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积盐、三万六千一百六十一引。折色盐、四万五千三十二引一百一斤零万历六年岁办
小引盐、一十八万八百八引八十六斤。内常股盐、一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五引一百八十斤三两三钱。存积盐、五万四千二百四十二引一百五斤一十二两八钱岁解太仓餘盐银、一十二万两
行盐地方
顺天府 真定府
保定府 顺德府
广平府 大名府
永平府 河间府
延庆州 保安州
彰德府 卫辉府
成化六年题准、海盈等十三场陆路窵远、商人不支盐课。定自本年為始。每二大引、合為四小引。折阔白布一疋。徵解通州通济库交纳。以备折俸支用○弘治二年、令长芦运司商盐、愿发卖别处者、听於所在官告验、转给文凭、改易地方。其退引水程、仍照例告缴○正德五年议准长芦运司在官盐课。量场分远近、定為四等。召商中卖。高下相搭。其远年不敷盐斤、官為立法。令於纳剩餘盐、自相买卖○嘉靖元年题准、长芦所辖场分、有海滩地一十二顷八十亩。
民灶挑修、共立滩池。以十分為率、三分补纳逃亡额数。七分给与各家、偿其挑修等费○九年题准、青州分司所属济民、石碑、惠民、归化四场、离小直沽批验所窵远。支掣既难、盐课倒墱相继。令灶丁每盐一引、纳银一钱。给商、买勤灶餘盐补数○十七年题准、长芦山东支引盐。其正盐二百五斤外。加包索二十斤、连餘盐、四百五十斤為一包。此外夹带、照例问发、追价入官。其餘盐价银、务酌远近、限以月日。不许於未掣未卖之先、逼令称贷豫纳○二十九年议准、深州海盈场灶户、内除盐山县、近场一十三户、办纳本色。
其居住真定府衡水县等户、每引纳银一钱。利国等一十一场、岁办入津等仓课米、每石、徵银五钱。其海盈等一十三场、折布盐价银、旧例七分五釐。今减一分。各徵完、赴司类解
○三十年令长芦山东二运司。各除原额正余盐、连包索共四百五十斤。自嘉靖三十年為始。每包再加余盐一百五十斤、并加包索一十五斤、通共六百一十五斤。照常纳价、依数派场。令商人买补○三十九年题准、长芦盐运司利民等场官盐引目、按各府州县裡数、分别等则。上则、顺天府属、四万八百三十四引。保定府、一万二千六十七引。顺德府、八千五百五十九引。大名府、三万八百八十三引。彰德府、一万五千六百七十四引。卫辉府、一万八百七十八引。
中则、河间府、一万四千八百七十七引。真定府、一万四千三百一引。广平府、八千二百二十一引。下则、永平府、三千九百一十八引。通行发卖。各该官司、置立循环文簿、登记卖过引盐、并水程期限、按季送巡盐御史查考
○四十四年议准、正余盐每包止许五百六十斤。正盐二百八十五斤。余盐二百七十五斤。南所纳银三钱九分七厘五毫。北所四钱三分七厘二毫。此外多至二十斤者、纳银一钱。百斤以外、问徒。没盐入官。二千斤以上、查例发遣○隆庆元年议准、长芦运司、并二十四场官吏、本色俸给、共银六百余两。於各场缴纳滩价、并盐商脚价银内支用。河间府免行编派○又令长芦盐运司、岁增五万引。每引纳银二钱五分。听商自行收买○六年题准、张家湾批验所、旧以商人运到引盐、每一十引、抽盐一斤、放支做工官军。
后前盐议免。止每十引、割收银五厘解部。该所见设官吏三员裁革
山东
山东都转运盐使司 【洪武二年置】胶莱分司
信阳场盐课司 涛洛场盐课司
石河场盐课司 行村场盐课司
登寧场盐课司 西由场盐课司
海沧场盐课司
滨乐分司
王家冈场盐课司 官臺场盐课司
固堤场盐课司 高家港场盐课司
新镇场盐课司 寧海场盐课司
丰国场盐课司 永阜场盐课司
利国场盐课司 丰民场盐课司
富国场盐课司 永利场盐课司
洛口批验所
盐课数目
洪武间岁办
盐场一十九处、岁办盐一十四万三千三百八十七引一百五十斤零弘治间岁办
每岁改办小引盐、二十八万四千一百二十四引一百六十二斤。内本色盐、一十四万九千八百九十七引一百六十二斤。折色盐、一十三万四千二百二十七引万历六年岁办
小引盐、九万六千一百一十引一十九斤五两九钱。内常股盐、八万六千一百一十引一十九斤五两零。存积盐、一万引 【原小引盐、一十四万五千六百一十四引。除折布民佃灶地盐引外。实开边小引盐、一十二万六千一百一十引、隆庆四年、奏停存积盐三万引。今见开额数】岁解太仓餘盐银五万两
行盐地方 【洪武二十六年定】
济南府 青州府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