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或以禁约越逸为过,轻有改更,失臣始意,则旧弊复存,公私非便。乞令本府永久遵守施行。」从之。
七年八月六日,淮南运判兼淮西提举乔行简言:「窃见中渡、花靥系南北限界,民旅交通,物货互市,关系不小,尤当谨严,亦何爱一二
差遣,不使之专一管干!乞朝廷将中渡、花靥两渡监官创置员阙,选差曾经任有举主人充。应任内有捕获到茶盐,与照巡尉格推赏。其透漏者,罚亦如之。令本司专一觉察,旬具有无透漏及搜捉到茶盐事状供申,任满与之保明批书,庶几职思其忧,亦可使之搜检奸细,机察盗贼,体探边境事宜。」诏依所乞,增置中渡、花靥两渡监官各一员。仍令淮西运司选辟经任有举主(选)
十月四日,湖南提举司言:「照得衡州衡阳县柿江渡额管净利钱伍百六贯一文九十六文一文:似当作「一百」。,近改造石桥了毕,及委官核实,果为永远利便。所是河渡钱无从收掠,合与照赦蠲免。」送户部勘当,申尚书省。继而户部言:「照得其渡既已造石桥济人往来,乞下湖南提举司照赦施行。」从之。
,津遣复业。窃虑归渡之际,舟人津子乞觅邀阻,殊失矜轸流民之意。可令逐路沿江州军,各于津渡去处增拨舟船,差官监视济渡,给牓约束合干等人,不得乞觅阻节。如违,许人户越诉。」 十四年六月十六日德音赦文:「应蕲、黄州流移人民,已降指挥速令赈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一三 桥 梁
桥梁
宋太祖建隆二年四月,西京留守向拱言:重修天津桥成,甃石为脚,高数丈,锐其前以疏水势,石缝以铁鼓络之,其制甚固。降诏褒美。
开宝七年十一月,江南行营曹彬等言大江浮梁成,命前汝州防御使陆万友往守之。先是,江南布衣樊若水尝渔于采石矶,以小舟载丝绳维南岸,疾棹至北岸,以渡江之广狭。遂诣阙献策,请造舟为梁以济师。太祖即命高品石全振往荆湖造黄黑龙船数十艘,又以大舰载巨竹,自荆南而下。及命曹彬等出师,及遣八作使郝守浚等率丁夫营之。议者以为自古未有浮梁渡大江者,恐不能就。至是先试于石碑口造之,移置采石矶,三日而桥成。由是大军长驱以济,如履平地。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九〔月〕,诏:「国家同文共轨,四海一家,方苏归化之人,岂禁代劳之畜 其泗州浮桥,今后应有马经过,不得更有禁止。并下沿淮州军准此。」先是,江浙未平,马有渡淮之禁,至是用赞善大夫阙衡言而有是命。
真宗景德二年四月,改修京新城诸门外桥,并增高之,欲通外濠舟楫使人故也。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诏在新旧城里汴河桥八座,令开封府除七座放过重车外,并平桥只得座车子往来。
二年八月,诏:「京城汴河诸桥差人防护,如闻邀留商旅舟船,
官司不为禁止,自今犯者坐之。」
三年八月,工部尚书、知枢密院事陈尧叟言:「同州新市镇渭河造浮梁,有沙滩,且岸峡不若严信仓水狭岸平,为梁甚便。」从之。
四年一月,诏洛水桥名「迎跸」,渭水桥名「省方」。
六月,诏:「如闻陈留有汴河桥,与水势相戾,往来舟船多致损溺,令府界提点经度修换,(其)[具]利害以闻。」
五年七月,修保康门相直汴河广济桥,改名曰延安;创惠民河新桥,名曰安国。车驾临视之。
九(日)[月],帝曰:「京城通津门外新置汴河浮桥,未及半年累损,公私船经过之际,人皆忧惧。寻令阎承翰规度利害,且言废之为便,可依奏废拆。其元陈利便已受迁补之人劾罪诫励,并勒依旧。」
六年六月,诏曰:「昨者祗若元符,钦迎真像,灵期久协,茂典庆成。乃眷飞梁,实登宝座,宜更美称,用表纯熙。升平桥且以『迎真』为名。」
八年六月,河西军节度使、知河阳石普言:「陕府、澶州浮桥,每有纲船往来,逐便拆桥放过,甚有阻滞。今造到小样脚船八只,若逐处有岸,即将高脚船从岸铺使渐次将低脚船排使。如无岸处,即两边用低桥脚以次铺排低桥脚:疑当作「低脚船」。,中间使高脚船八只作虹桥,其过往舟船于水深洪内透放。并具样进呈。」帝令三司定夺闻奏。
闰六月,诏开封府界诸县镇桥,自今盖造添修,并要本府勾当。所用木植,令于屋税等钱内折科。如大材料,令三司支拨应副。
天禧元年正月,罢修汴河无脚桥。初,
内殿承制魏化基言,汴水悍激,多因桥柱坏舟,遂献此桥木式,编木为之,钉贯其中。诏化基与八作司营造,至是三司度所废工逾三倍,乃请罢之。
仁宗天圣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太常博士董黄中言:「太平州芜湖县有渡江浮桥一,乞降 命,长令存留,仍不住修葺。」从之。(乞)[先]是江水岁暴涨,浸没桥道,科率修缮,甚为民害。至是,造舟为染,颇革其獘。
及人马车乘往来,兼损坏桥道。望令禁止,违者重寘其罪。」从之。 三年正月,巡护惠民河田承说言:「河桥上多是开铺贩鬻,妨碍会
是月,诏在京诸河桥上不得令百姓搭盖铺占栏,有妨车马过往。
六年三月,诏澶州浮桥计使脚船四十九只,并于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