武锋军。」
六年正月二十七日,殿前司言:「已降指挥,今后殿前司、镇江都统司差往扬州看守城壁官兵,并一年一替。续准扬州安抚莫蒙申,上件官兵合在正月间交替。窃缘正月正是春寒之时,军马道涂不无暴露,又以江口两处湖闸钉闭未开,日后出戍官兵,(那)[欲]候潮水登应开闸之时起发。朝廷已依所申施行。本司今年合差拨前军人马前去扬州,更替游弈军官兵归司,欲候三月初间择日起发。」从之。
四月二十五日,诏:「令殿前司于选锋军官兵内差拨三百人,策选锋军差二百人,马军司中军差三百人,步军司中军差二百人,建康府都统司差五百人,应副舟舡津发,差人管押,同家小发赴江州王明军收管使唤。并要全队强壮,入队之人不得以老弱不堪披带人充数。内三衙人令户部、建康府人令总领所,依出戍人例,支给借请起发犒
设。」
五月二十五日,诏楚州(建)[见]屯戍殿前司护圣步军官兵,尽发遣归司。
六月十三日,马军司言:「修筑和州城壁,今已毕工,所有工役官兵将及一季,合行发遣归司。今欲差本司左军官兵三千人、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