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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隋书-唐-魏征-第143页

所。占曰:“君忧。”又曰:“其国有兵,改立王侯,有德兴,无德亡。”后年,改署四辅官,传位太子,改立王侯之应也。己未,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凶。”后二年,宣帝崩,杨后令其父隋公为大丞相,总军国事。隋氏受命,废后为乐平公主,余四后悉废为比丘尼。八月庚辰,太白入太微。占曰:“为天下惊。”又曰:“近臣起兵,大臣相杀,国有忧。”其后,赵、陈等五王为执政所诛,大臣相杀之应也。九月丁酉,荧惑入太微西掖门,庚申,犯左执法,相去三寸。占曰:“天下不安,大臣有忧。”又曰:“执法者诛若有罪。”是月,汾州稽胡反,讨平之。十一月,突厥寇边,围酒泉,杀略吏人。明年二月,杀柱国、郯公王轨。皆其应也。十二月癸未,荧惑入氐,守犯之三十日。占曰:“天子失其宫。”又曰:“贼臣在内,下有反者。”又曰:“国君有系饥死,若毒死者。”静帝禅位,隋高祖幽杀之。
  宣帝大成元年正月丙午、癸丑,日皆有背。占曰:“臣为逆,有反叛,边将去之。”又曰:“卿大夫欲为主。”其后,隋公作霸,尉迥、王谦、司马消难各举兵反。
  大象元年四月戊子,太白、岁星、辰星合,在井。占曰:“是谓惊立,是谓绝行,其国内外有兵丧,改立王公。”又曰:“其国可霸,修德者强,无德受殃。”其五月,赵、陈、越、代、滕五王并入国。后二年,隋王受命,宇文氏宗族相继诛灭。六月丁卯,有流星一,大如鸡子,出氐中,西北流,有尾迹,长一丈所,入月中,即灭。占曰:“不出三年,人主有忧。”又曰:“有亡国。”静帝幽闭之应也。己丑,有流星一,大如斗,色青,有光明照地,出营室,抵壁入浊。七月壬辰,荧惑掩房北头第一星。占曰:“亡君之诫。”又曰:“将军为乱,王者恶之,大臣有反者,天子忧。”其十二月,帝亲御驿马,日行三百里。四皇后及文武侍卫数百人,并乘驲以从。房为天驷,荧惑主乱,此宣帝乱道德,驰骋车骑,将亡之诫。八月辛巳,荧惑犯南斗第五星。占曰:“且有反臣,道路不通,破军杀将。”尉迥、王谦等起兵败亡之徵也。九月己酉,太白入南斗魁中。占曰:“天下有大乱,将相谋反,国易政。”又曰:“君死,不死则疾。”又曰:“天下爵禄。”皆高祖受命、群臣分爵之徵也。十月壬戌,岁星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若失势。”周自宣政元年,荧惑、太白从岁星聚东井。大象元年四月,太白、岁星、辰星又聚井。十月,岁星守轩辕。其年,又守翼。东井,秦分,翼,楚分,汉东为楚地,轩辕后族,隋以后族兴于秦地之象,而周之后妃失势之徵也。乙酉,荧惑在虚,与填星合。占曰:“兵大起,将军为乱,大人恶之。”是月,相州段德举谋反,伏诛。其明年三月,杞公宇文亮举兵反,擒杀之。
  二年四月乙丑,有星大如斗,出天厨,流入紫宫,抵钩陈乃灭。占曰:“有大丧,兵大起,将军戮。”又曰:“臣犯上,主有忧。”其五月,帝崩,隋公执国政,大丧、臣犯主之应。赵王、越王以谋执政被诛。又荆、豫、襄三州诸蛮反,尉迥、王谦、司马消难各举兵畔,不从执政,终以败亡。皆大兵起、将军戮之应也。五月甲辰,有流星一,大如三斗器,出太微端门,流入翼,色青白,光明照地,声若风吹幡旗。占曰:“有立王,若徙王。”又曰:“国失君。”其月己酉,帝崩,刘昉矫制,以隋公受遗诏辅政,终受天命,立王、徙王、失君之应也。七月壬子,岁星、太白合于张,有流星,大如斗,出五车东北流,光明烛地。九月甲申,荧惑、岁星合于翼。
  静帝大定元年正月乙酉,岁星逆行,守右执法,荧惑掩房北第一星。占曰:“房为明堂,布政之宫,无德者失之。”二月甲子,隋王称尊号。
  高祖文皇帝开皇元年三月甲申,太白昼见。占曰:“太白经天昼见,为臣强,为革政。”四月壬午,岁星昼见。占曰:“大臣强,有逆谋,王者不安。”其后,刘昉等谋反,伏诛。十一月己巳,有流星,声如隤墙,光烛地。占曰:“流星有光有声,名曰天保,所坠国安有喜。”其九年,平陈,天下一统。五年八月戊申,有流星数百,四散而下。占曰:“小星四面流行者,庶人流移之象也。”其九年,平陈,江南士人,悉播迁入京师。
  八年二月庚子,填星入东井。占曰:“填星所居有德,利以称兵。”其年大举伐陈,克之。十月甲子,有星孛于牵牛。占曰:“臣杀君,天下合谋。”又曰:“内不有大乱,则外有大兵。牛,吴、越之星,陈之分野。”后年,陈氏灭。
  九年正月己巳,白虹夹日。占曰:“白虹衔日,臣有背主。”又曰:“人主无德者亡。”是月,灭陈。
  十四年十一月癸未,有彗星孛于虚危及奎娄,齐、鲁之分野。其后鲁公虞庆则伏法,齐公高颎除名。
  十九年十二月乙未,星陨于渤海。占曰:“阳失其位,灾害之萌也。”又曰:“大人忧。”二十年十月,太白昼见。占曰:“大臣强,为革政,为易王。”右仆射杨素,荧惑高祖及献后,劝废嫡立庶。其月乙丑,废皇太子勇为庶人。明年改元。皆阳失位及革政易王之验也。
  仁寿四年六月庚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