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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金史-元-脱脱-第101页

积及分,如中限以下,为冬至后。以上去中限,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如在初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中限,余为入末限也。
  求午中晷影定数
  视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副置之。以一千四百五十除之,所得加五万三百八十,折半限分并之;除其副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减冬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视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百通日,内分,自相乘为上位。下置入限分,以二百二十五乘,百约之,加一十九万八千七十五为法。夏至前后半限以上者,减去半限,列于上位。下位置半限。各百通日,内分,先相减,后相乘。以七千七百除之,所得以加其法反除上位,为分,分满十为寸,寸满十为尺,用加夏至地中晷影常数,为所求晷影定数。
  求四方所在晷影
  各于其处测冬夏二至晷影,乃相减之余,为其处二至晷差。亦以地中二至晷数相减,为地中二至晷差。其所求日在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半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折半,以日为分,十为寸,以减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地中冬至晷影常数,以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减之,余以其年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减其处冬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所求日在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半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四除,以日为分,十为寸,以加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以地中夏至晷影常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加其处夏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
  二十四气陟降及日出分
  表略
  二分前后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阳入赤道内,秋分后三日太阳出赤道外,故其陟降与他日不伦,今各别立数而用之。
  惊蛰,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此为末率,于此用毕。其减差亦止于此。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十四日,陟四三十六,九十。十五日,陟四一。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一日,降四三十九。二日,降四五十七。三日降四六十八。此为初率,始用之。其加差亦始于此。
  求每日出入晨昏半昼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减降加其气初日日出分,为一日下日出分。以增损差,仍加减加减差。增损陟降率,驯积而加减之,即为每日日出分。覆减日法,余为日入分。以日出分日入分而半之,为半昼分。以昏明分减日出分为晨分,加日入分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刻法除之为刻数,不满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昼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为刻,不满为分,即为夜刻。覆减百刻,余为昼刻。
  求更点率
  置晨分,四因,退位为更率。二因更率,退位为点率。
  求更点所在辰刻
  置更点率,以所求更点数因之,又六因,内加昏明分,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满刻法除之为刻数,不满为分,命其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其处冬至或夏至夜刻,乃与五十刻相减,余为至差刻。置所求日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进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为刻,不尽以刻法乘之,退除为分,内减外加五十刻,即所求日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点差率算等,并依术求之。
  求黄道内外度
  置日出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余为外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减之,余为内分。置内外分,千乘之,如内外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即为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限,即得内道去极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减之,余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为距中度。用减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四秒,余四因退位,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命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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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
        历下
  ○步月离第五
  转终分:一十四万四千一百一十,秒六千六十六。
  转终日:二十七日,余二千九百,秒六千六十六。
  转中日:一十三日,余四千六十五,秒三千三十三。
  朔差日:一,余五千一百四,秒三千九百三十四。
  象策:七日,余二千一分,二十二秒半。
  秒母:一万。
  上弦:九十一度,三十一分,四十二秒。
  望: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四秒。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九十四分,二十六秒。
  月平行度:十三度,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分、秒母:一百。
  七日:初数,四千六百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