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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大明律集解附例-明-*导航地图-第32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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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日者以百刻
凡称一日者以百剧计工者从朝至暮称一年者以三百六十日称人年者以籍为定谓人年纪以附籍年甲为准称众者三人以上称谋者二人以上谋状显迹明白者虽一人同二人之法纂注凡律中称日者以百刻为一日如人命保辜限三十日者虽至二十九日九十九刻身死亦拟限内扺命若计雇工者则惟从朝至暮不在百刻之限称一年者以三百六十日如税粮违限一年之上虽三百五十九日亦不美籍版籍所报年甲也如称人年者七十以上十五以下流罪收赎必以户籍为定则无增减年数之弊矣
称众三人以上如聚众中途打夺之类是也若止二人只依拒殴追摄人律拟罪称谋者二人以上如谋杀人造意及从而加功者之类是也若虽一人但谋状显明者亦同二人法拟断凡诸条内称日称工称年称人年称众称谋者俱准此例也
称道士女冠
  凡称道士女冠者僧尼同若于其受业师与伯叔父母同   纂注女道士曰女冠僧曰尼僧同者谓僧同道士尼同女冠也僧道于其受业师义与伯叔父母同言僧道而尼与女冠该之矣师于弟子义与兄弟之子同称子者男女同而尼与女冠之徒该之矣若相殴骂等项并依犯期亲尊长及卑幼律拟断其同师僧道相犯者原非血属仍依常人论
断罪依新颁律
  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巳前者并依新律拟断   纂注此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盖遵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按大明律一书我
太祖高皇帝于洪武六年十一月内
徕刑部尚书刘惟谦重加编次成于次年二月内分隶吏户礼兵刑工六门通计三十卷共四百六十条迨洪武三十年五月内始布外使知遵守然娶乐人为妻妾条有云其在洪武元年以前娶者勿论则元年以前者为律以后者为新律矣逃避差役条有云其在洪武七年十月以前移流他郡曾经附籍当差者勿论则七年十月以前者为旧律以后者为新矣合一以三十年五月内刊颁者为定
断罪无正条
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若断罪而无正条者引律比附应加应减定拟罪名转达刑部议定奏闻若輙断决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纂注按此附律不行奏闻若无出入人罪之轻重者以事应奏不奏论
徒流迁徙方
徒役各照所徒三限并以到配所之日为始发盐场者每日煎盐三斤铁冶者每日炒铁三斤另项结课直隶府州
 江南发山东盐场  江北发河间盐场福建布政司府分发两淮盐场
浙江布政司府分发山东盐场
江西布政司府分发泰安莱芜等处铁冶湖广布政司府分发广东海北盐场
河南布政司府分发浙东盐场
山东布政司府分发浙东盐场
山西布政司府分发巩昌铁冶
北平布政司府分发平阳铁冶
陕西布政司府分发大宁绵州盐并
广西布政司府分发两准盐场
广东布政司府分发浙西盐场
海北海南府分发进贤新喻铁冶
四川布政司府分发黄梅兴国铁冶
 流三等照依地里远近定发各处荒芜及濒海州县安置直隶府州流陕西
福建布政司府分流山东北平
浙江布政司府分流山东北平
江西布政司府分流广西
湖广布政司府分流山东
河南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山东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山西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北平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陕西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广西布政司府分发流广东
广东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四川布政司府分流广西
 边远充军
直隶府州
江南发
定辽都指挥使司
北平都指挥使司所辖永平卫
山西都指挥使司
陕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兰州卫河州卫
江北发
广东都指挥使司辖海南卫
四川都指挥使司所辖贵州卫
雅州千户所
福建布政司府分发北平都指挥使司所辖永平卫浙江布政司府分发定辽都指挥使司
江西布政司府分发山西都指挥使司
湖广布政司府分发山西都指挥使司
河南布政司府分发广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南宁卫  太千户所山东布政司府分发广东都指挥使司所辖海南卫山西布政司府分发广东都指挥使司所辖海南卫北平布政司府分发广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南宁卫  太平千户所陕西布政司府分发广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南宁卫  太平千户所广西布政司府分发陕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兰州卫  河州卫广东布政司府分发山西都指挥使司
四川布政司府分发广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南宁卫  太平千户所 纂注另项结果者谓扣算其每日煎盐若干炒铁若干另项归结课程不在本等灶丁炉丁额设正课之例国礿徒罪俱发盐场铁冶令则无力者有摆站做工之例 条例
  一凡问该充军者在京行兵都定卫在外系巡抚有行者巡抚定卫巡按有行者巡安定卫其所属自问者有巡抚处申呈巡抚无巡抚处巡按定拨若系通详抚按者听从抚定拨俱抄招兵部知会其问该口外为民者亦抄招解送户部编发  一凡问发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