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先天节
先天节
大中祥符五年闰十月八日天头原批:「寄案:《大典》卷四千四百五十四作『一日』。」今按《长编》卷七九亦系于闰十月八日壬申。,诏以七月一日圣祖下降日为先天节,十月二十四日降延恩殿日为降圣节延:原作「筵」,据《宋史》卷一一二《礼志》一五改。,并休假五日,诸州、府、军前七日选道流于长吏廨宇或择宫观建道场设醮,所须之物并从官给。假内不得行刑,仍禁屠宰,节日并听宴乐。着为定式。
十二月二十三日,诏:「天贶、先天、降圣、承天节,权止行刑。如闻所在辄以轻系例亦留禁,自令节日,杖以下情轻者释之,情重及须证左者责保知在,假开日区断。」
六年六月十一日,诏:「先天节、降圣节日,除休假、斋醮、断屠宰、禁刑罚一依定式,令天下以延寿带、续命缕、保生酒更相赠遗,着于令式。」先是,内出带、缕样示宰臣等,言金银罗缯为之,饰以彩缯,涂金缀珠。复以(尽)[画]本付有司,并榜坊市,令人模
(模)造。王旦等曰:「陛下制此美事,非惟昭示崇奉,盖欲福及万民也。」
十五日,中书、枢密院上表,请以先天、降圣节日,许 臣行上寿保生酒之仪。批答宜允。时翰林学士晁迥率近臣,兵部侍郎赵安仁率百官,并上表请献寿,皆优诏答之。
二十六日,中书、亲王、节度使以先天节,并进金缕延寿带、金丝续命缕各一两,制知开封府、直馆阁、三司判官、文武百官及刺史已上并进金缕银延寿带、银丝续命缕各一副,以银合。
二十八日,诏诸司公宇自今每遇天庆、先天、降圣节建道场,未禁刑日即权从他所,令左官监断。
二十九日,诏先天、降圣、天庆节前后一日并不视事天:原作「节」,据《长编》卷八一改。。
七月先天节,宰臣率百官诣上清宫行香,罢散道场,亲王、枢密使、副使、三司使、殿前都指挥使已上至驸马都尉,各先诣长春殿进奉金缕延寿带、金丝续命缕,上保生寿酒毕,改御崇德殿,宰臣、百官上保生酒,遂赐饮如诞节仪。又以金缕延寿带、金涂银结续命缕、绯罗绿罗延寿带、彩线续命缕分赐百官。前一日赐百官,是日戴以入。复赐百官会于锡庆院院:原作「元」,据《宋史》卷一一二《礼志》一五改。。
九月二十九日,提举校勘道藏王钦若言:「天庆、先天、降圣节,请令诸州军长吏已下,前七日依大祠散斋例建置道场。前三日,应行事、陪位官并宿斋于长贰厅。天贶节斋一宿罢散。」从之。
十月七日,诏:「如闻诸州应缘庆节宴会,先一月召集乐工按习于司理院者,颇妨推劾。自今止得前七日按阅,违者当寘其罪。」从供奉官邓雅之奏。
十一月八日,礼仪院言:「诸节所禁刑罚,今请(已)[以]前后诏旨类例颁下。应大辟罪,遇天庆、先天、降圣、承天节前七日后三日,天贶、天(祺)[祯]节一日,并权住决断。其徒流已下犯在节前四日内,公廨开建道场则权移他所,遣官断决。节前三日内犯者,并过节次日施行。节日杖已下许本处裁量,情轻者特放。」从之。
天禧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天禧:原无。按据《长编》卷九五,寇准罢相为太子太傅在天佑四年六月十六日丙申,则此条之四年乃天禧四年,据补。,合门言:「新除太子太傅寇准先天节所赐筵寿带缕,望依仆射例颁赐。」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天应节
天应节
徽宗政和四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曰:「朕修祀事,荷帝溥临,旌旗、辇辂、冠(仗服)[服仗]卫见于云际,万众咸睹。可以十一月五日为天应节。」
六月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天应节内中排办表文章,合依天庆节内乐局令文施行。所有建置道场朝拜,今欲比附天庆节,藩府节镇于天宁万寿观,余州军于天庆观建置道场,长吏率在城官吏朝拜。仍依天祺、天贶节,作休务假一日。」从之。
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试刑部尚书慕容彦逢等奏:「天应节开道场,率百官朝谒,并不决大辟,并已依天庆、先天节外,欲望申诏禁屠宰。」从之。
五月七日,礼部奏,乞诸禁屠宰,天庆、先天、降圣、天应节及壬戌日各一日,
天宁节五日。从之。
六月二十七日,起复朝请大夫、充集贤殿修撰、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副使李偃言:「应天下州、府、军、监不如建立天宁观去处不如:「如」字似衍。,凡遇壬戌日,即于所在天庆观三清殿,并依节镇例修设大醮,崇奉壬戌本命之辰,仍许监司、守臣率在职官僚开启罢散如礼。」从之。
六年闰正月十四日,诏:天应节应县镇有天庆观三清殿去处,依州、府、军、监例建置道场设醮外,其县镇壬戌日设醮,难以更令监司、守臣前去。诏逐处长吏率余官开启罢散,余依已降指挥。
三月十六日,尚书刑部员外〔郎〕何安中奏:「臣伏观陛下宸翰所纪天真示现及夏祭神应之事,以仲冬五日为天应节,仍禁屠宰,用端命于上帝。而地示来享,彰表未加。夫天地合祭,其来久矣,陛下奋然破群议于数千百年之后,断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