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教场出等义勇、保甲,昨按阅官误以马步射弓相须拍试,其一艺应格者,不得解发。可再检视元试弓弩,一事应格,即解赴阙。」
二十一日,诏:「河北路保甲司团结不及两大保,即分附邻近团教。其山河隔绝,去教处远,或每及两大保以上,许别置一团教场。如隔河历亭县人户,即附武城县团教。陕西、河东准此。」
二十二日,诏:「三路集教大保长,除教骑人兼习马枪外,其教步弓弩兼习步枪。其团教保丁,依元降指挥,二分教骑兼习马枪,四分教弓,四分教弩。如不堪教弩者,即依开封府界敕教枪。虽多,不得过二分。」
二月一日,诏陕西诸路应经出界死亡义勇、保甲、人夫系本户正身,与免夏秋二税两料料:原作「科」,据《长编》卷三二三改。。
十四日,诏河北沿边州军,保甲与两输户连接者,更不起教。虽沿边而无两输户处,不用此令。
二十三日,提举河北路保甲司言:「两路团教场当用钱六十万缗,乞支阙额禁军及耆户长等役钱。」诏提举保甲司具析支使名件以闻析:原作「折」,据《长编》卷三二三改。。
三月一日,诏:「昨应募随王中正出界开封府界大保长,虽未尝立功者,各迁一资,庶可鼓舞百姓,使人人乐于公战。」
十七日,秦凤等路提举保甲司言:「本路义勇并改为保甲,其间多有一家男夫五人以上成丁者家:原作「名」,据《长编》卷三二四改。,若排两丁或三丁充保丁,即难拘以五家为一小保「以」下原有「为」字,据《长编》卷三二四删。。欲每五丁为一小保。」诏保甲以家联保,以丁联兵,小保长以上缘兵置。令三路依详施行。如于旧法有碍,条画以闻。
十九日,诏诸路保甲封桩钱物,非有朝旨而辄支用者,论如支封桩钱法。
四月三日,枢密院副都承旨张诚一言:「近者发兵西征征:原作「往」据《长编》卷三二五改。,告乏者数郡乏:原作「之」,据《长编》卷三二五改。,朝廷遣官裁削冗占,仅始足用。若三路则无虑,皆隶将下。近里州有不隶者,亦籍在沿边,分时番上,故凡差使,率用将兵。遇调发时,近里逐州惟有义勇、保甲与小分,共守空壁。随州军大小军:原作「郡」,据《长编》卷三二五改。,稍增旧额,取诸路所减厢军请给,以佐其费。十分人数,以五分教弩,及挂搭守城,五分专治壁垒。或值将兵俱出,则量数差发,以代其役。惟不许出城。」从之。
十六日,诏:「汉弓箭手出战,义勇、保甲在贼界因伤及病羸不能自还者,并依诸军例赐其家诸:原无,据《长编》卷三二五改。。」
二十七日,赐河北提举义勇保甲狄谘每年公使钱千缗,专给犒设。
五月七日,诏开封府界保甲,三丁内一丁充太常乐工者,免余二丁免:原作「充」,据《长编》卷三二六改。。
六月八日,提举河东路保甲司言:「准朝旨,保甲以家联保,以丁联兵,小保长以上缘兵置,令三路施行,如有未便事理,条画以闻。本司今相度,以家联保:差免敕内,保甲以二丁、义勇以三丁入保,单丁、客户并为附保。今欲乞除官户、女户户:原作「口」,据《长编》卷三二七改。、归明人子孙、刺事人、河北沿边弓手户合依旧附保外,其客户、单丁户及免丁之人,自合排入家保,责以互相觉察。以丁联兵:详差免敕详:原无,据《长编》卷三二七补。,本县与都保别置簿,遇有事故,如外来及进丁,限五日申举开收、分并。今欲乞限五日申举开收,限一年分并;其未分之间,多者就近权附,少者姑阙。若地里相远,余丁不可联者,从旧法。小保长以上缘兵置:家保之法无所与于兵政,至其觉察欺诈,袭逐奸盗,亦其所当有事于保伍之间,非有总率,无缘齐一。今欲应家保之内,有大小保长,既亦干豫本保内事,并令就辖家保,所贵上下有分,缓急易使。」从之。其分并限三年。
十一日,诏:「广南路保甲依戎、泸州例,今自置裹头无刃鎗、竹(镖)[标]排标:原作「镖」,据《宋史》卷一九一《兵志》五改。、木弓刀、蒿箭等,在保下阅习。若遇捕盗,器甲并从官给。」
七月二十一日,诏:「开封府界团教场置簿记保甲事艺,其纸
札并顾直,未知从何出办,提举司具析以闻。」先是,缘教习保甲费皆从官给,独此无所从出,上恐其扰,故虽小亦令究治。
八月二日,河北转运司言:「准朝旨,令兵部以三路自置保甲,候教过年分实费钱粮教:原无,据《长编》卷三二九补。,衮取一年数,为自今封桩年额「为」下原有「额」字,据《长编》卷三二九删。,充保甲支费。契勘保甲冬教钱粮,朝廷已不封桩,今悉令本司承认,虑久远不能供亿。」诏自元丰四年降指挥后封桩,陕西、河东准此。
九月二十三日,诏应缘义勇事并隶枢密院应缘:原作「慈练」,据《长编》卷三二九改。,其余民兵悉隶兵部。
十月一日,提举河北路保甲司言:「见任巡检多不晓教阅新法,欲望许本路选差人代。其十三场监教使臣,候按阅罢,权留本司,遇有不得力巡检,补填讫奏。」从之。
十一日,河北路提举保甲司言:「所统百七县团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