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四十人。步军校内遴委。六十一年,置满洲员外郎一人。雍正四年,置步军参尉,乾隆十九年改副尉。满、蒙、汉军,旗各一人。七年,简部臣一人协理刑名。乾隆四十三年省步军统领,由都统、副都统授者仍置。明年,增满洲员外郎一人,置主事二人。十三年,置满洲司务一人。四十六年,以三营辖境辽廓,增设左、右二营,是为五营,并置副将各官。嘉庆四年,增左、右翼总兵各一人,郎中一人。九年,增副翼尉二人。
  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总统大臣无员限。王、公、侍卫内大臣、都统、前锋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内、外营翼长,正三品。署翼长营总,正三品。各一人;营总各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各四人,正三品。副参领倍之,正四品。署参领又倍之。从五品。鸟枪护军校,正六品。蓝翎长,俱各百十有二人。协理事务翼长、署翼长、营总各一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俱以内营人员兼充。委署参领上行走十人。以协理参领不敷督率,增内营三人、外营七人。笔帖式十有六人。
  总统掌教演火器政令,遴满、蒙兵习其艺者别为营,分内、外,以时较试。其御河旁一营,兼督水军习楫棹,巡幸则备扈从。翼长各官掌分辖训练。
  康熙二十七年,设汉军火器兼练大刀营,置总管、翼长各一人,副都统兼管。协领、参领,旗各一人,操练尉、骁骑校各五人。三十六年俱省。三十年,始设火器营,置鸟枪护军参领十有六人,以旗员兼任。雍正三年省察哈尔八旗护军参领,改入本营为专缺。乾隆二十七年省八人。鸟枪骁骑参领二十有四人,乾隆二十八年省。鸟枪骁骑校百十有二人,乾隆三十五年省入护军校。简王、公、大臣领之。乾隆二十八年,改置营总、鸟枪护军参领,旗各一人,副护军参领各二人,委署护军参领各四人,护军校蓝翎长各二十有八人。三十五年,以副护军参领八人兼司砲位。先是置管砲散秩官五十六人。乾隆二十八年省,至是来隶。并增正、副翼长各一人。三十八年,遴护军校十人为委署参领上行走。
  健锐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总统大臣无员限。王大臣兼任。翼长、委署翼长、前锋参领各一人,副前锋参领八人,正三品。副参领倍之,正四品。署参领又倍之。从五品。前锋校百人,正六品。副前锋校四十人,前锋内选用。蓝翎长五十人。护军内选用。番子佐领、防御各一人,骁骑校二人,前锋军水师教习、委署千总、把总各四人。笔帖式八人。协理事务章京无恆额。本营参领内委派。
  总统掌左、右翼健锐营政令,遴前锋、护军习云梯者别为营,以时训练其艺。大阅为翼队。会外火器营交冲,并督水军习战。翼长各官掌董率营卒。番子佐领掌督摄番兵。水师千、把掌教驾船驶风,演习水嬉。
  乾隆十四年,设健锐营,驻香山,简王大臣领之。分两翼,置翼领各一人,八旗前锋参领、副参领各一人,二十八年增前锋参领二人,副参领八人。三十五年简前锋参领二人为委翼长。前锋校各五人。十五年增十人,二十八年增二十四人,三十三年增二十六人。十五年,定昆明湖教水战,置教习把总八人。内四人为委署千总,向天津、福建水师营调取。十八年,置委前锋参领十有六人,二十八年、五十年俱增八人。副前锋校四十人。三十九年,增蓝翎长五十人。四十一年,金川番子徙京,置佐领、骁骑校各一人。五十三年,增番子骁骑校、防御各一人。
  总理行营大臣六人,宗室、蒙古王大臣兼任。掌行营政令。巡幸前期,考其日月行程,以定翊卫扈从,并稽察各营翊卫官兵。所辖办事章京十有六人。护军参领兼充。
  神机营掌印管理大臣一人。亲王、郡王兼任。管理大臣无员限。王、公、领侍卫内大臣、都统、前锋护军各统领、副都统内特简。掌本营政令,遴前锋、护军、步军、火器、健锐诸营精捷者别为营,以时训练其艺。大阅各备练式,分官兵以守卫。总理全营事务翼长三人,掌董帅队伍。文案、营务、粮饟、覈对、稿案五处总理翼长七人。文案、营务各二人,馀一人。委翼长二人,文案、营务各一人。帮办翼长二人。隶文案处。学习翼长三人,隶营务处。承办章京一人,隶覈对处。差委侍卫章京七十有四人,隶营务处。委员九十有四人。文案三十九人,营务四十五人,粮饟六人,覈对七人,稿案五人。印务处委员二人。军火局制造军火器械。管带官、营总各一人,办事章京二人。军器库受付军火器械。管带官、委翼长、管库章京各二人,委员四人。枪砲厂司训练测量算学。总办二人,委员二十有七人。机器局制造枪支、铜冒、火箭、铅丸、火药。总办三人,提调二人,总监工一人,委员十人,办事官二人。马步队兵二十五营,专操管带二十有四人,帮操二十有五人,营总四十有一人,令官十有七人。
  道光十九年,御前大臣奕纪请建神机营,铸印信,未成军。咸丰十一年,始练兵设营,置专操大臣十有六人,帮操侍卫章京二十有二人,带队章京百九十有六人。同治初,改订官制,如前所列。简亲王领之。
  虎枪营总统无员限。王、公、大臣兼任。总领六人。上三旗各二人,自一品至五品内特简。虎枪校、委虎枪校,各