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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苑监 五城兵马指挥司 南京五城兵马指挥司卷之二百二十五
上林苑监
蕃育署
嘉蔬署
良牧署
林衡署
五城兵马指挥司
南京五城兵马指挥司
僧录司 南京僧录司 道录司 南京道录司 神乐观 南京神乐观卷之二百二十六
僧录司
南京僧录司
道录司
南京道录司
神乐观
南京神乐观
武职衙门
五军都督府 南京五军都督府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七
五军都督府
中军都督府
左军都督府
右军都督府
前军都督府
后军都督府
五府通行事例
五军都督府经歷司
南京五军都督府
南京中军都督府
南京左军都督府 南京右军都督府 南京前军都督府 南京后军都督府上二十二卫
卷之二百二十八
锦衣卫
经歷司
镇抚司
亲军所
驯象所
旗手卫
金吾前卫
金吾后卫
羽林左卫
羽林右卫
府军卫
府军左卫
府军右卫
府军前卫
府军后卫
虎賁左卫
金吾左卫
金吾右卫
羽林前卫
燕山左卫
燕山右卫
燕山前卫
大兴左卫
济阳卫
济州卫
通州卫
各卫通行事例
南京锦衣卫
大明会典 [明]李东阳等纂 御製大明会典序
御製大明会典序
朕惟自古帝王君临天下、必有一代之典、以成四海之治。虽其间损益沿革、未免或异、要之不越乎一天理之所寓也。纯乎天理、则垂之万世而无弊。杂以人為、虽施之一时而有违。盖有不可易焉者。唐虞之时、尧舜至圣、始因事制法。凡仪文数度之间、天理之当然、无乎不在。故积之而博厚。发之而高明。巍然焕然、不可尚已。三王之圣、禹汤文武、视尧舜固不能无间。而典制寖备、纯乎是理则同。是以雍熙泰和之盛、同归於治、非后世之所能及也。自秦而下、世之称治者、曰汉、曰唐、曰宋。
其间贤君屡作、亦号小康。但典制之行、因陋就简、杂以人為、而未尽天理。故宋儒欧阳氏谓其治出於二。其不能古若也、夫岂无所自哉。洪惟我
太祖高皇帝、以至圣之德、驱胡元而有天下。凡一政之举、一令之行、必集群儒而议之。遵古法、酌时宜、或损或益、灿然天理之敷布。神謨圣断、高出千古。近代积习之陋、一洗而尽焉。我太宗文皇帝、
仁宗昭皇帝、
宣宗章皇帝、
英宗睿皇帝、
宪宗纯皇帝、
圣圣相承、先后一心。虽因时损益、而率由是道。百。有餘年之太平、端有在矣。朕祗承天序。即位以来、蚤夜孜孜、欲仰绍先烈、而
累朝典制、散见叠出、未会於一。乃敕儒臣、发中祕所藏诸司职掌等诸书、参以有司之籍册、凡事关礼度者、悉分馆编辑之。百司庶府、以序而列。官各领其属、而事皆归於职。名曰大明会典。辑成来进。总一百八十卷。朕间阅之。提纲挈领、分条析目、如日月之丽天、而群星随布。我
圣祖
神宗百。有餘年之典制、斟酌古今、足法万世者、会(禾卒)无遗矣。特命工鋟梓、以颁示中外、俾自是而世守之。不迁於异说。不急於近利。由朝廷以及天下、诸凡举措、无巨细精粗、咸当乎理而得其宜。积之既深、持之既久、则我国家博厚高明之业、雍熙泰和之治、可以并唐虞、軼三代、而垂之无穷。必将有赖於是焉。遂书以為序
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御製大明会典序
朕惟古之君天下者、或创业立法。或因时制宜。皆有册籍、以垂久远。其、见於书、若唐虞之世、则有典謨。夏有典则。商有謨言。周之礼制、号称大备。下及汉唐宋、皆有会要。而唐之六典、尤详且悉。我太祖高皇帝、稽古创制、分任六卿。著為诸司职掌。提挈纲领、布列条贯、诚可為亿万年之大法也。顾其為书、作於洪武之中岁。晚年续定者、虽官署名职、间有更。易。列圣相承。随时与事、因革损益、代各不同、而皆不失乎皇祖之意。是以政化旁行、重熙累洽、有前代所不及。
然岁月既积、簿籍愈繁。分曹列署、或不能遍观尽识。下至遐方僻壤、閭阎草野之民、盖有由之而不知者。迨我英宗睿皇帝復辟之时、尝命内阁儒臣、纂辑条格、以续职掌之后、未底於成。皇考孝宗敬皇帝、继志述事。命官开局、纂辑成编、釐為百八十卷。其义一以职掌為主。类以颁降群书。附以歷年事例。使官领其事、事归於职、以备一代之制。仍会府部院寺、大小诸司、面相质订。登进於
廷。将欲布之天下。未几而
龙驭上宾矣。朕嗣位之四年、為正德已巳。检阅前帙、不能无鲁鱼亥豕之误。復命内阁、重加参校、补正遗闕。又数月而成。仰惟圣祖
神宗、鸿猷盛烈、不能尽述。其大而可见者、略在此书。国是所存、治化所著、皆於此乎係。比方励精新政。乙览之餘、特敕司礼监、命工刻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