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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黄锺为宫,地祇以太簇为宫,人鬼以无射为宫,又以彻豆。今祭祀天神、宗庙,无彻豆之曲,请考古以制乐章。」从之。其辞阙。
乐 宋会要辑稿 乐三 宋乐 「以太常少卿张商英荐其知乐故也」
「以太常少卿张商英荐其知乐故也」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十一月十四日,大乐局言:「南郊见用乐章自景佑以来通用,其词及于地祇。今合祭既罢,则当改撰。」于是内出御制亲祀南郊乐章降神、送神各一首,付礼部。其词阙。
崇宁元年八月十六日,翰林学士张商英言:「信州司理参军吴良辅善鼓琴,知古乐。臣为太常少卿日,尝荐为协按音律官,使改造琴瑟,教习登歌,旋以冗官罢。今乞还良辅旧职。」从之。 乐 宋会要辑稿 乐三 宋乐 「宋乐之始」
「宋乐之始」
十月九日,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侍讲张康国奉敕撰《景锺铭》,其序略曰:「皇帝践位之五年,崇宁甲申,考协锺律,(保和太合)[保合太和],以成一代之乐。有魏汉津者年过九十,诵其师说,以谓今之所作乃宋乐也,不当稽用前王之
法。宜以皇帝身为度,自度而为权、量,以数乘之,则声谐而乐成,无所沿袭。其法始于鼎,以量容九斛为鼎之大,取斛之八加斗之一,则鼎变而为景锺。景(锺),大也,九九之数兆于此,有万不同之所宗也。度高九尺,植以龙虡,其声则为黄锺之正,而律吕由是以生焉。大祭祀、大朝会、大享燕,惟天子亲御则用之,以肃群臣。其下则宝锺子,以承继也;其周则四清之锺磬,奠方隅以拱卫也。平时弗考,风至则鸣,贵天籁而本自然也。锺成于秋七月癸丑。

乐 宋会要辑稿 乐三 宋乐 「其旧乐勿用」
「其旧乐勿用」
崇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诏:「大乐新成,将荐祖考,其神宗本室与配位乐章,朕当亲制,以伸孝思追述之志。可令大晟府先考定谱调声以进。」其辞阙。 乐 宋会要辑稿 乐三 宋乐 「先降三京四辅次帅府」
「先降三京四辅次帅府」
八月二十三日,中书省提举制造大乐局所奏:「奉诏制造颁降三京、四府、二十八帅府等处大乐官吏、作匠等,及结绝罢局,有劳,可等第推恩。」内初补使臣免呈试参部补:原作「府」,据本书《乐》五之二○改。。提举官、承受、主管制造等官转两官,有资者转两资,内提举、承受官并回授;无资可转者,与将一官改赐章服,一官许回授有服亲。主管文字、主管杂务各转一官,有资者转一资,各更减二年磨勘。
前提举官及主管官、主管杂务、主管文字、监辖造作、点检文字,各特转一官,
有资者转一资,待诏与改换服色。
乐 宋会要辑稿 乐三 宋乐 「乞皆用宫架二舞诏可」
「乞皆用宫架二舞诏可」
十一日「十一日」前,《辑稿》校者补入「大观二年八月」。今按:《宋史》卷一二九《乐志》载国子生罢习二舞诏在大观四年六月。《辑稿》所补年月当误。,臣僚上言「大观之初,有诏令大晟府乐工教习太学、辟廱诸生,每月习学三日。其已习者曰登歌,逐色名数十有八;其未习者曰宫架,逐色名数三十。近选国子生教习文武二舞,以备(词)[祠]祀先圣。未及施行,有诏令罢,以为士子肄业上庠,颇闻耻习乐舞,与乐工为伍,坐作扰杂,从事于伎艺之末。
臣愚以谓,既罢二舞,无由更习宫架;若止习登歌,即非全乐,似乎无所用之。所有乐工教习诸生去处,如合减罢,伏望更赐详酌施行。」
乐 宋会要辑稿 乐三 宋乐 「卿宜为朕典司之」
「卿宜为朕典司之」
一、新乐颁降后按此句之前,《辑稿》整理者补入:「大观二年八月,新乐成,诏令大晟府置图颁降。」考诸书,大观二年八月并无颁新乐事。又以下法令条文,据《宋史》卷一二九《乐志》,乃是政和三年五月颁新燕乐时所立,并非大观二年。以下诸条亦是政和三年事。则「大观二年八月」云云盖臆补。,在京限两季,在外限三季,川、广、福建又展一季,其(更)[旧]乐更不得作。所有旧来乐器不合行用者,如委是前代古器免申纳外,余并纳所在官司言讫,申礼部言:疑误。
。即限满用旧乐并听之者,并徒一年;旧乐器应纳不纳者依此。一、应教坊、钧(镕)[容]及中外不依今乐,辄高下其声,或别为他声,或移改增损乐器者,徒二年,许人告,赏钱一百贯。一、人户有造到新乐器,仰赴州呈验,用所颁乐按协一次,声同不异,即听行用。一、诸路州军习乐人,如愿赴大(成)[晟]府按协习学,或赍乐器赴府开声,或愿收买者,并听从便。一、旧来淫哇之声,如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