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船,以海军将领统之,不隶旧制协标之内。
  其内河水师船,始于同治间,仿长江水师之制,设督标水师中营,管带官一人,哨官三十二人,水师四百七十六人,舢板战船三十二艘,驻三岔河口,亲兵总哨官一人,哨官十四人,水师二百二人,舢板战船十四艘,驻西沽河口。
  山东,顺治元年,始于登州府设水师营,领以守备、千总等官,凡沙唬船、边江船十三艘,水兵三百八十六人,驻扎水城,分防东西海口。十五年,移沂州镇于胶州,改胶州水师为陆营。十八年,移临清镇于登州,以隶属城守营之水师,改为前营水师。康熙四十三年,增设游击二员及守备以下各官,增水师为千二百人,改沙唬船为趕缯船二十艘,分巡东西海口,东至宁海州,西至莱州府,分为前后二营,各专其职。四十五年,以前营水师移驻胶州,巡哨南海,后营水师驻水城,巡哨北海。五十三年,裁后营经制员弁,裁水师七百人,拨趕缯船十艘赴旅顺口,仅存前营水师游击等官,趕缯船十艘,分南北二汛,以游击、守备分辖兵船之半。雍正七年,每船增兵十人,两汛共增兵百人,增双篷艍船七艘,每艘配兵三十人,南汛艍船三艘,北汛艍船四艘,北汛增将弁一人。九年,又增设艍船三艘,增兵一百九十人,每艍船共配兵四十人,南北汛各五艘。十二年,增将弁六人,又于成山头增设东汛水师,抽拨南北汛趕缯船各一艘,双篷艍船各一艘,分配战守兵,拨南北汛将弁四人,配船巡哨成山、马头嘴一带,与各汛会旗,总归水师前营管辖,以本镇统之。列定制于后:
  前营水师,游击、守备各一人,千总二人,把总四人,外委千总二人,外委把总四人,水战兵八百人,守兵二百人,趕缯船十艘,双篷艍船十艘,每船各带脚船一艘。南汛驻胶州之头营子,游击一人,把总二人,外委千总、把总各一人,趕缯船四艘,双篷船四艘,共配战守兵四百人,南境巡哨至江南交界之莺游山,东至荣成县马头嘴,与东汛会旗。东汛驻养鱼池,千总、把总各一人,外委千总、把总各一人,趕缯船四艘,双篷艍船四艘,共配战守兵四百人,南境巡哨至马头嘴,与南汛会旗,北境巡哨至成山头,与北汛会旗。北汛驻登州府水城,中军守备、千总、把总各一人,外委把总二人,趕缯船四艘,双篷艍船四艘,共配战守兵四百人,南境巡哨至成山头,与东汛会旗,北境巡哨至隍城岛,与直隶水师、盛京水师分界。
  江南水师,顺治初年,江苏松江等营,各有捕盗小快船四十艘,常州、镇江等营,各有一、二十艘不等。自康熙七年,查毁沿江海各营出海之船,其内河快船,亦从裁汰。嗣巡抚马祜、提督杨捷疏请苏、松、常、镇四府,各塘汛设水师巡船三百二十五艘,以靖水盗。雍正元年,江苏、浙江督抚会商,以太湖连跨二省,夙为盗薮,乃于湖滨各口,增设水师营汛巡船,分界巡防。其湖内各地,系二省交会者,令参将各率水师会同巡缉。五年,令京口八旗营仿天津水师之制,设京口水师营,分拨京口大小战船二十艘至江宁练习。其驻宁水师,凡满洲、蒙古兵千人,设协领四人,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十二人。是为江南水师之始。
  镇守京口左右两路水师,设统兵官二人,分统左右营,各置沙船二十八艘,水艍船八艘,犁缯船八艘,舵椗手二百二十人,水手、匠役四百九十二人。康熙二十一年,改隶江南提督标下,分为中、左、右三营。三十六年,裁总兵官,设副将以下各官,每营设沙船二十三艘,唬船七艘,小巴船四艘,水手四百六十八人。自雍正二年后,迭有改拨,每营存唬船二艘,小巴唬船七艘,渡马浅船六艘。
  江南提督水师标兵,顺治四年,始设参将以下各官,分为中、左、右、前、后五营及城守六营。中营唬船一艘,巡船十五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左营唬船三艘,巡船十五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右营浦江游巡哨船四艘,改设哨船一艘,桨船一艘,二橹哨船一艘,巡船七艘。前营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巡船二十二艘。后营唬船一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巡船八艘。
  松江城守营唬船一艘,中号四橹哨船二艘,桨橹快哨船二艘,巡船一艘。
  金山营巡船十三艘。
  柘林营巡船四艘。
  青村营巡船二艘,小哨船一艘。
  南汇营大罟船二艘,小哨船四艘。
  川沙营捕匪大罟船三艘,放大罟船三艘,大罟船二艘,小哨船二艘,小号二橹哨船二艘。
  刘河营巡船八艘。
  吴淞营沙船三艘,艍犁船四艘。
  福山营沙船四艘,官渡船四艘,巡船十六艘,后改为福山镇标,设总兵以下各官。
  太湖营沙船、快船、巴唬船共三十二艘,后改为太湖协标,设副将以下各官。
  常州营巡船二十九艘。
  江阴营唬船二艘,巡船七艘。
  靖江营唬船二艘。
  杨舍营巡船二艘。
  镇江城守营,顺治十五年,设镇守苏、松水师总兵官,分中、左、右水师三营,各设沙船九艘,趕缯船五艘,寻改为参将等官,设巡船二十三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