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诏守谦等一十三员分诣诸路,与本路按察司官一员同推排民户物力。上召见于香阁,谕之曰:“朕选卿等随路推排,除推收外,其新强、销乏户,虽集众推唱,然销乏者勿销不尽,如一户元物力三百贯,今蠲减二百五十贯,犹有不能当。新强者勿添尽,量存气力,如一户添三百贯而止添二百贯之类。卿等宜各用心。百姓应当赋役,十年之间,利害非细。苟不称所委,治罪当不轻也。”寻出知济南府,移镇河中。大安末,拜参知政事。贞祐二年二月,改河东南路安抚使,俄知彰德府。
三年,召为尚书省右丞。会宣宗始迁汴梁,益谦乃建言:“汴之形势,惟恃大河。今河朔受兵,群盗并起,宜严河禁以备不虞,凡自北来而无公凭者,勿听渡。”是时,河北民迁避河南者甚众。侍御史刘无规上言:“侨户宜与土民均应差役。”上留中,而自以其意问宰臣。丞相端、平章尽忠以为便。益谦曰:“侨户应役,甚非计也。盖河北人户本避兵而来,兵稍息即归矣。今旅寓仓皇之际,无以为生,若又与地著者并应供忆,必骚动不能安居矣。岂主上矜恤流亡之意乎。”上甚嘉赏,曰:“此非朕意也。”因出元规章示之。三年八月,进拜尚书左丞。四年正月,致仕,居郑州。
兴定五年正月,尚书省奏:“《章宗实录》已进呈,卫王事迹亦宜依《海陵庶人实录》,纂集成书,以示后世。”制可。初,胡沙虎弑卫王,立宣宗,一时朝臣皆谓卫王失道,天命绝之,虎实无罪,且有推戴之功,独张行信抗章言之,不报,举朝遂以为讳。及是,史官谓益谦尝事卫王,宜知其事,乃遣编修一人就郑访之。益谦知其旨,谓之曰:“知卫王莫如我。然我闻海陵被弑而世宗立,大定三十年,禁近能暴海陵蛰恶者,辄得美仕,故当时史官修实录多所附会。卫王为人勤俭,慎惜名器,较其行事,中材不及者多矣。吾知此而已,设欲饰吾言以实其罪,吾亦何惜余年。”朝议伟之。正大三年,年八十,薨。三子:贤卿、颐卿、翔卿,皆以门资入仕。
赞曰:贾益谦于卫绍王,可谓尽事君之义矣。海陵之事,君子不无憾焉。夫正隆之为恶,暴其大者斯亦足矣。中綍之丑,史不绝书,诚如益谦所言,则史亦可为取富贵之道乎?嘻,其甚矣。《传》曰:“不有废者,其何以兴!”
刘炳,葛城人。每读书,见前古忠臣烈士为国家画策虑万世安,辄叹息景慕。贞祐三年,中进士第,即日上书条便宜十事:
其一曰,任诸王以镇社稷。臣观往岁,王师屡战屡衄,率皆自败。承平日久,人不知兵,将帅非才,既无靖难之谋,又无效死之节,外托持重之名,而内为自安之计,择骁果以自随,委疲懦以临阵,阵势稍动,望尘先奔,士卒从而大溃。朝廷不加诘问,辄为益兵。是以法度日紊,仓庾日虚,闾井日凋,土地日蹙。自大驾南巡,远近相望,益无固志。吏任河北者以为不幸,逡巡退避,莫之敢前。昔唐天宝之末,洛阳、潼关相次失守,皇舆夜出,向非太子回趋灵武,率先诸将,则西行之士当终老於剑南矣。臣愿陛下择诸王之英明者,总监天下之兵,北驻重镇,移檄远近,戒以军政。则四方闻风者皆将自奋,前死不避。折冲厌难,无大于此。夫人情可以气激不可以力使,一卒先登,则万夫齐奋,此古人所以先身教而后威令也。
二曰,结人心以固基本。天子惠人,不在施予,在于除其同患,因所利而利之。今艰危之后,易于为惠,因其欲安而慰抚之,则忠诚亲上之心,当益加于前日。臣愿宽其赋役,信其号令,凡事不便者一切停罢。时遣重臣按行郡县,延见耆老,问其疾苦,选廉正,黜贪残,拯贫穷,恤孤独,劳来还定,则效忠徇义,无有二志矣。故曰安民可与行义,危民易与为乱,惟陛下留神。
三曰,广收人材以备国用。备岁寒者必求貂狐,适长途者必畜骐骥。河南、陕西,车驾临幸,当有以大慰士民之心。其有操行为民望者,稍擢用之,平居可以励风俗,缓急可以备驱策。昭示新恩,易民观听,阴系天下之心也。
四曰,选守令以安百姓。郡守、县令,天子所恃以为治,百姓所依以为命者也。今众庶已弊,官吏庸暗,无安利之才,贪暴昏乱,与奸为市,公有斗粟之赋,私有万钱之求,远近嚣嚣,无所控告。自今非才器过人,政迹卓异者,不可使在此职。亲勋故旧,虽望隆资高,不可使为长吏。则贤者喜於殊用,益尽其能,不肖者愧慕而思自励矣。
五曰,褒忠义以励臣节。忠义之士,奋身效命,力尽城破而不少屈。事定之后,有司略不加省,弃职者顾以恩贷,死事者反不见录,天下何所慕惮,而不为自安之计邪?使为臣者皆知杀身之无益,临难可以苟免,甚非国家之利也。
六曰,务农力本以广蓄积。此最强兵富民之要术,当今之急务也。
七曰,崇节俭以省财用。今海内虚耗,田畴荒芜,废奢从俭以纾生民之急,无先于此者。
八曰,去冗食以助军费。兵革之后,人物凋丧者十四五,郡县官吏署置如故,甚非审权救弊之道。
九曰,修军政以习守战。自古名将料敌制胜,训练士卒,故可使赴汤蹈火,百战不殆。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